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注釋】
選自《老子》一章。
道:前一個“道”指大道,道的本體,名詞。后一個“道”,稱道、說道,動詞。
常:永恒,普遍。
名:前一個“名”指大道的名稱,名詞。后一個“名”,命名、表達,動詞。
【賞析】
老子開宗明義,強調語言文字難以完整地表達大道,因此,要認識大道,就應當超越語言文字的障礙,對大道做全面的把握,而不能陷在語言文字的局限里出不來。老子說: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意思是:可以用語言表達的道,不是永恒普遍的道;可以稱說的名稱,不是永恒普遍的名稱。
老子講的“道”,又通稱“大道”,一共有四種不同的含義:一是宇宙的本源;二是萬物的運化規律,即人們所說的道理;三是萬物的主宰,指道決定萬物的功能;四是通向真理之路,即認識真理的路徑。
本句中的“道”,指大道的本體及其運化規律。大道的本體是個自本自根、自由展開而又無形無象的絕對真實。它是運動變化的、不斷展開的,這就決定了它無法用語言準確地表達出來,因為表達它的語言是固定的,不能隨時運動變化。
由于語言功能的這種局限性,所以用名稱來說明大道必然具有局限性。老子自己也承認,“道”這個名稱概念并不能全面表達道的含義。因為“道”從通向真理上說,可以稱它為道;從它的普遍性上說可以稱它為大;從它無形無象上說,可以稱它為無;從它的規律性上說,可以稱它為理;從它的功能上說,可以稱它為宗。但無論稱做什么,都不能完整地說明它的含義。所以老子說,可以用語言表達的道,不是永恒普遍的“道”。
此外,名是稱說萬物的,而萬物都是有始終的,一有始終就不可能永恒,萬物都是個體的,一成個體就不可能普遍。所以老子說,可以稱說的名稱,不是永恒普遍的名稱。
要之,老子講“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想告訴人們,怎樣才能從自己的書里學到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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