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樊酈滕灌列傳第三十五·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仆[1],竟高祖崩[2]。》鑒賞
以太仆事孝惠,孝惠帝及高后德嬰之脫孝惠、魯元于下邑之間也[3],乃賜嬰縣北第第一[4],曰“近我”,以尊異之。 孝惠帝崩,以太仆事高后。 高后崩,代王之來[5],嬰以太仆與東牟侯入清宮[6],廢少帝[7],以天子法駕迎代王代邸[8],與大臣共立為孝文皇帝,復(fù)為太仆。八歲,卒,謚為文侯。子夷侯灶立,七年卒。子共侯賜立,三十一年卒。子侯頗尚平陽公主[9]。立十九歲,元鼎二年[10],坐與父御婢奸罪[11],自殺,國除。
【段意】 簡述高祖死后,夏侯嬰侍奉惠帝、高后、文帝的情況和最后封號以及子孫襲爵的情況。其中突出了兩點(diǎn):一是惠帝和高后感謝他在下邑途中救他們的義舉,把最靠近宮殿的地方賜給他,以表示對他的特別尊敬。二是高后死后他又與東牟侯共入宮,廢少帝,與大臣們共立惠文帝。
注釋
[1]常:固定的。[2]竟:完結(jié)(動(dòng)詞),可理解為“到……才完結(jié)”。[3]德:感激。脫:脫離危險(xiǎn),使動(dòng)用法,使……脫離危險(xiǎn)。下邑:古縣名,治所在今安徽碭山縣西。[4]縣:這里指京城。北:指北闕,宮殿北面的門樓。前一個(gè)“第”字指府第。句意是:夏侯嬰的府第最靠近宮殿。[5]代王:即后來的孝文皇帝劉恒,史稱漢文帝。[6]東牟侯:即劉興居,系齊悼惠王劉肥的兒子。[7]少帝:惠帝劉盈的養(yǎng)子劉恭即皇帝位,稱為少帝,后高后殺死少帝劉恭,又另立常山王劉義為皇帝,改名劉弘,此處說的少帝指劉弘。高后八年后九月劉弘及惠帝諸子為大臣們所殺。[8]法駕:皇帝的車馬。代邸:代王的宮邸。[9]尚:古代娶皇帝的女兒稱“尚”。平陽公主:景帝劉啟的女兒。[10]元鼎:武帝劉徹的年號。[11]御婢:皇帝賜給的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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