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五宗世家第二十九·魯共王馀,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1]。》鑒賞
二年,吳、楚反破后,以孝景前三年徙為魯王[2]。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好音[3],不喜辭辯。為人吃[4]。二十六年卒,子光代為王。初好音輿馬;晚節(jié)嗇[5],惟恐不足于財。
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汝南王[6]。吳、楚反時[7],非年十五,有材力,上書愿擊吳。景帝賜非將軍印,擊吳。吳已破,二歲,徙為江都王[8],治吳故國,以軍功賜天子旌旗。元光五年[9],匈奴大入漢為賊[10],非上書愿擊匈奴,上不許。非好氣力,治宮觀,招四方豪桀[11],驕奢甚。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為王。七年自殺。淮南、衡山謀反時[12],建頗聞其謀。自以為國近淮南,恐一日發(fā),為所并[13],即陰作兵器[14],而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載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說易王寵美人淖姬[15],夜使人迎與奸服舍中[16]。及淮南事發(fā),治黨與,頗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錢,事絕其獄。而又信巫祝[17],使人禱祠妄言。建又盡與其姊弟奸[18]。事既聞[19],漢公卿請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訊王。王服所犯[20],遂自殺。國除,地入于漢,為廣陵郡[21]。
膠西于王端,以孝景前三年吳楚七國反破后,端用皇子為膠西王[22]。端為人賊戾[23],又陰痿[24],一近婦人,病之數月。而有愛幸少年為郎。為郎者頃之與后宮亂[25],端禽滅之[26],及殺其子母。數犯上法,漢公卿數請誅端,天子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為滋甚。有司再請削其國,去太半[27]。端心慍[28],遂為無訾省[29]。府庫壞漏,盡腐財物以巨萬計,終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賦。端皆去衛(wèi),封其宮門,從一門出游。數變名姓,為布衣[30],之他郡國[31]。
相、二千石往者[32],奉漢法以治,端輒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藥殺之。所以設詐究變,強足以距諫,智足以飾非。相、二千石從王治,則漢繩以法[33]。故膠西小國,而所殺傷二千石甚眾。
立四十七年,卒,竟無男代后,國除,地入于漢,為膠西郡[34]。
右三國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段意】 記敘程姬三子魯共王馀、江都易王非、膠西于王端封王、享國始末以及各自的個性特征,比較詳盡地揭露了江都易王之子劉建淫亂無恥的丑行和膠西王端暴戾狠毒的惡跡。
注釋
[1]淮陽:漢時諸侯國名,治所在今河南淮陽。[2]魯:漢代諸侯國名,治所在今山東曲阜。[3]季年:晚年。[4]吃(ji):口吃,說話結結巴巴,重復不連貫。[5]晚節(jié)嗇:晚年吝嗇。[6]汝南:漢初郡名,漢景帝時曾為諸侯國,治所在今河南上蔡西南。[7]吳楚反時:即公元前154年,以吳王濞、楚王戊為首發(fā)動的“七國之亂”。[8]江都:漢初諸侯國名,治所在今江蘇揚州。[9]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10]匈奴:北方少數民族。漢初不斷南下侵擾漢。賊:劫殺、侵擾。[11]豪桀:桀,通“杰”。豪桀,才能出眾的人。[12]淮南、衡山謀反時:公元前122年,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案發(fā)。[13]為所并:被吞并。[14]陰:暗里。[15]說:通“悅”。[16]服舍:居喪時住的廬舍。[17]巫祝:鬼神巫術。[18]姊弟:漢書作“女弟”,妹妹。[19]聞:傳出。[20]服:承認,招認。[21]廣陵郡:漢武帝時江都國除而為廣陵郡,治所在今江蘇揚州。[22]膠西:漢初諸侯國名,治所在今山東高密西南。[23]賊戾:兇狠殘暴。[24]陰痿:即陽痿,一種性功能障礙。[25]頃之:不久。[26]禽:通“擒”,捕捉。[27]太半:大半,過半。[28]慍(yun):怨恨。[29]無訾省:《史記正義》引顏師古注云:“訾,財也,省,視也。言不能視錄資財。” [30]布衣:百姓。[31]之:往。[32]相、二千石:漢初漢王朝獨為諸侯國派定丞相,其余官職皆由諸侯王自行任免。吳楚七國之亂后,漢王朝削諸侯之權,二千石以上的官職皆由中央任免,改稱諸侯國“丞相”為“相”。二千石:官員俸秩級別,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33]繩:糾正,制裁。此句謂隨膠西王端治理政事的相、二千石官員,因膠西王端的設計陷害,往往反被漢王朝以法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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