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小說簡介|劇情介紹|鑒賞
又名 《施公案奇聞》,《百斷奇觀》。不題撰人。五百二十八回。成書于清嘉慶戊午年前。版本有: 清道光庚辰 (1820) 廈門文德堂藏版小型本,道光九年 (1829) 金閶本衙刊本,道光十年 (1830) 刻本等。
小說描寫清朝康熙年間,一位名叫施世綸的剛正清廉的官員以及部下助手黃天霸等深入下層、勤勞辦案的故事。施公在歷史上實有其人。他麻臉、缺耳、歪嘴、雞胸、駝背且身體瘦弱,但其性情剛直,為官清廉,斷案時頗有智略。施公任揚州府江都縣知縣,首破境內觀音寺兇僧九黃與觀音庵淫尼七珠通奸、殺死窺破其奸情之胡翰林夫婦、以人頭懸門通奸地藏庵尼姑,地藏庵老尼為避禍又遣看門老道拋人頭于附近廣貨后院,又使店主害死店伙王公弼。這件錯綜復雜的連環無頭命案,將九黃、七珠及藏匿觀音寺內的十二寇緝獲歸案。時綠林好漢黃天霸為救十二寇,夜入縣衙行刺奪印未遂,后被擒獲。經施公曉以大義,乃歸順施公。施公又易服私訪關家堡,將橫行鄉里、奸污民女的惡霸關大膽偕其惡奴歸案正法。又赴黃天蕩將趁水災之機在黃河渡口作亂害民的水寇劉六、劉七等擒獲歸案。后施公升遷順天府尹,進京途中經惡虎莊,被濮天雕、武天虬等劫持,幾被謀害,后被黃天霸用毒鏢打死武天虬,濮天雕亦自刎身亡,施公旋被救出。至京面圣后,到順天府任,不畏權勢,申斥九門提督陶花歧私放對子馬,潛越國律,并參奏頒定條律,加以約束,并奏請檢驗太監監身,一掃內宦風威。又審清金鋪陳魁與陶氏通奸及賴董成之金等冤案,擒獲西山桃花寺行奸害命的惡僧慧海。皇帝以施公“為國勤勞有功”,升任通州倉廠總督。
施公赴通州倉廠之任,治貪懲盜,一掃倉中積弊。又赴山東放賑救災,使賀天保、黃天霸等協同官兵,擊潰大芽山搶糧賊兵,將賊首于六、方成等擒獲斬首。放賑畢返京途中,又將德州霸王莊橫行不法、魚肉鄉民、作惡多端的皇糧莊頭黃隆基及管家喬三擒獲正法。將景州獨虎營殘害鄉民之惡閻王羅似虎及其手下惡奴喬四、石八等緝拿正法。又將殺人劫財、奸淫婦女之 “一枝桃”謝虎擒獲斬首。回京,康熙帝以施公放賑有功,欽賜總漕巡按,外查河路一帶州府縣道,懲辦貪官污史,土豪惡霸。黃天霸也欽賜漕運副將。施公辭駕赴任,一路私訪,破案擒賊,先后擒獲正乙玄壇廟兇僧吳成、滄州薛家窩薛家五虎、采花賊飛來燕、臥牛山草寇等。行抵徐州安樂鎮,有海州鳳凰嶺張七之女張桂蘭夜盜金牌,后經計全等斡旋,與黃天霸締結良緣。關小西也與菊花莊郝其鸞之女郝素玉得諧婚配。至海州贛榆縣界,又將殺害知縣、冒名赴任之關東巨盜毛如虎及摩天嶺盜賊余成龍一黨剿除正法。并將劫持資財、搶劫民女之海州水龍窩水盜費得功剿平。又報黃河水患成災,施公奉旨踏勘賑濟畢,派關小西等押運糧餉赴京,行經德州殷家堡,該堡災民因未得賑濟不滿,將糧餉全數劫去。施公派黃天霸三打殷家堡,后經殷家堡殷龍之好友朱光祖居間調停,雙方遂得和議,殷龍納還糧餉,并以女殷賽花許配賀人杰為妻。黃天霸又在萬君臺等群英協助下,將盜竊財物、奸淫民女之關東大盜蔡天化獲正法,并掃平聚夾峰兇僧及惡霸溫求,地方遂得安寧。
旋有連環套竇爾敦盜走仁壽宮御馬,黃天霸及諸英雄乃三進連環套,盜回御馬,擒獲竇爾敦。黃天霸以功封淮陽總鎮。施公漕運總督三年任滿,進京陛見,一路又擒獲刺客竇飛虎、馬虎鸞,殲擒大名府關帝廟淫僧無量一黨。進京后,又奉旨偵破山東瑯玡山王朗盜走宮內琥珀夜光杯一案,黃天霸乃調集諸路英雄大破瑯玡山,取回夜光杯,擒獲王朗。施公并劾奏奸臣胡文駿縱子胡為、勾結強賊王朗事,欽命將王朗革職致仕、驅逐出京。欽旨加封施公太子太保、紫禁城騎馬、南書房行走等職銜,黃天霸等諸英雄亦各有加封。
據《清史稿·施世綸傳》記載,施公實有其人。他是靖海侯施瑯之子。康熙二十四年 (1685) 以蔭生授江南泰州知州,歷任揚州、江寧知府,湖南布政使,順天府尹、戶部侍郎、漕運總督等職。施公一生 “不侮鰥寡,不畏強御”,聰明果決,摧抑豪猾,所至皆有惠政,為民號曰“清天”。《施公案》就是在施公的部分史事基礎上敷演而成的。不過,書中的故事情節“大多是鑿空虛構,缺乏歷史根據”。《施公案》的成書時間,最晚在清代中期的“嘉慶戊午年”即1798年。直到解放初期,這部小說 (以及《彭公案》、《七俠五義》等) 一直在民間廣泛流行,甚至“令人無不知有黃天霸者,即無不知有《施公案》也”。一部通俗小說作品能夠在民間盛行流行一百多年時間,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其影響和成就也就確實不可低估了。
但是,幾十年來,這部小說及其他幾部公案、俠義作品卻遭到了空前的詆毀和撻伐。一些很有影響的文學史教科書把《施公案》說成是“具有代表性的反動作品”,把施公說成是“靠屠殺大批綠林好漢從而聲名大震、為皇帝所器重的劊子手”;把黃天霸說成是“死心踏地地幫助他的主子鎮壓和屠殺人民,因而成為典型的封建統治瓜牙的形象”(以上見游國恩等主編《中國文學史》)。而對這部書的藝術價值,則譏為“文意俱拙”、“千篇一律,語多不通”、“字句拙劣,幾不成文”。(以上俱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對《施公案》及其為代表的一大批公案、俠義小說給予了全面的否定。
不過,以上對《施公案》等作品和人物的評價并不客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地講,施公所審理的案件,除少量民事案件外,絕大部分是社會刑事案件,以及涉及皇親、貴族違法亂紀、殘害民眾的大案、要案。施公和黃天霸等全力打擊的,是社會上的流竄犯罪分子、奸淫犯、殺人犯、兇僧、盜賊; 惡霸和不法皇親等等。他們并不是以推翻滿清封建王朝為目的的政治力量和集團,有的人竟還是這一王朝統治階級的成員。施公、黃天霸所從事的,乃是社會正義力量同邪惡勢力的斗爭,應該屬于“善惡斗爭”的范疇。只要認真研讀一下《施公案》,就會發現:那種把形形色色的社會刑事犯罪分子視為“綠林好漢”的論點是非常荒謬、非常可笑的;把施公說成“劊子手”,把黃天霸說成“封建階級的瓜牙”,也是對這兩個正面人物的極大的歪曲和誣蔑。在古典小說研究領域中出現這種不正常現象,正是在一個時期內,一部分同志忘記了“實事求是”的科學分析方法,僵化地運用 “階級斗爭”的觀念理解和評價文學作品和人物所致。
同以上用 “階級斗爭”觀念取代“善惡斗爭”觀念所造成的“錯位”一樣,那種說《施公案》等一批小說 “文意俱拙”、“千篇一律、語多不通”、“字句拙劣,幾不成文” 的評價,也是一種“錯位”的看法。以 《施公案》與 《紅樓夢》相比,當然會使人感到文字粗糙,水平有別。但是,前者屬于“俗文學”范疇,其讀者是社會中、下層廣大民眾,而后者則屬于“雅文學” 范疇,讀者多為官僚、貴族及廣大知識分子階層。站在這部分讀者的立場上說話,當然會得出 《施公案》作品 “字句拙劣”的結論。但廣大下層讀者和聽眾,并不會接受這種 “錯位” 的結論。在一定程度上,這種 “結論”乃是站在貴族文人立場上看問題的偏執己見。《施公案》等作品一直受到廣大民眾歡迎和喜愛的事實,就是很有力的證明。
過去,人們一直把《施公案》及《彭公案》等一類小說歸入“公案”小說。而 “公案” 小說之概念,蓋起于南宋羅燁之 《醉翁談錄》。以該書 “小說開辟”所記之“公案” 小說名目內容與 《施公案》、《彭公案》相比,前者所寫大多為一人一事之案件,情節也不甚曲折復雜; 而《施》、《彭》等長篇作品,所記案件故事既多,各案件之間又縱橫交錯、互為連環,其曲折、復雜、驚險的破案情節尤為 《醉翁談靈》所記的初期公案小說所不及。從這一點看,《施公案》等書更接近于英國柯南道爾所著之探案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關于這一點,早在本世紀二十年代,胡適就指出過。他說施公之類的“清官是中國的歐洛克·福摩斯”。這一見解是獨具慧眼的。另外,在五十年代初《施公案》等小說大受撻伐時,就有讀者寫信表示不同看法,認為《施公案》“通過施公的英明,眾豪杰的勇敢,因此判斷了一些最為復雜的案件,逮捕了一些令人發指的強盜”,所以這位讀者“非常喜愛它,把它象珍寶一樣藏在書箱里”。這位讀者的觀感很有道理,它也說明《施公案》類似《福爾摩斯探案》的判斷是大抵不錯的,為了準確地表述《施公案》的這一特點,我們不妨稱其為 “社會公案偵破小說。”
考究《施公案》等一類小說深受廣大民眾歡迎和喜愛的原因,主要是因為這部作品比較廣泛、全面地描述了施公同形形色色的社會邪惡勢力進行的斗爭,以及施公在這一斗爭中所表現出來的機智多敏、不畏艱險的勇敢精神。施公案件所涉及的對象,上至縱子胡為、勾結強賊的奸臣胡文駿,私放對子馬的九門提督陶花岐,貪贓殃民的揚州州官,橫行不法的德州霸王莊皇糧莊頭黃隆基;下至仗恃權勢踐害鄉民的景州獨虎營惡霸羅似虎,關家堡惡霸關大膽,滄州薛家窩的地頭蛇薛家五虎; 以及身居佛門、奸淫殺人的兇僧九黃、七珠、慧海、無量,流竄社會奸淫婦女、殺人越貨的一枝花謝虎、采花賊飛來燕、關東大盜賽罡風蔡天化和假冒欽差的五林阿,冒名知縣的關東巨盜毛如虎等等。這些社會邪惡勢力人物中,既有皇親國戚,達官顯貴,又有惡霸無賴、流氓盜匪,可以說,幾乎把社會各色各樣的犯罪案件全部包羅在書中。施公所打擊的這些案犯,無論站在什么階級的立場上說話,也不應該列入被否定的行列。在處理這些案件的過程中,施公充分發揮了他的聰明智慧,對不同罪犯采用不同策略、計謀,在得力助手黃天霸等人的配合下,使上述所有罪犯無不盡入彀中。施公之所以能夠取得顯著的政績,受到一般民眾的稱贊、信任和皇帝的屢次嘉獎、提升,主要是由于他有一種恪守盡職和不畏艱險的奮斗進取精神。作品一開始,寫他受理胡翰林夫婦被害一案,他退堂后進內書房歇息,“低頭細想,此案難結。欠身伸手,在書架上拿了古書一部,系《拍案驚奇》,放在桌上,對證此案……又取了一部,系海瑞參拿嚴嵩的故事……。”不管作者的這一段描寫是有意之筆還是無意之筆,我們都可以看出: 作者在動筆之初,就是想把施公塑造成一個象包公、海瑞那樣不畏權勢,剛正不阿,關心民疾,恪守盡職的清官形象的。他經常從肩負的職責重任自誡自勵:“倘不能獲住(案犯),去官罷職,甚屬小事,怨聲載道,而遺臭萬年。”正因為有這種自覺的責任感,使他在踏勘、偵破案件時,能夠經常易服私訪,親臨險境,身入虎穴,細察秋毫。他不僅裝扮乞丐,甘受店主皮肉之苦,還被朝舞山強人劫持,囚入地牢,幾被饑餓而死。他對這些艱難險阻都甘于忍受,勇往直前,所以能夠掌握罪犯直接的犯罪證據,最后將罪惡捕獲。施公這樣百折不撓地同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做斗爭,一方面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一方面,也維持了社會的安定,起到了保護廣大人民眾利益、為受害民眾伸冤的作用。這是施公形象之所以受到民眾喜愛、歡迎的重要原因。《施公案》能夠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受到廣大民眾歡迎、喜愛,廣泛流傳的另一原因,是這部作品通過對施公受理的形形色色犯罪案件的處理描寫,比較全面深刻地反映、揭露了中國封建社會的黑暗、腐朽。它是一部幫助人們認識封建制度罪惡、黑暗的生動、形象的教科書。在施公所處理的刑事案件中,有不少是惡霸地主、皇糧莊頭所為。這些人各霸一方,欺弱凌善,奸淫民女,殺人謀命,無惡不作,但地方官員卻對這些人聽之任之,形同放縱。當施公易服私訪,偵察他們的劣跡、罪行時,他們竟敢扣押拷打,囚禁迫害,甚至到這些惡人被施公擒獲、刑場臨斬時,他們仍然敢于假借王旨,企圖逍遙法外。于此可見封建社會法制被猥褻、踐踏到了何等地步。如寫揚州州官在任期間“作官不清,有害百姓,貪贓殃民,有壞國風”,被“革職為庶”。當施公正在刑場監斬九黃、七珠等刑犯時,忽報補缺州官到任。該州官劉元因施公未及遠出迎接,敬奉禮物,頓生惱怒,竟撕毀施公禮單,拒不接見。而這樣的貪官竟是因國舅保舉而得官,從此可見封建社會官場風氣腐敗之一斑。此外,象德州霸王莊皇糧莊頭黃隆基之流,敢于在地方上漁肉鄉民,作惡多端,也是由于他受到在宮內當太監哥哥支持的緣故。從這些描寫可以看出:中國封建社會的腐朽、沒落,是與封建統治本身的腐敗、墮落直接連系在一起的。正因為如此,才出現了《施公案》書中所描寫的法制凌夷,壞人橫行,殺人、盜竊案件層出不窮的社會現象。
《施公案》的一個重要藝術特色,是情節錯綜復雜,連綿不斷,波瀾起伏,環環相扣。書中所描寫的,雖然有民事案件,刑事案件,涉及官府、上層的大案要案,以及皇宮失竊的御案等不同類型,但這些案件均通過施公之手連系在一起,往往是一案未平,一案又發,案案不同,案案相連。在描寫施公處理案件過程中,又夾入黃天霸等人擒賊緝匪、出生入死與罪犯周旋、格斗的武打描寫,把與社會邪惡勢力作斗爭的種種驚險情節展現在廣大讀者面前,非常引人入勝,使人感到身臨其境。這種大案連小案,小案引大案的“連環套”故事結構是我國古代說書藝人在長期藝術實踐過程中的天才創造。所以,人們又把這種結構形式的作品喻之為“蔓話兒”作品。這種主莖蔓延,不斷伸長,又橫生枝節,大瓜小瓜累累無窮的情節結構,正是古代說書藝人用以長期吸引讀者、聽眾的巧妙手法。從這種 “拉瓜帶蔓” 藝術結構的出現和成熟,也可以看出 《施公案》等小說標志著我國古代說書藝術已經發展到了臻入妙境的地步。
以施公破案所使用的方法與《福爾摩斯探案》所描寫的科學破案方法相比,給人以二者相距千里之感。雖然通過施公破案時的手段描寫,我們也可以看出施公的機敏和智慧往往高人一籌,如第七十八回斷淫婦害死孟文科一案,以火燒活羊驗明孟文科系被害后焚尸案; 第七十九回寫瞎子偷竊開湯羊鋪表兄之錢案,施公以清水煮錢察明案情等,雖然也都有一定道理,令人信服,但也有一部分破案描寫給人以牽強附會、荒涎不經之感。如鬼魂托夢、動物引路、猜名拿犯、見物聯想等等,這都是作品的敗筆。從這一點,我們可以看出中國封建制度所造成的中國近代刑偵手段和科學技術的落后。
這部小說純用民間口語。雖然有不少地方的語言欠精煉、規范,但也有不少繪聲繪色、生動傳神的精彩之處。因為《施公案》是一部面對廣大民眾的通俗小說,他在語言藝術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不宜輕易否定的。
上一篇:《新石頭記》小說簡介|劇情介紹|鑒賞
下一篇:《最娛情》小說簡介|劇情介紹|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