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①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②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后能事親。
【出處】
《孝經·紀孝行章》。
【注釋】
①養:指飲食、衣著方面的贍養。②祭:供奉神靈的活動或儀式。
【譯文】
有孝心的兒女在孝敬他們的父母時,第一,要在日常的起居生活中,做到謹慎恭敬;第二,要在奉養父母時,和顏悅色,沒有怨言;第三,父母生病時,要心存憂慮,想方設法為父母減輕病痛;第四,父母過世后,要感念父母的恩情,心懷哀戚;第五,祭拜父母時,要莊嚴恭敬,用嚴肅的態度去追思他們。以上五個方面具備了,才算至誠,否則只是徒有形式,失去了行孝的本意。
【賞析與啟迪】
儒家十分重視孝道,認為所有的道德中,孝是最根本的,人一切美好的品質都從孝敬父母開始。
孔子就孝道的具體貫徹,提出了“居敬、養樂、病憂、喪哀、祭嚴”五方面的要求,究其本質,就是一個“誠”字。就是說在現實生活中,對父母的一切行為應該是自己真情的流露,而不是徒有形式、徒具其表,裝樣子給別人看。
有的同學可能認為自己還未成年,需要父母和親人的照顧,哪里談得上對父母盡孝?比照上面儒家行孝的五點要求,你們同樣可以向父母行孝。比方說,你們在學校里的每一點進步,每一分成績,都能給父母親人帶去喜悅;當父母身體不適或心情郁悶時,你們可以通過各種溫馨的方式,給父母以精神上的安慰;平時在家里,應該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事……諸如此類的行為,都屬于行孝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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