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花寶鑒》解說與賞析
陳森
《品花寶鑒》,又名《怡情佚史》,凡60回。作者陳森(約1796—1870),字少逸,號采玉山人,江蘇毗陵(今常州)人。據楊掌生《夢華瑣簿》載,《品花寶鑒》在道光十七年(1837)僅成前30回;及至道光二十九年(1849),陳森游廣西歸京,乃足成60回;到咸豐二年(1852)才有刊本問世。
書敘清代乾隆、道光時代北京優伶相公的生活,是那個時代病態生活的藝術寫照。作者之所以選中“狹邪”生活為小說題材,是因為他有感于京師演戲之盛,一時產生了許多奇奇怪怪的事,于是立意“以游戲之筆摹寫游戲之人”,反映如此濁世中“幾個用情守禮之君子與幾個潔身自好的優伶”。作者以為,“大概自古及今,用情于歡樂場中的人均不外乎邪正兩途”。小說中正的一類人物如梅子玉、田春航等世家子弟,琴言、惠芳等優伶;邪的一類人物如奚十一、潘三和蓉官、春林等。正邪兩途對比鮮明,構成小說的基本框架。作者以濃墨重筆描摹了梅子玉與杜琴言的戀情,以此表達了自己的審美情趣和生活理想。
子玉的父親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家教甚嚴,子玉年已十七,卻整日閉在書房攻讀,與外界隔絕。為了避免對他造成性的誘惑,服侍他起居的仆婦、丫鬟均在三十歲以上、十五歲以下。但人為的拘囿并不能抑制住他情性的萌動,他在一個偶然的機會里邂逅優伶杜琴言,內心的情感就像開閘的流水,不可抑止了。
子玉的兩個朋友顏仲清和史南湘常在世面上出入,對戲班、名旦了如指掌,制了一部“名花譜”,品評優伶演技和風姿的高下。一日,二人帶著名花譜找子玉商討,子玉對譜中言辭大為不解,以為朋友聳動視聽,夸大實情。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子玉決定親臨戲園察看。途中見一車中坐著個小生,恍如天仙,及至戲園,又見其聲情并茂,真是色藝俱佳,不由得動了心。他奇怪世間竟生出這樣細膩的男兒,又有著那般韻致,巴不得早點同他結識。
這小生名杜琴言,十五歲,蘇州人,新到京城,始有聲名。與眾伶不同,他多些任性、固執。那日偶見子玉,也覺相投,經過一番觀察,他看出子玉對自己的戀慕僅僅限于精神,而不涉及肉體,的確不同凡俗。于是兩人成為知己。
子玉與琴言相好,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呢?小說中華夫人看見一首詞,在不知道這首詞是子玉送琴言的情況下,她這樣評論道:“這首詞甚好,但不像送朋友的,若送朋友,怎么有這‘只道今生常廝守,盼銀塘不隔秋河漢’呢?若說夫婦離別之詞,又不像。說是贈妓的,也不甚像。”華夫人一時陷入了無所適從的窘境。不過華夫人的三種選擇卻道出了一個真諦: 子玉與琴言的交情無疑帶有異性相戀的特征,盡管他們是同性相戀。
心理學家指出:“在一切性的歧變之中,同性戀是界限最分明的。一樣的是性沖動的表現,一樣是用情,而情的寄托則根本的而且很完整的從一個常態的對象轉移到另一種對象身上,若就常情而論,這對象是軼出了性欲的范圍。我們一再的說‘一樣’兩個字,因為除了對象的轉變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過程、滿足等等,可以說完全和異性戀沒有二致。”(靄理士《性心理學》,三聯書店1987年,第282頁)這就是說,同性戀與異性戀雖然在戀愛的對象上有區別,但在“一切用情的方法、過程、滿足等等”情感的表現方面,二者卻毫無二致。在梅子玉與杜琴言的同性相戀中,恰恰表現出與異性相戀一樣的溫存、纏綿和深摯的情感。作者在小說中細膩生動地描寫了子玉與琴言五次相會的情景,每次都是那么情意綿綿,那么刻骨銘心,那么癡迷深切。
未見面之前,子玉就仰慕琴言有“高傲的性氣”,不似狎邪之輩。初見面時,朋友的有意設計,讓一位伶官裝作琴言,在子玉面前做出種種丑態。子玉大惑不解地說:“人之相知貴相知心,你這么樣,竟把我當個狎邪人看待了。”琴言正在隔壁屋里,聞言感動,不禁淚下。當有人在琴言面前造謠,說子玉另有相好,所以很久不來探望琴言了,想挑撥二人的關系,琴言并未為謠言所動,對子玉深信不疑。一旦二人相見,頓時熔釋了心中的疑竇,相知更深了。
第三次相見,是琴言到梅府探視病中的子玉。子玉的病,母親顏夫人已猜到了幾分,大抵是相思病。俗話說,“解鈴還須系鈴人”,顏夫人很懂得這點。她知道琴言初來,擔心被羞辱,所以不但不加呵責,還表現出憐恤之情,命琴言去房中安慰子玉。
琴言聲名漸漸大起來,就有一幫邪惡之徒想玩弄他。奚十一以為琴言與眾優伶無異,但幾番周旋,總遭敗績,便直入琴言住處,攪得戲班不得安寧。琴言躲進華公子府中,想從此擺脫苦海。可恨師娘拿他當搖錢樹,要價頗高。后來徐子云用二千四百兩銀方贖出琴言,琴言又被屈道翁收為義子,離了京都,南下江西。
琴言與子玉話別,是他們的第四次相見。這時琴言已不是優伶,等待著他的結局是恢復正常男人的生活,而與原來的相好分離。“悲莫悲兮生別離”,何況兩人還有那么一段難舍難分、若即若離的感情生活呢?他們各自向對方送了意義深長的禮物:子玉送的是“小玉琴”,暗寓琴言;琴言送的是“五色玉梅花”,暗寓梅子玉。這都是他們身邊常佩之物,可見心心念念,俱在于茲。待到分手告別時,子玉“不覺一陣心痛,頭暈眼花,跌倒在地”。琴言則“如痰迷竅一般,直瞪瞪兩眼,一句話說不出來,淚落如雨”。
第五次也是最后一次相聚是在京城梅府,那時子玉已娶了瓊華小姐,過著美滿的小家庭生活。原來瓊華與子玉定親時,就聽說子玉有個相好,是男的,長相卻似自己。這次琴言來,瓊華小姐也就格外留意。“瓊華小姐在房門口偷望,果然像他,心中頗以為異。”子玉的父親待琴言甚厚,留琴言住下,叫子玉日間教他念書,不要看輕他。子玉心頭自然十分喜歡,“比中鴻詞科還高興了幾倍”。這真是一個理想的“大團圓”結局。在中國傳統文學中,才子一夫二妻大團圓的結局是一種常見的模式,表現了封建文人自我欣賞的審美情趣和自我滿足的生活理想。子玉既擁有瓊華,又伴著琴言,不正是一種變態的一夫二妻么?也許只有這,才是情感的最好的歸宿、最高的完善吧?
心理學告訴我們,十三歲到十六歲期間的男女青年往往處于“性的反感期”,具有一種避開異性而向往同性的心理傾向。他們開始體會到內心的孤獨,而渴望情感的伴侶。但其情感憧憬的最初的對象不是異性,而是能夠了解自己的同性友人。這種同性愛對于少男少女是正常的現象,而少男少女的同性愛,在情感的抽象性質上,在情感的表現方式上,都不能不同兩性之愛極其相似。小說中的子玉十七歲,琴言十五歲,正是同性戀的危險年齡,因此,他們之間的戀愛關系無疑有著極為深刻的心理依據。
即便子玉與琴言自己,也是以異性之戀看待他們之間的戀情的。第29回寫子玉病中囈語,以唐明皇與楊貴妃的愛情,比喻他與琴言的戀情,不正隱逗出他們的潛意識么?琴言與子玉相別后,途中“阻風燕子磯,見鐵索鏈孤舟,俗稱乃陳妙常妝樓,下即秋江送別處”,于是情不自禁地聯想到他與子玉的惜別,同陳妙常與潘必正的“秋江送別”,正是一樣傷心,一般怨愁!在琴言心底里,不正是以女性自比么?我們知道,琴言的身份是“相公”,即男伶而演旦角的人,他在舞臺上無時無刻不在裝束、舉止乃至情感體驗等方面學習和模仿女性的行為方式。這種學習和模仿滲透了他的身心,是一種全身心對象化的體驗過程,天長日久,潛移默化,不能不促成了男伶的性逆轉,使他們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人際關系中,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當作女性。而對方在潛意識里也就把他當作女性來看待。隨著交情日深,這種潛意識逐漸浮到意識之中,男伶竟足以帶給對方以正常的、持久的異性的愉悅。因此,在子玉與琴言的變態反常的同性戀中,無疑有著深厚的現實的和心理的基礎。可以說,正是變態反常的社會現實,造成了變態反常的同性戀心理。而當人們對這種變態反常的社會現實習以為常,熟視無睹之時,他們對這種變態反常的同性戀心理就不僅不以為奇,反而視若正常了。
但是,《品花寶鑒》的作者并沒有、也不可能探索這一心理根源。中國文化特有的現實理性精神引導他走向別一途徑,去探究子玉與琴言相戀相愛的 “終極原因”。作者認定琴言是仙女的后身。第55回寫琴言在金陵蕩舟時,受一位女郎的引導,走到曲徑深處,發現了一個杜仙女墓。琴言恍然大悟,原來自己的前身乃是一個仙女。這樣確定琴言的女性淵源,或許還過于虛幻,于是作者又設置了一個更為切實的細節:琴言與子玉之妻瓊華相貌驚人地相似。在第54回,作者發出了這么一通議論:“說也奇怪,倒不是做書人說謊,也是前定姻緣,皇天可憐子玉這一片苦心,因琴言是個男子,雖與子玉有些情分,究竟不能配偶,故將此模樣又生個瓊華小姐來,與琴言上妝時一樣,豈不是奇事?此事顏夫人久知,當日見了琴言即說像他媳婦。這么看起來,就是兩家的相貌,也是五百年前就定下了。”至此,讀者也許不難體諒作者的用心,無非是極力要為子玉與琴言那種變態反常的戀情尋求一種合情合理的解釋:既然子玉與瓊華是五百年前天定的姻緣,那么,子玉與琴言也就是五百年前天定的戀情了!
正因為如此,即使是子玉的未婚妻瓊華及其家人,對子玉與琴言的關系也沒有全盤的否定,而有著相當的同情。第29回,當瓊華一家得知子玉與相公相好時,瓊華的父母心上確實不爽快,彼此責怪一通之后,還是認為子玉的行為不是出于本心,而是“見過兩三面就彼此思念”罷了。與子玉有直接關系的瓊華則“低頭不語,心中也有些不耐煩,本知道是個風流夫婿,卻不道是這樣輕薄,應著一句常說的話:才人行短了。便又想起哥哥姊夫常說子玉的好處,說人是極正經的,又極有情的,或者他愛的這人單為其色,沒有別的事,也未可知。”
瓊華的一番心念傳達了一個有趣的觀念:如果是“單為其色,沒有別的事”,那么同性戀就可以原諒,甚至值得肯定。這種“好色不淫”觀,中了狀元的田春航更是說得頭頭是道:
“孟子云:‘人少,則慕父母,知好色,則慕少艾,仕則慕君。’我輩一介青衿,無從上圣主賢臣之頌,而吳天燕地定省既虛,惟‘少艾’二字,圣賢于數千載前已派定我們思慕的了。就是圣賢,亦何嘗不是過來人,不然,那能說得如此精切?我最不解,今人好女色則以為常,好男色則以為異,究竟色就是了,又何必分出男女來?好女而不好男,終是好浮而非好色。彼既好淫,便不能色;若既重色,自不敢淫。”(第12回)
春航引經據典,說孟子是“過來人”,才說得出“知好色則慕少艾”的話,肯定了對“少艾” 的思慕。(少艾,或以為指美貌的少女,或以為指孌童,見清閻若璩《四書釋地又續·少艾》。春航在這里徑將“少艾”釋為男色。)其次,春航認為色不分男女,皆可以好;好女色終是好淫,而非好色。再次,春航進一步斷言,色與淫不可兩存,好淫者便不能好色,重色者便不敢縱淫。這番議論并沒有什么驚世駭俗之處,它只是道出了中國傳統的人性觀念而已。中國傳統的人性觀念講究中庸適度,要求把人性限制在一定的規范之內,“過”既不可,“不及”也不可,“過”與“不及” 都足以戕害人性。不好色就是“不及”,那不符合人情;淫則是“過”,只能妨害人性;而好色不淫,則既“不過”也無“不及”,才符合中庸之道。于是,作者又在人性哲學上找到了肯定同性戀的依據。
那么,如何由色生情、因情愛色呢?《品花寶鑒》中所描寫的田春航與惠芳的戀情,對此作了生動形象的詮釋。春航二十三歲,已有家室,先前吃過妓女的虧。惠芳十七歲,出身官宦家,淪落為優伶。雙方在色界都頗多閱歷。惠芳初見春航“吐屬之雅、容貌之秀”,“一味真誠”,即被春航感動,自然就與他相好,日勝一日了。追溯兩人見面之初,春航未必計較惠芳的身份,但見其容貌姣好,就柔情似水;加之惠芳凜然難犯,主動幫助他,“則轉愛為敬,轉敬為愛,幾如良友之箴規,他山之攻錯,其中不正而自正”。
在作者看來,子玉與琴言都是情竇初開,一見鐘情,并且互以知己為重,他們的戀情是“極深極正”的。而春航與惠芳則不然,一人知書識禮,一人備嘗艱辛,始則各有他求,偶相遇合,終則兩情相感,真誠不移,他們的戀情則“不正而自正”。二者雖有差別,但都是“好色不淫”,所以都值得同情和肯定。
至于奚十一、潘三和蓉官、春林等人的交往,舉止骯臟齷齪,行為卑劣鄙陋,實不足道。那已不是“戀”,而是“虐”了。作者在這方面花費的筆墨,固然有著以邪襯正的明確意圖,但卻不免染上狹邪的氣息。這是讀者不可不明辨的。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把此書歸為狹邪小說,評道:“至于敘事行文,則似欲以纏綿見長,風雅為主,而描摹兒女之書,昔又多有,遂復不能擺脫舊套。雖所謂上品,即作者之理想人物如梅子玉、杜琴言輩,亦不外伶為佳人,客為才子,溫情軟語,累牘不休。獨有佳人非女,則他書所未寫耳。”的確,《品花寶鑒》與明末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說有著不可否認的淵源關系,它們共同表現了封建末世文人特有的審美趣味。但是,如果說才子佳人小說還帶有文人生活理想的某些亮色的話,那么,《品花寶鑒》卻更多地顯露出文人生活理想的灰暗的色調。盡管作者極力描摹了“用情守禮之君子”與 “潔身自好的優伶”的深情摯意,盡管作者的敘事行文纏綿而風雅,但所有這一切,又怎能掩蓋作品的深入骨髓的庸俗情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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