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文學·《韓非子》·和氏》原文、賞析、鑒賞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2〕,奉而獻之厲王〔3〕。厲王使玉人相之〔4〕,玉人曰:“石也。”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5〕。及厲王薨〔6〕,武王即位〔7〕,和又奉其璞而獻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為誑,而刖其右足。楚王薨,文王即位〔8〕,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盡而繼之以血〔9〕。王聞之,使人問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qū)氂穸}之以石〔10〕,貞士而名之以誑〔11〕,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寶焉〔12〕,遂命曰“和氏之璧”〔13〕。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雖獻璞而未美,未為王之害也,然猶兩足斬而寶乃論〔14〕。論寶若此其難也。今人主之于法術(shù)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15〕。然則有道者之不僇也〔16〕,特帝王之璞未獻耳〔17〕。
主用術(shù)〔18〕,則大臣不得擅斷〔19〕,近習不敢賣重〔20〕;官行法,則浮萌趨于耕農(nóng)〔21〕,而游士危于戰(zhàn)陳〔22〕。則法術(shù)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禍也〔23〕。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議〔24〕,越民萌之誹〔25〕,獨周乎道言也〔26〕,則法術(shù)之士,雖至死亡道必不論矣。
昔者吳起教楚悼王以楚國之俗曰〔27〕:“大臣太重,封君太眾〔28〕,若此則上偪主而下虐民〔29〕,此貧國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30〕;絕滅百吏之祿秩〔31〕,損不急之枝官〔32〕,以奉選練之士〔33〕。”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34〕,吳起枝解于楚〔35〕。商君教秦孝公以連什伍〔36〕,設(shè)告坐之過〔37〕,燔《詩》、《書》而明法令〔38〕,塞私門之請〔39〕,而遂公家之勞〔40〕,禁游宦之民、而顯耕戰(zhàn)之士〔41〕。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國以富強,八年而薨〔42〕,商君車裂于秦。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法而富強。二子之言也已當矣,然而枝解吳起而車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也〔43〕。當今之世,大臣貪重〔44〕、細民安亂〔45〕,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無悼王、孝公之聽〔46〕,則法術(shù)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47〕,兩明己之法術(shù)哉!此世所亂無霸王也〔48〕。
〔1〕本篇是《韓非子》的第十三篇,題目取自文章的首句。《韓非子》今存五十五篇,大都為韓非自作。韓非活動于戰(zhàn)國晚期,是先秦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2〕玉璞:未經(jīng)雕琢加工的玉石。楚山:即荊山,在今湖北南漳縣西。
〔3〕奉:捧,雙手托著。厲王:按正史記載,楚無厲王。武王之前為蚡冒。只有《論衡》、《新序》在記載此事時提到厲王。
〔4〕玉人:玉工。相:視,察看。
〔5〕刖(yue):古代一種斷足的酷刑。這里指砍去。
〔6〕薨(hong):諸侯死稱薨。
〔7〕武王:楚武王熊通,蚡冒之弟。在位五十一年。
〔8〕文王:武王子熊貲,在位十三年。
〔9〕泣:淚。
〔10〕題:題名、稱為。
〔11〕貞士:忠貞之士。
〔12〕理:雕琢。寶:寶玉。
〔13〕命:名,命名。
〔14〕論:辨,辨別。
〔15〕“今人主”三句:現(xiàn)在人主對于法術(shù)的需要,未必像對和氏璧那樣急切;而法術(shù)能禁止眾臣士民的奸邪(更容易引起人主左右的忌恨,從而發(fā)生相璧為石那樣的情況)。
〔16〕有道者:指法術(shù)之士。僇(lu):辱:指迫害。這里是被迫害。
〔17〕特:只是。帝王之璞:指法術(shù)。
〔18〕術(shù):指人主運用的權(quán)術(shù)、方略。
〔19〕擅斷:專斷。
〔20〕近習:指人主身邊親信之人。賣重:賣弄權(quán)勢。
〔21〕浮萌:沒有職業(yè)的游民。浮:游。萌:民。
〔22〕游士:游說之士,戰(zhàn)國時期奔走列國以博取功名利祿的士人。危于戰(zhàn)陳:冒危難于戰(zhàn)陣之上。陳:通“陣”,行列、行陣。
〔23〕所禍:造成禍害的東西。
〔24〕倍:通“背”,違背。
〔25〕越:超越,指排除。誹:毀謗。
〔26〕周:合,贊同。道言:指法術(shù)之言。
〔27〕吳起:戰(zhàn)國時衛(wèi)人。曾從學于曾參,初仕魯,后仕魏,為西河守。后受讒害,奔楚,為楚悼王令尹,實行變法,為楚國貴族忌恨。悼王死,被楚宗室大臣殺害。楚悼王:名熊疑,楚聲王子,在位二十一年。
〔28〕封君:領(lǐng)有封邑的貴族。
〔29〕偪:同“逼”,侵迫。
〔30〕收:收回。
〔31〕絕滅:疑當作“纔減”,減少。纔:通“裁”。百吏:百官。祿秩:俸祿。〔32〕損:減少。不急:不必要的。枝官:指閑冗官吏。
〔33〕奉:奉養(yǎng)。選練之士:精銳干練之士。
〔34〕期(ji)年:一周年。
〔35〕枝解:同“肢解”,亦作“支解”,古時分解四肢的一種酷刑。
〔36〕商君:商鞅,戰(zhàn)國時衛(wèi)人,又稱衛(wèi)鞅,名公孫鞅。由魏入秦,說秦孝公實行變法,因戰(zhàn)功封商十五邑,號商君,因稱商鞅。孝公死,被車裂而死。連什伍:使什伍相連。什伍:古代戶籍或軍隊的基層編制。戶籍以五家為伍,互相擔保,十家相連,所以稱什伍。這里即指這種戶籍制度。
〔37〕告坐之過:犯法必須告發(fā),不告發(fā)就使什伍連坐的刑罰。告:告發(fā)。坐:連坐,坐罪。
〔38〕燔(fan):焚毀。《詩》、《書》:《詩經(jīng)》和《尚書》,這里代指儒家的經(jīng)典。
〔39〕私門之請:私家的請托。
〔40〕遂公家之勞:對國家有功勞則予以升賞。遂:升遷、提拔。
〔41〕游宦之民:指上文的“浮萌”、“游士”一類人。顯:使……榮顯。
〔42〕八年:據(jù)王先慎考證,疑為十八年之誤。
〔43〕苦法:苦于法令。細民:小民,指普遍百姓。惡(wu)治:厭惡法治。
〔44〕貪重:貪權(quán)賣重。
〔45〕安亂:安于亂政。
〔46〕聽:智謀。
〔47〕蒙:冒著。也:衍文。
〔48〕“此世”句:這就是當今之世所以混亂而沒有霸王的原因啊。“所”字后當有“以”字。
本篇借楚人和氏獻玉璞的故事,說明法術(shù)之士進用的困難和處境的危險,末段更以吳起、商鞅變法被害為例,進一步指出“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是造成法術(shù)之士悲劇的直接原因;而人主不能任用法術(shù)之士,就難以消除世亂、成就王霸之業(yè)。文章針對現(xiàn)實社會存在的問題,立論明確,造語警拔,并且字里行間有一種憤激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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