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喜怒哀樂,有感而自然者也。故哭之于口,涕之出于目,此皆憤于中而形于外者也。譬若水之下流,煙之上尋也。夫有孰推之者!故強哭者雖病不哀,強親者雖笑不和。
【出處】
《淮南子·齊俗訓》。
【譯文】
喜怒哀樂,是有所感觸而表現出來的。所以哭聲從口中發出來,淚水從眼睛中流出來,都是心中有憤怒之情而外在表現出來的。這好比水向下游流去,濃煙升入空中,這些有誰能推動呢?因此,強作痛苦的人,即便哭出病來也不是真悲哀;強作歡顏的人,即便開口歡笑也不親切、和睦。
【賞析與啟迪】
這段話是從喜怒哀樂的表現形式,來說明人必須自然而然地流露感情。那些虛情假意的表現,只會讓別人感到厭惡。
人類的感情世界豐富多彩,只有發自內心的真情實感,才合乎人的本性。人流露感情的方式非常多。就笑來說,本身就是順其自然的,沒有內心的喜悅,也就不可能有外在笑容的展現。
生活中,很多時候情商比智商更重要,因為情商高的人可以更好地與別人溝通,更融洽地與別人共事。但有些人出于種種目的,熱衷于溜須拍馬、阿諛奉承、強作歡笑或者強作悲傷,遲早會被人識破。那些逢場作戲、虛情假意的人,是不會與別人真誠和諧相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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