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拿來主義》原文、賞析、鑒賞
魯 迅
中國一向是所謂“閉關主義”,自己不去,別人也不許來,自從給槍炮打破了大門之后,又碰了一串釘子,到現在,成了什么都是“送去主義”了,別的且不說罷,單是學藝上的東西,近來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覽,但終“不知后事如何”;還有幾位“大師”們捧著幾張古畫和新畫,在歐洲各國一路的掛過去,叫做“發揚國光”②。聽說不遠還要送梅蘭芳博士到蘇聯去,以催進“象征主義”,此后是順便到歐洲傳道,我在這里不想討論梅博士演藝和象征主義的關系,③總之,活人替代了古董,我敢說,也可以算得顯出一點進步了。
但我們沒有人根據了“禮尚往來”的儀節,說道:拿來!
當然,能夠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壞事情,一者見得豐富,二者見得大度。尼采①就自詡過他是太陽、光熱無窮。只是給與,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陽,他發了瘋。中國也不是,雖然有人說,掘起地下的煤來,就足夠全世界幾百年之用。但是,幾百年之后呢?幾百年之后,我們當然是化為魂靈,或上天堂,或落了地獄,但我們的子孫是在的,所以還應該給他們留下一點禮品。要不然,則當佳節大典之際,他們拿不出東西來,只好磕頭賀喜,討一點殘羹冷炙做獎賞。
這種獎賞,不要誤解為“拋來”的東西,這是“拋給”的,說得冠冕些,可以稱之為“送來”,我在這里不想舉出實例。
我在這里也并不想對于“送去”再說什么,否則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們再吝嗇一點,“送去”之外,還得“拿來”,是為“拿來主義”。
但我們被“送來”的東西嚇怕了。先有英國的鴉片,德國的廢槍炮,后有法國的香粉,美國的電影,日本的印著“完全國貨”的各種小東西。于是連清醒的青年們,也對于洋貨發生了恐怖。其實,這正是因為那是“送來”的,而不是“拿來”的緣故。
所以我們要運用腦髓,放出眼光,自己來拿!
譬如罷,我們之中的一個窮青年,因為祖上陰功(姑且讓我這么說說罷),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問他是騙來的,搶來的,或合法繼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換來的。那么,怎么辦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來”!但是,如果反對這宅子的舊主人,怕給他的東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進門,是孱頭;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燒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則是昏蛋。不過因為原是羨慕這宅子的舊主人的,而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進臥室,大吸剩下的鴉片,那當然更是廢物。“拿來主義”者是全不這樣的。
他占有,挑選??匆婔~翅,并不就拋在路上以顯其“平民化”,只要有養料,也和朋友們像蘿卜白菜一樣的吃掉,只不用它來宴大賓;看見鴉片,也不當眾摔在毛廁里,以見其徹底革命,只送到藥房里,以供治病之用,卻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虛。只有煙槍和煙燈,雖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刺伯的煙具都不同,確可以算是一種國粹,倘使背著周游世界,一定會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點進博物館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毀掉的了。還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請她們各自走散為是,要不然,“拿來主義”怕未免有些危機。
總之,我們要拿來。我們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會成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這人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
六月四日
這篇文章深刻論述了對待中外文化遺產的正確態度,說明“沒有拿來的,人不能自成為新人,沒有拿來的,文藝不能自成為新文藝”。
文章可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1、2自然段)揭露“閉關主義”和“送去主義”的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指出“閉關主義”的盲目排外使中華民族蒙受災難;“送去主義”以民族遺產作為賣國求榮的工具,同樣有害于中國社會的發展,所以作者不無義憤地呼喊“拿來”。第二部分(第3—9自然段)承接上文“送去主義”的表現,分析批判其危害性,說明“拿來主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這部分是重點,作者將文化遺產分為三種情況:有益無害(魚翅)、有害有用(鴉片)、有害無益(煙槍,煙燈),批判了錯誤對待文化遺產的三種人,并闡明了應取的正確態度。第三部分(第10自然段)總結全文,得出結論:對文化遺產,“我們要拿來。我們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毀滅”。如果照此辦理“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成為新宅子了”;也就是說,對文化遺產要在批判繼承中推陳出新。全文論證十分嚴密,不僅深刻闡明了“拿來主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洞悉入微地指出要正確貫徹“拿來主義”,必須培養一種高尚的人生觀。
本文寫作上第一個特點是采取正反對比論證。開頭先談“閉關主義”,歷數“送去主義”的不足取,再提出“拿來主義”兩相比較,充分說明其必要性和重要性。再如文章論及對遺產應抱什么態度時,在比喻中將三種錯誤傾向與“拿來主義”的正確態度相對比,孰是孰非,使人一目了然。第二個特點是就近取譬,以小見大,全篇都是在形象的比喻中,寓含深刻的道理,第二部分更是妙喻連篇,以“大宅子”比喻文化遺產,以“孱頭”、“昏蛋”、“廢物”三種人的表現比喻三種錯誤傾向。就全局看,對遺產的態度不外乎“閉關主義”、“送去主義”和“拿來主義”,這“三大主義”就是運用人們所熟悉的事物說明抽象深刻的道理,顯得通俗生動,發人深省。
注釋
① 本篇最初發表于1934年6月7日《中華日報·動向》。收入雜文集《且介亭雜文》。② 發揚國光:1932~1934年間,畫家徐悲鴻、劉海粟曾分別去歐洲一些國家舉辦中國美術展覽或個人美術作品展覽。1934年5月28日《大晚報》報道這個消息時稱為“發揚國光”。③ 梅博士演藝和象征主義:1934年5月28日《大晚報》報道:(蘇俄)“藝術家見我國之書畫作品深合象征派后,即憶及中國戲劇亦必采取象征主義。因擬……邀中國戲曲名家梅蘭芳等前往奏藝?!濒斞冈凇痘ㄟ呂膶W·誰在沒落》一文中批評這類報道。① 尼采(F.Nietzsche 1844—1900):德國哲學家,鼓吹“超人”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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