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萬石張叔列傳第四十三·萬石君少子慶為太仆,御出,上問車中幾馬,慶以策數馬畢[1],舉手》鑒賞
“六馬[2]。”慶于諸子中最為簡易矣[3],然猶如此。為齊相,舉齊國皆慕其家行,不言而齊國大治,為立石相祠[4]。
元狩元年[5],上立太子,選群臣可為傅者,慶自沛守為太子太傅[6],七歲遷為御史大夫。
元鼎五年秋[7],丞相有罪[8],罷。制詔御史:“萬石君先帝尊之,子孫孝,其以御史大夫慶為丞相,封為牧丘侯。”是時漢方南誅兩越[9],東擊朝鮮,北逐匈奴,西伐大宛[10],中國多事[11]。天子巡狩海內[12],修上古神祠,封禪,興禮樂。公家用少,桑弘羊等致利,王溫舒之屬峻法,兒寬等推文學至九卿[13],更進用事,事不關決于丞相,丞相醇謹而已[14]。在位九歲,無能有所匡言[15]。嘗欲請治上近臣所忠、九卿咸宣罪[16],不能服,反受其過,贖罪。
元封四年中[17],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者四十萬[18],公卿議欲請徙流民于邊以適之[19]。 上以為丞相老謹,不能與其議[20],乃賜丞相告歸,而案御史大夫以下議為請者。丞相慚不任職,乃上書曰:“慶幸得待罪丞相,罷駑無以輔治[21],城郭倉庫空虛,民多流亡,罪當伏斧質[22],上不忍致法[23]。愿歸丞相侯印,乞骸骨歸,避賢者路。”天子曰:“倉廩既空[24],民貧流亡,而君欲請徙之,搖蕩不安,動危之,而辭位,君欲安歸難乎[25]?”以書讓慶,慶甚慚,遂復視事[26]。
慶文深審謹[27],然無他大略為百姓言。后三歲馀,太初二年中[28],丞相慶卒,謚為恬侯[29]。慶中子德,慶愛用之,上以德為嗣,代侯。后為太常,坐法當死,贖免為庶人。慶方為丞相,諸子孫為吏更至二千石者十三人。及慶死后,稍以罪去[30],孝謹益衰矣[31]。
【段意】 石慶的謹慎遠在其兄之上,數馬一節入木三分地表現出了這一點。他為丞相時,雖無政績可言,但能請求處罰所忠、咸宣,能勇于自責,承擔罪名,說明他品性方正,胸中不乏人間正氣。
注釋
[1]策:馬鞭。[2]六馬:六匹馬。[3]簡易:這里指性情率直,不拘小節。[4]全句說,任齊國的國相,舉國之人都敬慕他家的德行,沒有發號施令但齊國國強民富,(齊人)替他建造了石相祠。[5]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元狩:漢武帝年號。[6]沛守:沛郡太守。[7]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元鼎:漢武帝年號。[8]丞相:指趙周。[9]兩越:指南越和東越。[10]大宛(yuan):國名。在西域。詳《大宛列傳》。[11]中國:國中,國內。[12]巡狩:這里指外出視察。[13]公家:國家。少:缺乏。桑弘羊:武帝時人,曾任大司農等職,反對棄農經商,推行鹽、鐵、酒類的官賣,設置均輸、平準機構以控制國家的商品流通。致利:開辟財源。王溫舒:武帝時知名酷吏,曾任中尉、少府等職。峻法:嚴格法令。兒(ni)寬:曾任武帝朝御史大夫,參與制定《太初歷》。全句說,國家費用匱乏,桑弘羊等人開辟財源,王溫舒之流實施苛法,兒寬之輩推崇文章學問。[14]關決:取決于。醇:忠厚。[15]匡:糾正。[16]全句說,曾經想請求懲處皇帝近臣所忠、咸宣的罪行。咸:音jian。[17]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元封:漢武帝年號。 [18]名數:戶籍。 [19]適(zhe):通“謫”。流放。 [20]不能:指不可能。 [21]罷(pi)駑:軟弱無能。罷:通“疲”。駑:原指劣馬,比喻才能低下。[22]斧質:殺人的刑具。斧,斬人用。質,作砧板用。[23]致法:指送交司法部門處理。[24]倉廩:糧倉。[25]君欲安歸難乎:你想把危難局面推給誰呢? [26]視事:辦事。[27]文深審慎:細摳法律條文周密謹慎。文深,即深文。[28]太初二年:公元前103年。太初:漢武帝年號。[29]謚(shi):古代帝王、貴族、大臣或其他有地位的人死后被加的帶有褒貶意義的稱號。[30]稍:頗,多。[31]全句說,孝順謹慎的良好家風越發衰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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