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三王世家第三十·“維六年四月乙巳[1],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閎為齊王。》鑒賞
曰:於戲[2],小子閎,受茲青社[3]!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4],封于東土,世為漢藩輔。於戲念哉!恭朕之詔,惟命不于常[5]。人之好德,克明顯光[6]。義之不圖[7],俾君子怠。悉爾心[8],允執其中[9],天祿永終[10]。厥有愆不臧[11],乃兇于而國[12],害于爾躬。於戲,保國艾民[13],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右齊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旦為燕王。曰:於戲,小子旦,受茲玄社[14]!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于北土,世為漢藩輔。於戲!葷粥氏虐老獸心[15],侵犯寇盜,加以奸巧邊萌[16]。於戲!朕命將率,徂征厥罪[17],萬夫長,千夫長,三十有二君皆來,降旗奔師。葷粥徙域,北州以綏[18]。悉爾心,毋作怨,毋俷德[19],毋乃廢備。非教士不得從征。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 王其戒之。”右燕王策。
“維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湯廟立子胥為廣陵王。曰:於戲,小子胥,受茲赤社! 朕承祖考,維稽古建爾國家,封于南土,世為漢藩輔。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間[20],其人輕心[21]。楊州保疆[22],三代要服[23],不及以政。’於戲!悉爾心,戰戰兢兢,乃惠乃順[24],毋侗好佚[25],毋邇宵人[26],維法維則。《書》云:‘臣不作威,不作福,靡有后羞[27]’,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王其戒之。”右廣陵王策。
【段意】 載錄武帝告誡三王的三篇策書。
注釋
[1]維:語首助詞。[2]於戲:感嘆詞。同“嗚呼”。[3]青社:青色的太社之土。古代皇帝以青、赤、白、黑、黃五色土建太社。分封諸侯時以其方位相對應的色土與之,諸侯就國以立社。齊在東方,以五行相配,東方青色,故賜青社之土。[4]維稽古:稽考先王古制。維:語助詞。[5]惟命不于常:意思是要想到天命不會固定不變。惟:思慮。常:經常不變。[6]克明顯光:能昭顯光明。克:能。[7]義之不圖:賓語前置結構,即“不圖義”。[8]悉爾心:全盡你的心。悉:全,盡。爾:你。[9]允執其中:誠實地執持中正之道。允:誠信。[10]天祿永終:天賜福祿永久不斷。永:長。終:久。[11]厥有愆不臧:若有罪過和不善行為。厥:如果,倘若。愆(qian):罪過。臧:善。[12]而: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你”。[13]艾(yi):治理。[14]玄社:黑色太社土。燕在北方,色配黑,故立燕王賜黑色社土。玄:黑。[15]葷(xun)粥氏:匈奴的別稱。[16]奸巧邊萌:侵擾邊疆百姓。萌:亦作“氓”,邊疆之民。[17]徂征厥罪:往討其罪。徂(cú):往,去。征:征討。厥:其。 [18]綏:安。 [19]毋俷德:不要敗壞德行。 俷:敗壞。[20]五湖:說法很多。此處泛指太湖流域的眾多湖泊。[21]輕心:心性輕浮。[22]保疆:所恃疆域。保:恃。疆:《漢書》作“強”。[23]要服:古代王畿外每五百里為一區劃,按遠近分五等,即侯服、甸服、綏服、要服、荒服五等地區。要服,即離王城一千五百里至二千里之間的區域。[24]乃惠乃順:才會普施恩惠,治國順當。乃,才。[25]毋侗好佚:不要沉湎于安逸之樂。侗:大,太。佚:通“逸”。[26]邇宵人:親近小人。邇:近。[27]羞: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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