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
明萬歷三十四年(1606)金陵萬卷樓刊本《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目錄書影
明萬歷三十四年(1606)金陵萬卷樓刊本《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正文書影
明代白話短篇書判體公案小說集。一名《海忠介公居官公案傳》,又名《剛峰公案》、《海瑞案傳》。四卷七十一回。題“晉人羲齋李春芳編次,金陵萬卷樓虛舟生鐫”。李春芳字羲齋,山西人。成書于明萬歷三十四年(1606)。
現存主要版本有明萬歷三十四年(1606)金陵萬卷樓刊本,藏國家圖書館、北京大學圖書館;清嘉慶十四年(1809)《龍圖剛峰公案合編》本。1985年臺灣天一出版社“明清善本小說叢刊”影印煥文堂重校印本,中華書局“古本小說叢刊”、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說集成”影印金陵萬卷樓刊本。
卷一
第一回 斷問強奸
海公在淳安縣做縣令,政績顯著,審案神明,全縣無不稱頌。上級官員要試一試他的辦案能力,把一件拖了三年未能定作通奸還是強奸的案件交給他審理。海公當堂讓一個有力氣的差役去強行脫掉涉案婦人的衣服,外衣都已經剝下,那婦人卻拼死不讓脫內衣,差役對她也無可奈何。海公說:“蓋婦茍守真,衣且不能去,況可犯耶!”就判為通奸結了案。
第二回 僧徒奸婦
淳安縣民婦歸寧后返回夫家去,途中進入一座寺廟避雨。寺中和尚見色起意,婦人只對小和尚有意思,討厭老和尚。老和尚發怒殺死了她,尸體埋在后園。婦人失蹤,夫家和娘家相互責怪,告到海瑞衙門,一時不能決斷。海公派手下一個年輕門子去偵察此事。門子查到線索,進入寺內,與那些好色和尚廝混,從小沙彌口中套得真情。次日,海公入寺燒香,當著眾人仰首向天,打躬作揖,連聲應諾:“知道了,知道了!”頓時老和尚神色大變。海公吩咐拿下,大聲斥責道:“菩薩已經告訴我,你殺了婦人,還不快快招認。”又在后園掘出女尸,和尚招了供,案子了結。徒擬充軍,師應抵命。
第三回 奸婦失節明節
湖州郝云衢強奸楊文升之妻田氏,致其自縊身亡一案,原告稱:“田氏乃是一個節烈女子,被強奸時曾大聲喊叫求救,鄰居韓升聽見,可以作證。”郝因此被定死罪。適逢海瑞出巡湖州,分析案情,覺得其中有疑問。海瑞認為田氏有孕在身,丈夫剛死,卻迫不及待地急忙嫁人,本非守節之婦,而這一次卻又能夠殺身明節,恐非真情;況且房窄人雜之處,強奸和上吊,都不是具備條件的地方。因此作出了正確的判斷,郝云衢的冤屈得以昭雪。
第四回 奸侄婦殺媳抵命
淳安縣民王福與侄婦通奸,侄子拿刀前去捉奸,反被王福殺死。王福事后害怕,就和兩個兒子商量,又殺了小媳婦,把兩個人頭送到縣衙門去出首,說是捉奸,殺了奸夫淫婦。海公在驗看兩個人頭時,發現尸色有差異,一個新鮮,一個陳腐,說明死亡時間有先有后。認為捉奸殺人,勢必同時進行,此中有疑。當堂審問,回答支離差錯,遂用刑審明此案。王家父子抵罪。
第五回 奸夫殺客為女有他奸
淳安縣一個少女看中學宮秀才,托賣婆從中撮合,秀才拒絕了她。賣婆的兒子是個無賴,得知事情原委之后,晚上冒充秀才去女家幽會。黑暗中,女子無法辨清,往來已經有些日子了。后來,女子家中來了一對客人夫婦,晚上睡在女子的床上。第二天,發現雙雙均被殺死,報了官。海公審理此案,審問女子,令她招出奸夫。女子招認秀才與自己有奸,于是牽連秀才。秀才到了公堂,極力辯白自己的冤枉。海公問女子:“秀才身上有什么暗記?”女答:“臂上有痣。”當場驗明秀才臂上無痣。又了解到賣婆有個兒子,就傳他到公堂,驗出臂上有痣,案乃結,系賣婆的兒子因妒忌誤殺人命。賣婆的兒子抵命。
第六回 決東明鄉劉松冤事
淳安縣東明鄉劉松外出經商,日久不歸。他父親出去找尋,在劉松住宿的客店內發現兒子使用的一桿秤,咬定店主殺了他兒子,就告了狀。海公分析,店主既然殺了劉松,就該把秤桿和秤錘丟棄滅跡,其中必有冤枉。案子懸而未決。半年之后,在三官營地方發現了劉松尸體,尸旁有白布頭巾。海公派人查訪當時誰家有喪事,查到朱守先家。經朱家鄰居證實,又從朱家搜出贓物兇器。審訊后,朱守先招供,并招出兩個同黨。海公在堂上不動聲色地說:“殺了一個人,由你一命相抵已足夠了,不必多說。”另外兩個兇手聽說海公只辦朱守先一人,不再追究,就不曾逃走。次日,海公派人拿獲,三個人一起抵罪。
第七回 拾坯塊助擊
淳安縣西山村村民王愛禮與胡進保斗毆,王愛禮拾磚坯投擊,誤中進保九十三歲的老母親。十三天后,胡母死了,胡訟王愛禮殺人。海公判決:“雙方斗毆,老母未曾參與,乃是誤傷。”遂以誤傷定罪。
第八回 問斷誣林奸拐
淳安縣崇義鄉民閻敬娶后妻,婦人帶來一個女兒姚氏,做了他的兒媳婦。婦人去世后,閻敬與鄰人井得珠的妻子關氏通奸。井得珠通過關氏與閻媳姚氏成奸,并且拐跑了她。閻敬怪罪關氏,卻又因她掌握自己與兒媳也有奸情的證據,不敢追究。后來,閻敬反而串通關氏及鄰里王大庫為干證去衙門出首,誣告仇家盧天林奸拐姚氏。天林被屈打成招,縣官令他去把姚氏找回來。盧天林出獄就去閻家門口上吊死了。盧的兒子又向海公告狀要求為父伸冤。海瑞傳全人犯干證,各各分開囚禁,套出各人口供前后不符與矛盾,審清案件,為盧天林翻了案。閻敬、王大庫發配充軍,關氏官賣。又判閻敬出銀為盧天林殯殮。
第九回 斷問通奸
淳安縣郭秀才的舅父死了,就與舅母何氏通奸,生下一個私生子也已經二歲。舅弟劉茂告狀至縣衙。但郭家巨富又有勢,反誣劉茂要謀奪家產而誹謗貞節的女子。海公見了何氏,就覺得不是正經婦女。海公派差役搜出私生子,案情大白,郭秀才獲罪。
第十回 勘饒通夏浴訟
淳安縣鄉官饒通,夏天在家中一間空屋里洗澡,因為口渴,叫小婢送茶來,放在墻上一個孔穴之中。后來喝下去,就中毒死了。案子久懸未決。海公巡行到縣,審理此案,嫌疑犯在堂上喊冤不止。海公到饒家仔細踏勘洗澡之屋及放茶的墻孔,又把饒家人都逐出屋外,自己僅帶一個小門子夜宿室內,鎖上了門。次日,茶杯中發現一條蜈蚣。就命人拆墻查看,墻中多穴,穴中蜈蚣成群。真相大白,判定為中了蜈蚣之毒而死,當堂開釋疑犯。
第十一回 謁城隍遇豬跪吼
縣城東門巷閔元慶家養了一頭豬。元旦,海公謁城隍廟進香,途中遇豬對著他跪地吼叫。公命豬:“若有冤就隨我來。”這頭豬果然跟隨到了衙門。海公令主人來到堂上,問他最近有沒有訴訟官司。閔元慶回說有的,因為一個叫裴杰的人打死了他的家奴,所以告了官,而且官司勝了。海公正問他是不是自己打死了家奴而陷害裴杰,這頭豬竟在堂上據地狂吼,叩首跪拜像人一般。閔元慶大驚失色,遂招供認罪。
第十二回 斷贗金
縣民涂陽明,請金匠用金子制打首飾,一個月之后,才發覺被匠人欺騙調換了假貨。匠人卻堅決不肯承認,于是打了官司。海公知匠人有奸,拘來后先關起來。又在他手腕上寫了一個“金”字,且叮囑他這個字如果損壞了要責打,損壞越厲害,受責打越重。次日又把匠人妻子傳來,雜跪在其他犯人一邊。當下提金匠到堂,對他大喝道:“你的金字(子)還在不在?”匠人趕緊回答:“在、在,不敢損壞。”海公吩咐把他又押了下去,轉過頭來對匠人妻子說:“既然金子在,快去取來,當堂結案吧。”婦人果真回家取了金子交上公堂。海公把金子歸還了涂陽明,并杖責金匠。
第十三回 奸罵求糶不與
縣西鄉有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寡婦姓曹,突然不知被誰殺死。鄉鄰只知老婦死前曾出糶稻谷,其侄張玨前來要買,老婦不同意,張玨大罵一場而去。海公傳來張玨的母親和妻子。其母說:“今逢荒年,兒子出外買谷未回,去時叔父給了他三百文錢。”即傳張玨之叔到堂,告訴他:“張玨殺人,你給了他錢,助他逃跑。”其叔本已懷疑張玨,就具了結。海公又分別對張玨母、妻隔開審訊,知道張玨曾回家過一次,又走了。于是派差役去張家搜查出血衣、金飾等贓證,案乃破,捉拿張玨抵命。
第十四回 仇囑盜誣
淳安縣吳滿與戚某有仇。吳滿通過在衙門做捕頭的親家姚成,用錢買囑盜賊誣陷戚某是窩主。戚某有口難辯,傾家蕩產,連自己的衣服也被認作吳家之物,當做賊贓進了縣庫。六年后,海公接任知縣,戚某訴冤。但當年的盜賊已死,難以追究。海公勘問細節,得知捕頭姚成是吳滿親家,心中已是明白,遂對吳滿刑訊,吳滿招供,案子平反。戚某無罪開釋,并判吳滿的財產歸了戚某。
第十五回 決弟匿兄產
淳安縣鄉民楊成病重,臨危時把二千兩銀子托兄弟楊咸置辦產業,只求待幼子長成分給一半。不料,楊咸起了貪心,盡數吞沒。楊成妻子到縣衙告狀。海公令強盜在公堂上誣楊咸是窩主,所以才突然致富的。楊咸大驚失色,在堂上急急辯白說:“我的銀子是兄長臨死所托,怎么會是盜贓呢?”楊咸不打自招,案情大白,財產歸還楊成之子,楊咸受到責打。
第十六回 貪色喪命
縣城東街富室子弟陶厥,上街路經一棟樓房,樓上女子傾倒洗浴水,濺臟了他的新衣服。陶厥發怒抬頭,卻見一美貌女子對他微笑致歉,心中怒氣不覺就無影無蹤了。回家之后,十分思慕,以致相思得病。父母弄清實情,又打聽到此女子乃是姚慶之妻,就托人想用金錢打動她的心,又訴說夫妻年老,僅此一個兒子,求她千萬憐憫相救。姚妻十分感動,乘其夫外出,約陶厥私會。陶厥如期去姚家樓上幽會,不料,久病體弱,一時歡娛,竟死在女子床上。姚家合門驚慌,公公自縊,婆婆驚嚇而死,姚慶拉了妻子去縣衙出首。陶家正派人去接兒子回家,聞信大驚。陶文說:“這是我兒子作的孽,豈可連累姚家。”即去叩見海公,說清事由,愿姚慶夫妻為陶家承嗣,繼承家產,又出銀殯殮二老。海公準他要求,就結了案。
第十七回 貪色破家
徽州商人唐嬰見梁金之妻美貌,十分愛慕,托媒婆從中撮合。那梁金本來窮得要賣老婆,得了唐嬰的銀子就立即出外經商,避開去了。梁妻當晚就約唐嬰幽會,備下酒菜,點燈相候,久等不來,就伏在桌子上睡熟了。街上有個叫夜和尚,見梁家大門不關,就走了進去,看見婦人睡著,就偷了銀子,又要奸淫梁妻。梁妻驚醒大叫,和尚在慌亂中殺了婦人逃走。案發,知縣審理中查到媒婆,又牽連到唐嬰。唐嬰百口難辯,屈打成招,下了大獄。梁金經商獲利十倍,回鄉聞知此事,心中大疑:“唐某不惜化幾十兩銀子求歡,豈能初會就殺了她。”即去海衙為唐嬰訴冤。海公重審,唐嬰訴說事發之夜,因自己的騾子吃了他人田中莊稼被殺掉,在縣衙打官司,不在現場。海公在街坊四鄰詳細調查,得知叫夜僧自案發后去了山里。即傳叫夜僧到案,一訊而服,還搜出唐嬰之銀為證。案結,釋放唐嬰,和尚伏法。
第十八回 許巡檢女鳴冤
海瑞赴任淳安縣途中,住宿在上官驛站。晚上,秉燭獨坐,忽聽窗外有一個女子的聲音吟詩二首,有“獨憐寒谷底,黃葉尚疑塵”之句,含有冤無奈的意思,就隔窗相問她是何人,從何處而來。窗外女子回答道:“我不是人,有沉冤向大人上訴。”海公命她走近來說個明白,女子遠遠跪下訴道:“我是欽州許巡檢的女兒,五年之前隨父上任,住宿在此驛站。役夫魏昭看上我的美貌,就毒死了父親,又要來奸淫我,我堅決不從而死,尸體還埋在后園里。求大人伸冤。”說完就突然不見了。次日,海公召集驛站全體吏役,說道:“五年前有一個姓許的巡檢犯下大罪,逃在這一帶地方,如果有人能捉住他,可以得到重賞。”役夫中間果然有個叫魏昭的上前回話:“有這么一個人來過,后來被人害死了。”海公問清姓名立即大怒:“你就是殺人兇手。”立命拿下審問。又在后園掘出女尸,面目如生。就結了案,魏昭伏法。
第十九回 風掀轎頂
海公赴任路經臺州府仙居縣境,突然一陣大風把他坐的轎子轎頂掀落在地。問當差的吹什么風,說是東風,立即下令捉拿東風。差役莫名其妙,但官命不可違,只好一路大喊“東風”不止。走出十多里地,已是郊外,見一村子中有戶人家,門外有一口大池塘,一個人倚門而立。聽見差人喊“東風”,就上來答應說:“我就是東峰。”差人取出拘牌給他看。這個東峰正在看牌,又一陣大風把拘牌吹落在池塘中。海公命人把池中的水抽干,池底發現死人骨骼一副,立即對東峰進行審訊,并施了刑。東峰招出從前有一個孤身客商路過借宿,見財起意,把他殺了,沉尸池底的罪行。被判了死罪。
第二十回 謝德悔親
臨海縣謝德有一個女兒聘于儒生楊謨。楊生家貧,謝德要悔親,就去楊家逼寫退婚書。楊生不服,告狀到縣衙門。縣官受了謝德賄賂,不理。謝德反而誣他嫖賭做了強盜,送了稟帖,寫進了盜賊名單之中。楊謨冤屈,上告到海公衙門。海公命差人傳謝德到堂,命他把原婚書及盜賊名單也帶來。海公說:“既要退婚,總要退還聘金才是。”謝德大喜,立退聘金。楊生喊冤不止,要求與謝女見上一面。海公允了,命謝德備酒,送女到監與楊謨見一見。謝女一到,立即放了楊生,備下花燭讓二人在衙門交拜成婚。次日,傳來謝德好言開導,說:“你女兒配了讀書人,也沒有辱沒她。本官一切知情,如今就赦免你悔親誣陷之罪。”又把納上的聘金交給楊生作為攻書之本結案。
第二十一回 乘鬧竊盜
金華縣富戶汪大家辦喜事,鄰居支觀德隨眾親友賀喜吃酒。散席后躲入新房床下,竊去了不少金銀首飾。汪大告狀,支觀德矢口否認。海公把他拘禁,在他手掌心寫了一個“金”字,告訴他:“你如果真是賊,這個金字就會消失不見;到明天這個金字還在,你就不是賊。”次日,令支觀德的妻子站在堂側旁聽。海公問支觀德:“金字(子)還在不在?”支觀德連忙回答:“金字(子)尚在。”支妻誤認為丈夫已招供了,于是不敢隱瞞,立即歸家取出金子呈上公堂。案乃結,支觀德盜金獲罪。
第二十二回 楊繼儒釋冤
孟貴的女兒秦娘愛慕書生楊繼儒,托張賣婆撮合。張賣婆卻讓自己的兒子姚六冒充楊生,乘黑夜去幽會。秦娘一直以為是楊生,來往了幾個月。秦娘的兩個表妹來學做針線活,就住在孟家。一天,兩表妹穿了男人的衣服裝扮戲文,倦了就睡在秦娘床上。不料,姚六晚上進房,誤以為秦娘另有奸夫,錯殺了兩個女扮男裝的表妹。案發,秦娘供稱楊繼儒入室強奸不從而殺人。楊生受刑屈招。海公巡察至縣,知楊繼儒有冤。海公細加勘問,賣婆乃供出兒子冒名幽會的事情。再捉拿姚六到堂,案情大白。母子都判死罪。楊繼儒無罪開釋。
第二十三回 以煙殺人
湖廣客商朱德敖,生得溫文儒雅,一派書生形象。至桐廬縣投宿客店,店主家的一個婢女悄悄對他說:“煙來伏地。”朱德敖聽了,也不知是什么意思。半夜,突然有煙氣進入房中,只覺呼吸困難,睜不開眼,喉嚨干澀不能開口叫喊。忽想起婢女之言,就伏身在地上,用衣服掩住口鼻。天快亮時,煙氣才停止。朱德敖偷偷跑出客店去報了官。海公查明,店主魏長二,常用煙氣殺人謀財。小婢見朱生儒雅,不忍心他喪命,所以暗示,救他一命。店主被判死罪,小婢受賞。
第二十四回 夫撻婦為有奸
永康縣柳青的妻子秦氏騎了一頭騾子回娘家探望母親,在渡口遇到鄉民劉進生牽一頭老弱的瘦騾。劉見秦氏的騾子健壯,就騙她說:“你的騾子劣性,騎到河中心發起野性來,你會掉在河里的。”要與她換騎騾子,到了對岸再換回來。婦人當他是好意,就換了騾子過河。到了對岸,劉進生猛力鞭打騾子,騎了秦氏之騾一溜煙跑遠了。婦人追不上,只得罷了。回家之后,柳青生疑,痛打妻子。娘家人上告到海公衙門,但不知道換騾人是誰。海公命柳青把騾子牽到衙門,先餓它三天,然后放了它,命差人隨后緊緊跟著。老騾識途,回到劉家,差人就抓了劉進生到案。案結,夫妻釋疑,劉進生徒罪一年。
第二十五回 妻妾相妒
南京北部主事陳應兆之妻葛氏兇悍非常。陳應兆寵愛小妾,常和她又說又笑。葛氏問他為什么,陳說小妾的一雙眼睛十分美麗。第二天,葛氏命小婢捧上一只碗送到老爺手里。陳主事一看,竟是兩只眼珠子,大驚失色。葛氏說:“老爺喜愛她的雙眼,所以特地送上。”原來,小妾已被殺死。陳應兆只好隱忍不發,悶悶不樂。不久,小婢有小過失,葛氏打了她,還說:“小妾的榜樣,你難道不怕么?”小婢害怕,偷偷逃出陳府,正撞上海公出衙,就上前喊冤。海公問明情況,即帶領三班衙役,前往陳家。在陳家搜出小妾尸首,案乃定。陳應兆罷官,葛氏抵命。
第二十六回 姑疑媳與翁有奸
處州嚴水縣儒生詹尚賢,離家在學館讀書,家中僅有父母、妻、子一起居住。一日,父詹希曾抱著孫子玩耍,孩子要拿他頭上金簪,就拔下來給了他。媳婦接抱兒子,見小孩手中的金簪,怕他弄壞了,就順手插在自己頭發上。不料,婆婆看見媳婦頭上插著自己丈夫的金簪,就懷疑他們翁媳有奸情,但又不明言發作。晚上,婆婆換了丈夫的衣服,乘黑夜摸到媳婦房中去調戲,要想試一試究竟有沒有通奸之情。那兒媳是個烈性女子,非但不從,反而張嘴咬掉了婆婆的一只耳朵。第二天,媳婦跑回娘家向父母訴說公公無禮。父母并不相信,就備下酒菜請親家公來吃酒,以便驗看耳朵上是否有傷來證實。詹希曾毫不知情,高高興興地來到親家處吃酒,耳朵當然不缺也沒有傷。父母責怪女兒多事,捕風捉影誣陷公公。女兒一時想不通,羞愧難當,上吊死了。娘家告了官,打起官司來。海公審理此案,經過調查,發現了婆婆的耳朵受傷,案情終于大白。
第二十七回 斷問冤兒報仇
溫州府和尚齊能進京到禮部請敕度牒,途經杭州,住在饒福客店。和尚身邊帶了一百兩銀子,準備在南京打點使用。不想財物露了眼,被饒福知道起了歹心,當晚進房用刀劈死和尚,奪了銀子,把尸首埋在坑下。這一夜,饒妻正好生下一個兒子。饒福的兒子漸漸長大成人,不孝其父,常常要舉刀殺死他。饒福受不了,到海公衙門告子忤逆。當堂審理的時候,兒子忽然大聲說:“我不是他的兒子,是溫州府和尚齊能,被他謀財害命殺死,奪去銀子一百兩,尸首埋在坑下。”海公派人去饒福店掘出尸首,饒福伏法,這個兒子仍去做了和尚。
第二十八回 七月生子為先孕
淳安縣劉新的女兒嫁給龔默,七個月就生了兒子。公公龔應祥認為媳婦不貞,休回娘家。三年之后,劉新的妻舅鄭子成去衙門告狀,誣陷劉新父女有奸而發生七月生子的丑事。劉、龔兩家父子都是學宮秀才,羞愧無以自辯。海公接狀后心中也甚疑惑不決。后讀石室藏書,中載漢朝學士宋潛、廉訪史陶公珪皆是七月所生。就把經書記載出視眾人,又云七月子多壽,八月子多不壽,群疑盡釋。
第二十九回 妒妾成獄
南京官家子弟王舜卿與妓女玉堂春相好,日久情深,不忍相舍。銀子花完之后,被妓院鴇母趕出門外。王舜卿流落在南京城街頭,連回鄉的盤纏也沒有了。玉堂春私下助以銀兩,為了他拒不接客。老鴇打得玉堂春半死,又剪去頭發,蓬頭赤腳趕往廚房為婢。浙江蘭谿客商彭應科,慕玉堂春之名以百金為她贖身,帶回浙江做了小老婆。彭妻皮氏因丈夫久客在外,與鄰居胡監生通奸,但看到丈夫娶妾又十分妒忌,置毒藥在酒內要藥死玉堂春。不料彭應科卻飲下了這杯毒酒而死。胡監生為皮氏設計,狀告玉堂春毒死丈夫。玉堂春被誣囚在獄中。王舜卿返鄉后發憤攻讀,終于中舉,任山西巡按。海瑞時在浙江為官,受王舜卿之托尋訪玉堂春。海公重審彭應科一案,傳皮氏及證人胡監生、劉賣婆審訊,沒有結果。海公在庭中置一個大木柜,預先讓一個差役躲在里面。審問后把皮氏等三人鎖在旁邊,留下他們無人去管。那賣婆也受了刑,見四下無人就對皮氏說道:“你殺了丈夫,累我受刑,我只拿了胡相公給的五兩銀子、二匹布,卻受此連累。”皮氏和胡監生對她說:“你再忍一忍,過了這一關,一定重謝就是。”柜中差人聽清了這番話,當場跳出來大聲說:“犯人已招供。”海公并未離開,立即升堂結案,又令人充玉堂春之兄,贖回玉堂春,送到王舜卿處。
第三十回 擊僧除奸
縉云縣書生吳國卿與城外廟里的和尚善圓有交往,混得很熟。一天,吳國卿進了和尚的居室,見床上吊著一個小木魚,隨手敲了一下,頓時榻后鈴聲響起,一個年輕婦人走了出來。吳生認出是中表親戚袁兆的妻子。少婦也吃了一驚,立即縮了回去。原來榻后地板是活動的,下有地窖藏著女人。吳生急急忙忙地想離開這是非之地,恰與善圓在寺門口相遇。和尚心知不妙,仍不動聲色地請吳生進廟喝茶。待吳生一進寺里,和尚就翻了臉說:“今日之事,已勢不兩立。你我既有交情,你就自盡身亡吧!”吳生表示,壞了你的大事,就是死也是應該的,只是死前要求和尚替他先念經拜懺超度靈魂,又要一條麻繩用來上吊。和尚答應照辦。吳生趁他伏地叩頭之時,用椅子打倒和尚,再用繩子將其捆綁起來,隨即出寺去報官。海公派兵圍了寺廟,抓捕寺里僧人。和尚伏法,婦女釋放回家。
第三十一回 斷奸僧
海公夜宿驛站,做了一個奇夢。夢見一群和尚中有一個少年僧人跪地哭泣,似乎有冤要訴。醒來之后命差役去路邊守候,如有和尚經過就一齊帶進來。不久,果然帶來十個和尚。海公對他們說:“本官要還齋僧之愿,請你們吃齋。只是今天一時未備好菜肴,就讓我手下吏役分別招待吧。”說完自己帶了少年和尚去審問。少年和尚跪拜于地哭訴道:“今日遇著海大人,小女子的冤情可以申雪了。”原來她隨父親劉昌赴任南昌知縣,路遇群僧,一家盡被殺死,只留少女性命,并逼其削發冒充和尚,隨行云游江湖,供他們淫樂。海公立命逮捕九個兇僧,明正典刑,斬首示儆。又送劉女回返故鄉。
第三十二回 大士庵僧
客商趙秦攜帶銀兩,歲末路過大士庵,天色已晚,就在庵中投宿。見庵里神像尚未完工,發善心助銀六兩。打開包裹取銀子時,被和尚看見包內銀兩甚多。和尚們商量要謀財害命。晚上,和尚行兇,趙秦跪求。和尚許他全尸,把他關在靜室,待他自斃,再來收尸體。近庵有一富戶陶興,無子,拜觀音甚是虔誠。夜間觀音托夢令他一早去庵中做一件善事。天色未明,陶興來到大士庵,卻見一艷妝女子進入庵中。陶興四處找尋這女子不見,卻救下了懸梁高掛的趙秦。兩人就具狀告至衙門,海公派出差役,捉住和尚,搜出銀子。
第三十三回 一子兩繼
嚴州壽昌縣江仲生有五子。這年荒年,卻又生下一個兒子。江仲叫仆人抱出去丟棄。仆人抱了嬰兒,心中不忍,正在徘徊,遇到當地富翁張聘。張翁無子,就收養了嬰兒。多年之后,江仲家道逐漸富裕,而五個兒子卻相繼死亡,反而成了孤老,想起當年丟棄小兒之事嘆惜不已。原仆人還在,就告訴他嬰兒被張翁收養的情形。而那棄子從小讀書明理,十分聰慧,現已長大成人。江仲攜金到張家要求歸還兒子,張翁當然不允,于是訴訟到官。海公判令其子在兩家各娶一妻,往來居住,孝養老人。數年后各各生下兒子,以繼兩家煙火。
第三十四回 斷問猴精
新昌縣出了一只猴精,莊戶人家的牛、馬家畜常被咬死。猴精又勾結長福寺和尚到處偷竊錢財,奸淫婦女。鄉里受害不淺,就聯合請道士作法除妖。道士命令燒紅木炭幾百斤來燒鍛一根大鐵索,又畫符念咒,召遣神將。道士捉住了猴精,眾人把猴精送到海衙求海公審理。海公將猴精斬首焚燒,和尚也被抓來伏法。
第三十五回 玉蟾救主
泰順縣蔡姓富翁家有一個仆人,幾十年來一直又癡又呆,發枯齒落。富翁兒子蔡蘇每次外出都帶他隨行。一日,約了朋友們登山飲酒作樂。這個癡仆人竟在酒席上吟詩作對,又使了幾套仙法給大家看,隨后又說道:“我本是上天白玉蟾謫降凡間,今已限滿,即將歸仙去矣。日后諸位有難,可高呼‘白玉蟾救我’,我定會來相救。”說畢,駕鶴而去。次年,蔡蘇赴考,被仇家陸友奴誣陷殺人罪,無法辯白而進了監牢,危急時果然三呼“白玉蟾救我”。海公正在開棺驗尸,尸體忽然坐起身來說:“殺我者不是蔡蘇,是某某人。”即拘陸友奴到堂嚴訊,一審而服。蔡蘇無罪開釋。
第三十六回 謀舉大事
諸暨長澤鄉地方,民俗信神佞佛,男女老少常常聚在一處吃素念經,做佛會。有個叫傅仕志的人看上了朱如張的老婆饒氏美色,相思成病。一個上門化緣的游方和尚套出了他的心意之后說可以效勞,叫他第二天去參加佛會。佛會場上,鄉民群集。游方和尚對著傅仕志叩首跪拜,山呼萬歲;對著朱妻口稱皇后主母。眾人大驚。和尚請傅仕志和饒氏去河邊,從水中照影,二人儼然是帝后的打扮。和尚對大家說:“今天場上的人,全是龍華會中來的佐命之臣。如若不信也可到河邊照影。”場上三百多人在水中各各照出將相官冕等官服在身,盡皆信服,稱傅仕志為天子。朱如張愿把妻子獻出為后,傅仕志得了美婦人。和尚得了傅仕志的錢財就走掉了。眾鄉民蠢蠢欲動,真要圖謀大業造起反來,被人出首告了官。海公發兵捉拿人犯,請旨各分首從擬罪。傅仕志等十人斬首,從者依次擬罪,只有和尚騙了錢財不知去向。
第三十七回 奸夫誤殺婦
分水縣書生蘇策屢試不中,乃棄儒從商去了四川,六載不歸。其妻郭氏空闈難守,與對鄰康七通奸。蘇策自四川歸家,臨行先去武侯祠進香求簽,得簽詩曰:“逢崖切莫宿,逢水切莫浴。斗粟三升米,解卻一身屈。”也不解其意。歸途中,舟夫把船泊在山崖之下。蘇策憶起簽語,立即命他移舟他處。舟才移開,山崖塌下,幸免大禍。蘇策望空叩謝神靈不止。歸家后,郭氏備下浴湯請丈夫洗澡。蘇策又想起簽語,推托不去。郭氏就自己先去入浴,卻被預伏在浴房的刺客殺死。事發,鄰人以殺妻罪告官。海公對此心中有疑,拘蘇策詳細訊問。蘇策喊冤不止,詳細稟報一切,且稱并無仇人。海公疑少婦有奸夫,只不知是誰。參悟簽上詩句,前二句已驗。第三句“斗粟三升米”,斗粟乃十升,僅三升米,則七升為糠矣。即問蘇策相識之人中間可有名叫康七的,答道對鄰就叫康七。海公乃拘康七,一訊而服。原來,康七欲殺蘇策,預伏浴室而誤殺先進浴的郭氏。康七定死罪結案。
第三十八回 奸夫盜銀
縉云縣趙增娶妻金氏,美貌聰明,家雖不富,男耕女織,倒反相安。后來趙增外出經商,二年不歸。鄰村鄭應光與金氏勾搭成奸。一日深夜,趙增突然歸家,正值兩人在房奸宿。鄭應光只好慌忙跳窗躲在墻根下。室內夫妻歡洽之際,言及獲銀十六兩,恐被盜竊,藏在村口水溝之內。鄭應光聽了即去偷走了銀子。趙增失銀告官說:“妻有奸夫,偷走銀子。”海公審問金氏,卻是矢口否認。次日,海公將金氏枷號在衙前,說要官賣,得銀償還趙增。鄭應光果然上鉤,取銀來贖買金氏。乃令趙增認出自己的銀子而破了案。鄭應光人贓俱獲,無法抵賴,按通奸、盜竊定罪。
第三十九回 捉圓通伸蘭姬之冤
余姚縣福安寺和尚圓通乃是一個好色之徒,看上了鄉民余家的妻子伍蘭姬貌美,遂買通婢女偷出伍氏睡鞋。故意在她丈夫來寺之機,將睡鞋一只丟在寺門口。余家果然上當,以為妻子與和尚有奸,將她休回了娘家。圓通隨即還俗蓄發,改名魏德,去伍家求親,行聘娶了伍蘭姬。不想一次酒后失言,露出當年偷鞋奸騙的情由,蘭姬聞言,自縊身亡。其父伍文壽狀告魏德殺妻。海公準狀,一時難斷。三更獨坐后堂,伍蘭姬陰魂前來訴冤,詳稟一切。遂審服和尚定罪結案。
第四十回 謀夫命占妻
金華府富戶陶镕之子陶一貫,上街遇見一個算命先生,說他有百日之災,只有遠避他鄉,才能消災平安。陶镕讓他去江山縣找堂兄陶一萬,順便帶去價值萬金的珠寶玉器求售。陶一貫攜妻孟氏同行,途中順道訪友吳成志。吳成志見他身攜萬金之寶,孟氏又美貌萬分,就起了歹心。騙一貫在當地出售珠寶,令仆人吳四領路。吳四受命殺人劫財,以刀刃見血,帶回珠寶為證復命。吳四不忍殺陶一貫,放他逃生,只叫他咬破舌尖往刀上噴血,取珠寶回去向吳成志交差。陶一貫逃得性命,一路乞討還鄉而來。吳成志要霸占孟氏。孟氏推托有孕在身,要待產后再說,否則就以死相拼。吳無奈,派仆婦黃婆在外租屋看守孟氏。孟氏產子滿月,黃婆憐憫嬰兒,送兒至廟宇中收養。恰逢陶镕出門尋找兒子,從孩子褓袱中發現生辰八字,父祖姓名,方知乃是親孫子。又在黃婆引領下翁媳相會。遂同去衙門告狀,又得遇乞討歸來的陶一貫。海公捉拿吳成志到案,將其押赴市曹斬首示眾。
第四十一回 開饒春罪除奸黨
宣平縣王德興攜銀千兩赴省城經商,途中住宿張盛客店,被隔房周二、周三兄弟窺財起意。次日,王德興到饒春客店投宿,晚上,二周持刀行兇,劫財而去。王德興懷疑店主饒春勾結行劫,狀告海衙。海公詳訊一路行止。次日即扮成徽州氈套客商,循王德興來路投宿張盛客店,暗中訪查案情。在店中獲知有周氏兄弟,近日發了大財,正做買賣。海公回衙派手下謝龍取數十匹綾綢去周家買賣,得了周氏兄弟之銀兩,王德興辨認出其中有自己的銀子。隨即下令捉拿周二、周三到案,用刑嚴審,二周招供,被判斬首,案乃結。
第四十二回 判明合同文約
淳安縣褚喜之弟褚樂生一子名勝祖,已三歲。當年大荒,褚樂全家背鄉離井去投奔姨父曾士學。臨行,與兄立下文約,言明祖產田地、房屋由兄暫管,他年褚樂返鄉仍當共同享有。村上劉社長做了見證。十五年之后,褚勝祖回鄉歸宗。正逢褚喜酒醉,又受后妻王婆挑唆,毀約逐出侄兒,幸虧劉社長收留勝祖。官司打到海公衙門,海公審清來龍去脈,家產劃半分給勝祖。念褚喜年老,從輕發落,責打二十手心。
明萬歷三十四年(1606)金陵萬卷樓刊本《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插圖書影
第四十三回 通奸私逃謀殺婦
淳安縣屠戶胡廣之子胡遠大,改業經商,在縣城外建房開旅店。其妻許氏頗有姿色,在店中與船戶馮生勾搭成奸。二人相約私奔,半夜出門,風雪大作,婦人遂猶豫不決。馮生卻見財起意,殺了許氏,投尸于門外枯井中,卷資而逃。當夜,有洛陽化緣和尚師徒進店投宿。和尚起身上廁所,不料摔倒在枯井旁。次日案發,和尚被誣而不能自辯。海公知僧有冤枉,就密取獄中死囚,剃去頭發,冒充和尚斬首市曹示眾。暗中派人四下查訪兇手,聽城外十里處茶館老婦人說和尚死得冤枉,又說船戶馮生最近發了大財云云。海公傳馮生到案,細加審勘,案情遂破。
第四十四回 假結弟兄謀命奪財
永康縣秦兆去杭州經商,在客店里結識范衡,結義為兄弟,二人同行。范衡原是假結義,存心搶劫財物,乘秦不備將其推入枯井,劫財而去。秦兆在井中餓了一天,幸有賣油客商經過,才被救出,就趕到海衙告狀。海公細細訪查后捉住了范衡,追還財物,并判其充軍。
第四十五回 通奸謀殺親夫
浦江縣城外杏村蔣義妻卓氏,與鄰村風流少年范十二通奸。兩人情好,難分難舍,商議要害死蔣義作個長久夫妻。于是范十二備下酒菜請蔣義,蔣義因和他是鄰村相熟,毫無戒心,大醉而歸。范十二跟蹤在后,乘黑夜把他推落一口深井里,就又去和卓氏幽會。蔣義在井里無法爬上來,餓了兩天,人漸漸昏迷不醒。鄰村有一個吳恩,這天帶了仆人經過此地,看見有人在枯井邊招呼他說井下有人,說完就不見了。吳恩走到井邊往里一瞧,果真一人昏迷在井下,就叫仆人設法把他弄上來,救醒之后,卻是朋友蔣義。蔣義回家,卓氏與范十二大吃一驚,拿了刀又來追殺他。蔣義無奈,只好到海公衙門告狀。海公審清案由,卓氏謀殺親夫判了死罪,范十二杖一百流三千里,永不許還鄉。
卷三
第四十六回 匠人謀陳婦之首飾
陳升策長媳王氏,因得知父親生病,天還未亮,就帶了小廝進貴回娘家探望。路上碰到三個挑著斧鋸之類工具的匠人,被搶去了隨身的金銀首飾,還被砍傷了手臂。陳家到衙門告狀。海公訊問仆人進貴,也只知道賊人是三個木匠,卻不認識。海公派人查訪誰家當日起造房屋,據報只有東門盛家蓋房,早上卯時動工。即傳盛家工匠帶了工具上堂聽審,逐一盤問,查出萬興、曾隆等三人來得最早,嚴加審訊,又從身上搜出首飾,斧子上有血跡,案乃破。三匠人攔路搶劫行兇判死罪。
第四十七回 判燭臺以追客布
沿山縣饒儒去松江縣販布,投宿客店,當晚喝醉了酒,五擔布匹被偷一空。饒儒扭住店主索賠,官司打到海衙。海公將二人各杖十板,逐出公堂。隨即又令差人在大街上追他們回來,一路宣揚:“衙門里有一只燭臺,極為神靈,能報禍福,偷布賊已經找到。”路人聽了,相隨來看審的人山人海。開審時,海公令關了大門,不許一個人出去。從看熱鬧的人中間拉出幾個來,說他們擾亂公堂,每人罰布一匹。這些人無奈,各自回家取布交上公堂。海公叫饒儒上來認布,認出有二匹是他的。追究布主又追出是從梁德會處買來的。即拘梁德會到案,一訊而服。
第四十八回 為友伸冤以除奸淫
江山縣王謨教喜結交朋友,有一知己陳英策,二人過往甚密。王妻熊月嬌,容貌美麗,風流成性,屢次挑逗勾引陳英策。陳英策為人正直,決定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于是告別王謨教去了省城,臨行時勸他謹慎門戶,萬事小心。不料,熊氏又與家中仆人胡一通奸,奸情秘密,無人知曉。王謨教為找陳英策,帶了胡一也往省城而去。主仆二人行至九江,租了船戶張富的船,渡黑龍潭。船泊江邊,王謨教飲酒大醉,惡仆胡一趁黑夜把主人推落江中。江深水急,王謨教溺水而死。胡一又假意大聲喊叫救人,船戶張富心中存下疑惑。胡一回報熊氏,雙雙大喜。從此虛設靈堂,兩人日夜歡娛。陳英策在省城,思念故鄉和好友王謨教,心中悶悶不樂。一日偶爾出鎮,迎面卻相逢王謨教。原來王謨教陰魂不散,前來托好友代為申冤報仇,細訴被害詳情。陳英策不負好友亡靈之托,赴海公衙門告狀。海公傳船戶張富到堂訊問,心中已是明白,就對熊氏、胡一嚴刑審問。二人招供,案乃結,被判死罪。
第四十九回 奸夫淫婦共謀親夫之命
臨海縣張才妻饒氏風流成性,與鄰居蔡廷生勾搭成奸。兩人決定謀殺張才,可以做長久夫妻。蔡廷生就在張才每日回家必經之路的險要處巔坳埋伏,把他推下山崖摔死。張才屈死,陰魂不散,托夢于仆人張進。張進為主伸冤,狀告到海衙。差役去張家傳拘饒氏,正逢奸夫、淫婦飲酒作樂,一齊被捕到堂。海公嚴審,二人招供,雙雙服法。
第五十回 開江成之罪而誅吳八
臨海縣吳八為人刁貪好色,慕鄰居丘顯之妻連氏美貌,乘其丈夫外出,入門調戲。連氏堅決拒絕,并且大加斥責。吳八發怒,用刀刺死連氏,拔下頭上金簪,帶刀逃走。連氏表弟江成,恰巧此晚上來到丘家,發現表姐被殺,大哭而去,不料腳上沾了血跡。次日案發,順著血跡,江成被抓,誣為兇手。海公詳察案情,知江成有冤,暫且收在監中。一面派人四下查訪,一面傳出消息說江成已定死罪,只是失落金簪及殺人兇器無法結案,但有拾得者,重重有賞。兇手吳八,有一姘婦,兩人飲酒歡娛,吳八醉后說出金簪和刀子的藏處。姘婦之夫王安找出金簪和刀子,去海衙討賞,即被追究來源,供出吳八。于是海公用嚴刑審問吳八。吳八招了,案子了結,釋放江成。
第五十一回 周氏為夫伸冤告張二
永康縣盛顯達去蘇州賣貨,約了朋友張二伴同。其妻周氏覺察張二不是好人,力諫不聽。途中船泊江心,張二用酒灌醉盛顯達,乘黑夜把他推落江中,過了許久才假意大聲叫喊救人。江深水急,盛顯達溺死。張二獨吞一船貨物,運至蘇州獲利而歸。初對周氏只推說盛顯達隨后就回;過了多日,又假惺惺通知周氏說盛顯達自蘇州歸家,中途落水而死。周氏心知張二有詐,表面不動聲色,只說丈夫之死不足惜,可惜丟了一只祖傳的玉絳環。張二聽了動心,就說:“這玉環倒是盛兄托我保管,嫂子愛惜,我送還就是。”周氏待玉環到手,即赴海衙告狀,以玉環為證告張二謀財殺人。海公對張二用了嚴刑,張二才招供結案。張二大辟抵命,財產歸還周氏母子。
第五十二回 開許氏罪將貓福抵命
仁和縣寡婦許氏持家有法,家中有兩個仆人,一名曾興,忠厚老實;一名貓福,刁詐奸猾,因偷竊稻谷,被許氏逐出,卻懷恨曾興告密,要伺機報復。一日,許氏赴親戚家吃喜酒,貓福偷偷溜進來,用刀劈死了曾興,偷了一百多兩銀子逃走。案發,鄰居把許氏押送海衙,懷疑她有奸夫,引起妒殺。海公詳察案情,覺許氏為人正派,素無污行,遲疑不能決斷,忽見一貓跳上桌子,心中觸動。次日即拘貓福到堂,又派人去貓家搜出銀子一百多兩及帶血銀包一個。經許氏辨認銀包是曾興之物。貓福招供,判死罪。許氏無辜開釋。
第五十三回 決何進貴開趙壽
淳安縣刁民何進貴,不務正業,向富戶徐高借款而遭拒絕,就懷恨在心。一日,何進貴在外遇見徐高的兒子昌賢,乘其不備用刀刺死,奪得銀子十兩而逃。案發,徐高認定獨家村的趙壽殺了他兒子,到海公衙門喊冤。海公心中有疑,一時不能決斷。海公退入后堂,苦苦思索。忽見手下采了一枝荷花,送進后堂,笑著說道:“荷花來進貴人。”心中觸動。又有手下來報,有人向監獄禁卒行賄,要在牢中除去犯人趙壽,此人正是何進貴。次日升堂,見廊下一個看審的面懷奸色,目光流動,即命關上大門不許一人出去,令看審的人一一報上姓名。報至何進貴,立命拿下,審問他為何要買通獄卒害死犯人趙壽。何進貴語塞,用刑后才招了罪行,被判死罪。案乃結。
第五十四回 判奸友劫財誤董賢置獄
杭州仁和縣有兩個告老歸鄉的侍郎:董侍郎生有一子董賢,好讀不倦;孟侍郎生有一女孟淑姑,賢淑溫柔。兩家在任上時曾指腹為婚,結下兒女親家。董侍郎死后,家無殯喪之銀,幸孟家資助才辦了后事。董賢十六歲以案首進學,奉母命去孟家求完婚事,孟侍郎貪富嫌貧,有悔婚之心,故意提出要聘銀百兩,才可允許迎娶女兒。孟淑姑聞信,屢次勸說父母無效,就瞞了父母私約董公子晚上在后花園花亭相見,欲贈銀百兩及金飾助他行聘。董賢大喜,深感紅粉知己,樂極忘形,告訴了好友丘孔教。丘孔教乃是一個奸徒,當晚灌醉了董賢,抽身去孟府冒名頂替。不料被婢女春容識破,丘孔教竟殺了春容奪銀而去。次日案發,董賢被捕,有口難辯,屈打成招。海公巡察到縣,夜夢董侍郎求他為兒子伸冤,并告訴兇犯乃是丘孔教。遂重審此案,查清董賢泄漏真情給丘孔教之事,即拘丘孔教上堂,用刑嚴審。丘孔教招供交出銀兩首飾,被判死罪。董賢與孟淑姑,有情人終成眷屬。
第五十五回 判誤妻強奸
臨海縣宋尚德生性多疑,妻余貞妹剛毅烈性,乃是一個正派女子。宋整日懷疑妻子不貞,守在家中不事生產,生計日窘。余氏屢屢規勸丈夫經營,不可坐吃山空。宋只是不放心,常常以言語試探妻子。余氏表明心跡,誓死守貞。宋尚德才去杭州經商,只是整天悶悶不樂。友人馬春好言相勸,說嫂子貞烈,盡人皆知,不必多疑。宋不知好歹,反懷疑馬春與妻子有染,與他交往漸漸疏遠,收拾行裝回到臨海。回鄉后卻不回家,先找朋友秦化,求他去調戲余氏,試她是否貞節。秦化一個人不敢去,又約了張光邦一起去。兩人托辭有宋家信,闖入宋家,即行強暴調戲。秦化抱住余氏雙手,張光邦強行脫去她的下衣。秦化見他侮辱太過分就放了手。不料,余氏平日備刀自衛,雙手一脫束縛,就取刀刺死了張光邦,自己也因羞辱難當自刎而死。嚇得秦化逃走不迭,去告訴了宋尚德。宋后悔不及,央求秦化出首到官,只說張光邦強奸遭殺,余氏羞憤自刎。吳縣尹見人證、物證俱在,即草草結案。一年后,海公路經臨海,夜宿驛站,夢見女子哭訴冤情,求懲辦多疑不義之夫宋尚德。海公拘傳原案人犯,開堂復審,并告之余氏冤魂哭訴的情況,宋、秦二人招供。宋尚德判死罪,秦化充軍。
卷四
第五十六回 烏鴉鳴冤
海瑞在蘇州府衙坐堂審案,忽見七只烏鴉在衙門前大叫幾聲后往西飛去,心中一動,疑團頓生。即令兩名差役去捉拿“烏七”到案。差役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滿街緝捕,毫無音訊。第二天,又出城到四鄉查訪,看看天色已晚,正愁沒處借宿。忽見一個人匆匆趕來,口中嘟嘟囔囔道:“去找烏七殺豬。”一問方知,這個烏七是個屠戶,一向貧窮,近日發了大財。差役不問青紅皂白,連夜帶了烏七回衙門交差。次日,海公身坐大堂,擺下刑具,審訊屠戶烏七,大聲喝道:“大膽奸徒,快把謀財害命之事從實招來,免動刑罰。”烏七做賊心虛,只得從實招來:去年十月初九,有一孤身客商,攜銀百兩,在客店投宿。不合見財起意,用酒將他灌醉,綁上石頭沉在后門池塘里,奪了銀子。海公命人在烏家后門外池塘里撈出尸體,就出了告示,讓尸親來認領。三天后,有江西建昌人王真孫來認領父親尸體。案結,烏七判了秋后處決,銀兩發還王家。
第五十七回 黃鶯訴冤報恩
徽州商人童施恩攜帶二百多兩銀子往南京販貨。途中,發善心向獵戶買黃鶯放生,開包時露了財。兩個轎夫看在眼里,起了歹心。行至一處茂密的樹林,四下無人,轎夫乘機把童施恩一斧劈死,埋了尸體,奪銀而去。海公正坐堂理案,只見幾只黃鶯飛入大堂上,哀鳴不已,慘慘戚戚,盤旋不去。海公心中也覺凄然,說道:“爾等若有冤情,前邊帶路,我命手下隨你同去。”黃鶯果真在前面引路,公差相隨而去。出城三十里,進入樹林,鳥兒落在一個新土堆上,大聲悲鳴。公差從土堆中掘出一具男尸、一把斧子,斧柄上鐫有“張財置”字樣。回衙后當夜三更,又有冤魂訴狀。次日命差役訪拿轎夫張財兄弟歸案。公堂上,張財兄弟倆狡辯不肯招供,黃鶯飛集在他們頭上,鳴叫不去;二賊招供,問成死罪,黃鶯才飛離而去。
第五十八回 白晝強奸
婺源縣城有曾會、吳高兩個無賴,終日游手好閑,拐騙作惡。一日闖入民家,恣意調戲婦女。恰逢婦人丈夫李永海回家,雙方發生爭執。二人反誣李妻奸騙了他們的銀子,今天是上門討銀子的,拉拉扯扯上了縣衙公堂。李永海是個老實人,當然不如無賴的伶牙俐齒。昏官知縣判各打二十大板,李妻官賣償銀。李妻投狀于海衙。海公就命傳全人犯,到堂復審。人犯傳到,海公問二人為何強奸李妻。二人狡辯不已。海公問吳高:“你既和她有奸,知她叫什么名字?”狡辯稱:“土娼女子,不曾問名字。”又問房中擺設如何,有什么物件,二人隨口胡扯,根本對不上號,證明是無賴憑空誣陷。到此地步,二人只得招供求饒。海公又查出二人平日為非作歹、惡貫滿盈,判正典刑,砍頭示眾。知縣昏庸,罰俸三月。
第五十九回 判給家財分庶子
吳縣鄉官鄭文忠,家富巨萬,生有二子。嫡子鄭應策慳吝貪財,庶子鄭應秋為妾黃氏所生,年僅三歲。鄭文忠病重不起,心知長子奸詐,恐自己死后,會謀害幼弟,遂當眾立下遺書關文,把家財全部交付長子保管,幼子長成后,只給舊屋一所,薄田數畝。應策心中如愿,不再謀害兄弟。鄭文忠私下勸慰黃氏,交給她一幅畫軸,令她安分度日,待應秋長大后,逢廉明官長可將畫軸呈上。鄭文忠死后,黃氏撫孤守節十多年,其子應秋也已長大成人。鄭應策果然不肯分給家產。黃氏記著丈夫遺言,即投海公衙門,呈上畫軸。海公細觀,乃是鄭文忠的一幅行樂圖,端坐椅上,一手指地,久思不得其解。日夜揣摩,終于發現鄭文忠手指處,軸內暗藏一紙,拆開一看:“嫡子貪財忍心,妾生子年僅三歲,吾死后必有爭產之情,防其害弟,已立關文,將家產全部付與長子。惟留舊房給其弟應秋,室中埋銀……廉明官長照此辦理,送銀百兩。”海公即前往鄭家,召集全家,取出遺囑,處分財產。長子見已得全部家產,愿把舊房歸弟。海公做主舊屋藏金悉歸應秋,母子賴以成富。
第六十回 判家業還支應元
桐城縣富翁支康,家資巨萬。沒有兒子,只生一個女兒,招贅女婿鄧景成。支康已經七十七歲,一切家事都托女婿管理。有妾名鶯姑,忽然懷孕生了一個兒子,取名應元。支康病重,自知死后贅婿必定容不得幼弟,恐怕幼兒不能順利長大成人,就把鄧景成單獨喊到病榻前,當面寫下遺囑:“老夫七十有七,生子應元接續,家產田園盡付與女婿,外人不得爭執。”讀給他聽了,并把家產相托。鄧景成大喜,藏好遺書,對幼弟應元遂無加害之心。支翁死后二十年,應元長大,向姐夫要分家產。鄧景成以岳父遺書為證,不肯分產。雙方打了官司,經縣動府,都不能決斷。支應元到海公衙門投訴,海公準了狀紙,詳細問清了案由,開堂審理這件奪產案。仔細閱讀遺書,才恍然大悟支康的聰明。遺書應當斷句如下:“老夫七十有七,生子應元接續,家產田園盡付與。女婿外人,不得爭執。”即判鄧景成把家產歸還支應元,平息了這樁訴訟。
第六十一回 緝捕剪繚賊
青陽縣慣竊扒手姜老錢與走江湖耍把戲的高昆木串通作案。有一客商在看熱鬧時被竊去銀兩,一把揪住貼近身邊的一個賣毛筆的商人,硬說他扒了銀子,拉扯要去衙門,路遇海公轎子,就告了狀。海公不動聲色,暗中差人身邊帶些銀兩,雜在看熱鬧的人中間,等候時機。果然有人近身扒竊,當場抓住了高昆木。姜老錢上前來搶人,也在眾人協助下一并擒獲,送上海公大堂。竊賊久聞海公神明,一訊而服,各判徒罪一年。贓銀追回,歸還客商,賣筆人無罪。
第六十二回 判賴人代賠賊贓
常熟縣潑皮無賴曾虎兒,見鄰居吳友郎妻子許氏美貌,上門調戲奸淫不成,反被打出門外,心中懷恨,欲伺機報復。又因偷人耕牛被拿獲,就誣與許氏通奸,贓銀窩在吳家。林知縣糊涂判決,要官賣許氏,追還賊贓。吳友郎夫妻告狀到海公處,后審清,曾虎兒杖四十,充軍。
第六十三回 判奸僧殺妓開釋詹際舉
蘇州富室子弟黃公子宴客,妓女馬愛玉赴席陪酒唱曲,結識了俊俏書生詹際舉。二人一見鐘情,經黃公子從中撮合,當晚就成其好事。禪關寺正明和尚見愛玉美貌,淫心頓起,多次勾搭遭拒絕,心中忿恨,欲伺機報復。某夜,詹際舉派小廝送愛玉回妓院,正明和尚伏在暗處,突然跳出來,殺死了愛玉就逃走了。妓院往縣衙告詹際舉殺人,詹際舉被柳知縣屈打成招,判成死罪,關入大牢。一個月后,海公往禪關寺行香,夜宿寺內。愛玉陰魂上前訴冤,求海公昭雪詹際舉之冤,飄下一紙,上寫:“此事正明,何用遲疑。”次日海公傳全人犯,重審案情,又出牌拘正明到堂。正明和尚得知馬愛玉陰魂告狀,心中大懼,一訊而服,論死。案結,詹際舉無罪開釋。
第六十四回 判風樁葉
無錫縣無賴丘木,專門穿壁穴墻,調戲婦女。一夜去城西偷竊,路遇蔡垣的妻子祝氏,強奸未成,就用尖刀刺死祝氏,搶去首飾,埋尸在林間逃走。事后,蔡垣找尋妻子,經過林子,祝氏顯靈。蔡垣在樹下發現一堆新土,露出一角裙幅,掘開看見妻子已死,身有刀傷,就赴海衙告狀。海公接此無頭案子,一時難斷。晚上獨坐后堂,思慮反復,忽然一陣風來,吹下一片樁葉,心中觸動,即命差人打聽縣城有沒有名叫“丘木”的人。手下回稟丘木乃是一個潑皮無賴。立命捉拿上堂,又去丘家搜出首飾贓物,用了大刑審問。丘木招供,判死罪抵命。
第六十五回 判賴奸誤侄婦縊死
宣城縣呂恭敬妻阿姑,性妒多疑。侄兒呂克忠,娶妻施氏,性情溫和。叔侄兩家合炊同住一起。嬸阿姑持家,侄媳打雜做下手,每天向嬸娘領取各處鑰匙,到晚交回,日以為常。一日,嬸赴鄰家飲酒,酒罷回房,見鑰匙已放在房中,恰巧侄兒外出,立即懷疑丈夫與侄媳有奸,蠻橫無理。呂恭敬百般解說,只是不信,夫妻大吵大鬧。施氏從睡中驚醒,聽得分明,惡言穢語不堪入耳,一時短見上吊而死。次日,阿姑見侄媳自盡,更加振振有詞:“無奸為何自殺?”案發后,阿姑仍說丈夫與施氏有奸,施氏羞愧自縊,呂恭敬被糊涂官屈打成招。海公途經寧國府,夜宿東察院,夢見一女持狀紙來告狀,狀上寫:“寧國宣城呂恭敬,娶妻阿姑多妒忌,淑姬縊死欲明節,姚公屈斷問典刑。”于是提案重審,海公說道:“施氏廚下操作已畢,等候阿姑多時不歸,遂將鑰匙送入嬸娘房中,叔未歸家,即去閉門而睡,何奸之有?”遂判阿姑絞刑,呂恭敬無罪釋放。案結,合縣稱頌。
第六十六回 判狐疑殺妻
無錫縣蔣應世為人平素狐疑妒忌,常常懷疑妻子丘氏不貞,多次用言語試探,遭妻痛斥。一日,疑心妻子與他人有奸,用刀威逼,一時手誤竟將丘氏殺死。蔣應世見闖下大禍,出門逃走在外。案發,海公差人四下緝捕蔣應世,杳無影蹤。丘氏顯靈,引差役將蔣應世拘捕歸案,一訊而服。判死罪抵命。
第六十七回 開李仲仁而問江六罪
江生梁妻汪秀玉,與富家子弟李仲仁勾搭成奸。李仲仁有一把寶劍,送給秀玉,掛在床前。江生梁的叔父江六是個歹徒,相貌十分丑陋,見秀玉美貌,闖進房中行奸,未遂,就殺死秀玉,棄劍而逃。案發,梁知縣在現場發現兇器是一口寶劍,上鐫有李仲仁名字,又審知他素與汪秀玉有瓜葛,把李仲仁屈打成招,糊涂定案。李弟仲義代兄到海衙申訴。海公一夕伏案暫寐,夢見空中飄來一紙,上書:“六人過大江。”命手下查訪姓江名六之人,查出生梁之叔名江六,即拘捕到堂,嚴刑審問而服。江六抵命,李仲仁開釋。
第六十八回 劫賊分贓不均李矮出首
大盜曾奴等三十多人,明火執仗搶劫張姓富戶,奸淫婢妾,殺死家奴。次日,張家正要去官府報案,海公卻已派人來傳。原來盜伙分贓不均,有李矮者出首告官。海公派兵盡捕強盜,斬首伏法。李矮減等充軍。
第六十九回 判惡豪占妻
宦家子弟駱可顯倚仗父勢,欺凌鄉里,淫人妻女,無惡不作。又與尤得才之妻馮氏勾搭成奸。馮氏圖他富貴有勢,情愿相隨為妾。駱可顯為霸為己有,就反咬一口,上縣衙狀告尤得才拐騙民女馮氏。又賄賂公門,用錢買出兩個假證人稱乃馮氏父母。尤得才失去妻子,還被杖責充軍發配,遂去海衙申訴。海公重審此案,當堂傳來真假馮氏父母,細問家常細節。假父母連生辰年月也說不清楚,而且言語支離,前后矛盾。真偽立判,海公不畏權勢,審明駱可顯仗勢強占民妻,杖責充軍;假父母杖責三十;馮氏背夫,去衣受杖三十,發還本夫。
第七十回 判江城匿名害人
高郵富戶魯耀宗為人樂善好施,濟人急難,賑災救民。有刁奸之徒江城,游手好閑,貪吃懶做,向魯家告貸,得粟三石,卻不滿足。又因魯翁好言相勸,忠言逆耳,就懷恨在心。時值大荒,民不聊生,盜賊四起。江城假托魯家仆人魯長之名出首主人魯耀宗窩藏強盜,陰謀作亂。衙門督捕鄭公正因捕盜不獲無法交差,得此首狀,立即拘捕魯耀宗,鄉民來保者二十多人,一并株連下獄。仆人魯長力辯不曾出首主人,但不知匿名者是何許人。海公見事出蹊蹺,待更深夜靜,微服出訪,密聽人云“江城五月落梅花”之句,受到啟發,即命人查訪姓江名城之人。江城被傳到堂上,一訊而服,判徒罪三年。魯耀宗無罪,和眾鄉里一齊開釋。
第七十一回 判謀陷寡婦
寡婦邵氏,無兒無女,甘心守節不嫁,苦守閨門,幸家道富足,治家有方。家里只有婢女秀姑和小廝得貴。當地惡棍支助,要想圖財勾引邵氏,假意與得貴交好。先求他引見勾搭主母,遭拒絕,又教唆得貴勾引主母的方法。幾次游說,得貴已解風情,動了心,依支助之計而行。邵氏正當中年,果然春心萌動,竟與得貴成了奸。又令得貴奸了秀姑,三個人做一路同房共臥。半年之后邵氏懷孕,命得貴去買墮胎之藥。得貴來找支助相商,支助乘機答應代買而實際買來了固胎之藥。邵氏墮胎不成,十月而產下一胎死嬰。支助以死嬰要挾,屢次敲詐邵氏銀兩,又登門入室要強奸邵氏。邵氏不堪凌辱,自刎而死。婢女秀姑報告族人,扭送支助告官。海公審案,判支助大辟抵命,得貴奸主母也是死罪,案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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