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時·言默戒》原文注釋與譯文
鄰之人有雞夜鳴,惡其不祥,烹之。越數日,一雞旦而不鳴,又烹之。已而謂予曰:“吾家之雞,或夜鳴,或旦而不鳴,其不祥奈何?”予告之曰:“夫雞烏能不祥于人歟①?其自為不祥而已。或夜鳴,鳴之非其時也。旦而不鳴,不鳴非其時也。則自為不祥而取烹也,人何與焉?若夫時然后鳴②,則人將賴汝以時夜也③。孰從而烹之乎?”又思曰:“人之言默,何以異此?未可言而言,與可言而不言,皆足取禍也。”故書之以為言默戒。
【注釋】
①烏:何。
②時:謂時當鳴。
③時夜:司夜。
【譯文】
鄰人有雞夜鳴,憎惡它的不祥,把它煮了吃了。過了幾天,有一只雞到了早晨不鳴,又煮了吃了。過后對我說:“我家的雞,有的夜里鳴,有的早晨不鳴,對它的不祥怎么辦?”我告訴他說:“雞怎能給人帶來不祥?不祥是它自己搞的。有的夜鳴,鳴的不是時候。到了早晨不鳴,不鳴的不是時候。那么,它是自己搞得不祥而被煮了,人跟它有什么關系?如果該叫的時候鳴叫,那么,人將依賴你來司夜,誰能把你煮了呢?”又想:“人的說話和沉默,跟這件事有什么區別?不該說話的時候說了,跟該說話的時候不說,都足以取禍。”所以寫下來作為說話和沉默的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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