詩經研究· 《詩經》 創作的文化背景·《詩經》 中所反映的文學觀念
《詩經》中的許多詩篇中直接訴說了創作的目的與態度,反映了周人樸素的文學觀念,概括地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其一,《詩經》作者十分重視詩歌的政治功利目的,如“家父作誦,以究王讻。式訛爾心,以畜萬邦。”(《小雅·節南山》)《詩序》:“刺幽王也。”朱熹《詩集傳》注:“家,氏。父,字。周大夫也。究,窮。訛,化,畜,養也。家父自言作為此誦,冀其改心易慮,以畜養萬邦也。”又如“王欲玉女,是用大諫。”(《大雅·民勞》)《詩序》“召穆公刺厲王也。”鄭箋: “玉者,君子比德焉。王乎!我欲令女(汝)如玉然,故作是詩,用大諫正女 (汝)。”詩人這種觀念可與先秦古籍所載獻詩陳志、諷諫時政的現象互相印證。詩人將詩歌作為“補察時政”(《左傳》襄公十四年)、“主文而譎諫”(《毛詩序》)的政治工具。這是統治階級極為重視詩歌創作與搜集的政治原因,也是后世經生說詩比附經義的理論依據,是我國古代詩論中“為時”“為事”而作傳統的濫觴,是《詩經》現實主義精神的集中體現。
其二,《詩經》作者已注意到“詩緣情”的藝術本質特征。如果說在官方禮樂文化觀念中突出了詩歌的政治功用,那么在詩人,特別是民間詩人的自由創作中則更多地抒發非政治功利目的的一己之情; 如《國風》中的許多抒發青年男女婚姻戀愛中的喜怒哀樂的詩篇便是緣情而作,與政教無直接關聯。《詩經》中也屢屢明言,如“維是褊心,是以為刺。”高亨《詩經今注》說:“女奴不受主人的虐待,唱出這首歌予以諷刺。”聞一多《風詩類鈔》則以為“屨裳皆妾手所制,夫持以授嫡,嫡宛然而走避之。”不論是女奴刺主人,還是妾媵刺嫡妻,都是緣情而作,與政教無直接關聯。此外像 “心之憂矣,我歌且謠” (《魏風·園有桃》); “豈不懷歸,是用作歌,將母來諗。”(《小雅·四牡》); “嘯歌傷懷,念彼碩人”(《小雅·白華》)等,詩人都明言自己緣情而作,抒發一己之哀怨,并非“為時”“為事”而諷刺時政。這些詩人并非將詩歌作為政治工具,只是借之宣泄心中的悲喜之情。緣情而作的觀念與在這觀念支配下所創作的詩篇最能體現詩歌藝術自身的本質特征,可視為我國古代詩論中“詩緣情”理論與抒情詩創作的最初源頭。但在經學時代它們都沒有得到充分的注意,而被經生在政教功利觀念支配下歪曲比附,掩蓋了它們本來的真實面目。
其三,《詩經》作者已注意到詩歌藝術的審美價值,并在一定程度上開始了自覺的審美追求。如“雖無德與女,式歌且舞。”(《小雅·車舝》)鄭《箋》:“雖無其德我與女(汝),用是歌舞相樂,喜之至也。”朱熹《詩集傳》: “此燕樂其新昏(婚) 之詩。”這說明詩人已認識到歌舞的藝術感染力,并從中追求審美的愉悅。又如“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大雅·嵩高》)“吉甫作誦,穆如清風。”(《大雅·烝民》) 在詩人對詩歌藝術方面的自我評價中,反映了詩人對詩歌藝術表現形式與技巧的審美追求。
上一篇:詩經研究·時代、地域和作者·《詩序》所言詩之作者
下一篇:詩經研究·時代、地域和作者·《詩經》中最晚的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