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
【注釋】
選自《左傳·隱公三年》。
義方:指行事應該遵守的規矩法度。
弗:不。
納于:進入,走上。納,吸收。
【賞析】
歷史上,貴族子弟恃寵而驕,釀成禍患的事例,史不絕書。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衛國就發生了一起公子州吁殺死衛桓公,自立為君的宮廷政變。
州吁是衛莊公的庶出子,因母親得寵而受到莊公寵愛。州吁喜歡在宮廷舞刀弄槍,莊公也不禁止。大夫石碏(què)洞察微末,敏銳地感到了潛在的宮廷危機,便勸告衛莊公,不要過分寵愛州吁。石碏(què)說:
“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于邪?!?/strong>
意思是:疼愛兒子,應該用高尚的道德去教育他,不讓他吸收邪惡的東西,走入歧途。
大夫石碏(què)認為,疼愛兒子,就應該嚴格要求他,用高尚的道德去教育他,不讓他吸收邪惡的東西,以免誤入歧途。他希望衛莊公教育州吁遠離驕、奢、淫、佚四種不良習氣,認真接受“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的“六順”禮義,使其成長為一個有仁愛之心的正直人才。然而莊公不聽,溺愛有加,終于釀成了王室內訌的流血慘案。
莊公愛子殺身的教訓,值得借鑒。而大夫石碏(què)2000多年前提倡的教子之道,對于為人父母者,至今仍具有積極的啟發和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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