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學·蒲松齡·席方平》原文、賞析、鑒賞
席方平,東安人〔2〕,其父名廉,性戇拙。 因與里中富室羊姓有郤〔3〕,羊先死;數年,廉病垂危,謂人曰:“羊某今賄囑冥使搒我矣〔4〕!”俄而身赤腫,號呼遂死。席慘怛不食〔5〕,曰:“我父樸訥,今見凌于強鬼;我將赴地下,代伸冤氣耳!”自此不復言,時坐時立,狀類癡,蓋魂已離舍矣。
席覺初出門,莫知所往,但見路有行人,便問城邑。 少選〔6〕,入城。其父已收獄中,至獄門,遙見父臥檐下,似甚狼狽;舉目見子,潸然涕流。便謂:“獄吏悉受賕囑〔7〕,日夜搒掠,脛股摧殘甚矣!”席怒,大罵獄吏:“父如有罪,自有王章〔8〕,豈汝等死魅所能操耶!”遂出,抽筆為詞。值城隍早衙〔9〕,喊冤以投。羊懼,內外賄通始出質理。城隍以所告無據,頗不直席〔10〕。席忿氣無所復伸,冥行百馀里〔11〕,至郡,以官役私狀〔12〕,告之郡司。遲至半月〔13〕,始得質理。郡司撲席〔14〕,仍批城隍覆案。席至邑,備受械梏,慘冤不能自舒。城隍恐其再訟,遣役押送歸家,役至門辭去。席不肯人,遁赴冥府,訴郡邑之酷貪,冥王立拘質對。二官密遣腹心,與席關說〔15〕,許以千金。席不聽。過數日,逆旅主人告曰〔16〕:“君負氣已甚,官府求和而執不從,今聞于王前各有函進,恐事殆矣!”席以道路之口〔17〕,猶未深信,俄有皂衣人喚入。升堂,見冥王有怒色,不容置詞,命笞二十。席厲聲問:“小人何罪?”冥王漠若不聞,席受笞,喊曰:“受笞允當,誰教我無錢耶?”冥王益怒,命置火床。兩鬼捽席下〔18〕,見東墀有鐵床〔19〕,熾火其下,床面通赤。鬼脫席衣,掬置其上,反復揉捺之;痛極,骨肉焦黑,苦不得死。約一時許,鬼曰:“可矣!”遂扶起,促使下床著衣,猶幸跛而能行。復至堂上,冥王問:“敢再訟乎?”席曰:“大冤未伸,寸心不死,若言不訟,是欺王也。必訟!”又問:“訟何詞?”席曰:“身所受者,皆言之耳!”冥王又怒,命以鋸解其體。二鬼拉去,見立木,高八九尺許,有木板二,仰置其下,上下凝血模糊。方將就縛,忽堂上大呼“席某”,二鬼即復押回。冥王又問:“尚敢訟否?”答之:“必訟!”冥王命捉去速解。既下,鬼乃以二板夾席,縛木上。鋸方下,覺頂腦漸辟,痛不可禁,顧亦忍而不號〔20〕。聞鬼曰:“壯哉此漢!”鋸隆隆然尋至胸下〔21〕。又聞一鬼云:“此人大孝無辜,鋸令稍偏,勿損其心。”遂覺鋸鋒曲折而下,其痛倍苦。俄頃,半身辟矣。板解,兩身俱仆。鬼上堂大聲以報。堂上傳呼,令合身來見。二鬼即推令復合,曳使行。席覺鋸縫一道,痛欲復裂,半步而踣〔22〕。一鬼于腰間出絲帶一條授之,曰:“贈此以報汝孝。”受而束之,一身頓健,殊無少苦。遂升堂而伏。冥王復問如前;席恐有罹酷毒,便答:“不訟矣。”冥王立命送還陽界。隸率出北門,指示歸途,反身遂去。
席念陰曹之暗昧尤甚于陽間,奈無路可達帝聽。世傳灌口二郎為帝勛戚〔23〕,其神聰明正直,訴之當有靈異。竊喜兩隸已去,遂轉身南向。奔馳間,有二人追至,曰:“王疑汝不歸,今果然矣。”捽回復見冥王。 竊意冥王益怒,禍必更慘;而王殊無厲容〔24〕,謂席曰:“汝志誠孝。但汝父冤,我已為若雪之矣。今已往生富貴家〔25〕,何用汝嗚呼為,今送汝歸,予以千金之產,期頤之壽〔26〕,于愿足乎?”乃注籍中,嵌以巨印〔27〕,使親視之。 席謝而下。鬼與俱出,至途,驅而罵曰:“奸猾賊!頻頻翻覆,使人奔波欲死!再犯,當捉人大磨中,細細研之!”席張目叱曰:“鬼子胡為者!我性耐刀鋸,不耐撻楚〔28〕?請反見王,王如令我自歸,亦復何勞相送!”乃返奔,二鬼懼,溫語勸回。席故蹇緩〔29〕,行數步,輒憩路側。 鬼含怒不敢復言。
約半日,至一村,一門半開,鬼引與共坐;席便據門閾〔30〕。二鬼乘其不備。 推入門中。 驚定自視,身已生為嬰兒。 憤啼不乳,三日遂殤。魂搖搖不忘灌口,約奔數十里,忽見羽葆來〔31〕,旛戟橫路,越道避之,因犯鹵簿〔32〕,為前馬所執,縶送車前。仰見車中一少年,豐儀瑰瑋。 問席:“何人?”席冤憤正無所出,且意是必巨官,或當能作威福〔33〕,因緬訴毒痛〔34〕。車中人命釋其縛,使隨車行。俄至一處,官府十馀員,迎謁道左,車中人各有問訊。 已而指席謂一官曰:“此下方人,正欲往愬〔35〕,宜即為之剖決。”席詢之從者,始知車中即上帝殿下九王,所囑即二郎也。席視二郎,修軀多髯,不類世間所傳。九王既去,席從二郎至一官廨〔36〕,則其父與羊姓并衙隸俱在。 少頃,檻車中有囚人出,則冥王及郡司、城隍也。 當堂對勘,席所言皆不妄。三官戰栗,狀若伏鼠。二郎援筆立判。頃之,傳下判語,令案中人共視之。判云:“勘得冥王者,職膺王爵〔37〕,身受帝恩。 自應貞潔以率臣僚,不當貪墨以速官謗〔38〕。 而乃繁纓棨戟〔39〕,徒夸品秩之尊;羊很狼貪〔40〕,竟玷人臣之節。斧敲斤斫〔41〕,婦子之皮骨皆空;魚食鯨吞,螻蟻之微生可憫。 當掬西江之水,為爾湔腸;即燒東壁之床,請君入甕〔42〕。 城隍、郡司,為小民父母之官,司上帝牛羊之牧。雖則職居下列,而盡瘁者不辭折腰;即或勢逼大僚,而有志者亦應強項〔43〕。 乃上下其鷹鷙之手〔44〕,既罔念夫民貧;且飛揚其狙獪之奸〔45〕,更不嫌乎鬼瘦。惟受贓而枉法,真人面而獸心!是宜剔髓伐毛,暫罰冥死;所當脫皮換革〔46〕,仍令胎生。隸役者,既在鬼曹,便非人類。只宜公門修行,庶還落蓐之身〔47〕;何得苦海生波,益造彌天之孽?飛揚跋扈,狗臉生六月之霜〔48〕,隳突叫號,虎威斷九衢之路。肆淫威于冥界,咸知獄吏為尊;助酷虐于昏官,共以屠伯是懼〔49〕。當于法場之內,剁其四肢;更向湯鑊之中,撈其筋骨。羊某,富而不仁,狡而多詐,金光蓋地〔50〕,因使閻摩殿上,盡是陰霾;銅臭熏天,遂教枉死城中〔51〕,全無日月。馀腥猶能役鬼,大力直可通神。宜籍羊氏之家〔52〕,以賞席生之孝。即押赴東岳施行。”又謂席廉:“念汝子孝義,汝性良懦,可再賜陽壽三紀〔53〕。”因使兩人送之歸里。席乃抄其判詞,途中父子共讀之。既至家,席先蘇;令家人啟棺視父,僵尸猶冰,俟之終日,漸溫而活。及索抄詞,則已無矣。自此,家日益豐,三年間,良沃遍野;而羊氏子孫微矣,樓閣田產,盡為席有。里人或有買其田者,夜夢神人叱之曰:“此席家物,汝烏得有之!”初未深信;既而種作,則終年升斗無所獲,于是復鬻歸席。席父九十馀歲而卒。
異史氏曰:“人人言凈土,而不知生死隔世,意念都迷,且不知其所以來,又烏知其所以去;而況死而又死,生而復生者乎?忠孝志定,萬劫不移〔54〕,異哉席生,何其偉也!”
〔1〕這篇小說選自《聊齋志異》,通過敘述席方平在冥間代父伸冤的故事反映清代政治黑暗和官吏殘暴。
〔2〕東安:地名,在河北境內。
〔3〕郤:同“隙”,指關系破裂。
〔4〕搒(peng):鞭打。
〔5〕慘怛:憂傷悲戚。
〔6〕少選:不一會兒。
〔7〕賕(qiu):賄賂。
〔8〕王章:王法。
〔9〕早衙:衙,古時官吏坐堂審案叫坐衙。 早衙,早上的坐衙。
〔10〕不直席:說席方平沒有道理。
〔11〕冥行:摸黑行走。
〔12〕官役私狀:指城隍和差役營私舞弊的情狀。
〔13〕遲:等待。
〔14〕撲:打板子。
〔15〕關說:從中說好話,通關節。
〔16〕逆旅:旅舍。
〔17〕道路之口:路人的傳言。
〔18〕捽(zuo):揪。
〔19〕墀(chi):臺階。
〔20〕顧:但。
〔21〕尋:不久。
〔22〕踣:向前撲倒。
〔23〕灌口二郎:古代神話傳說中的二郎神楊戩,他是玉皇大帝的外甥。灌口,地名,在四川灌縣。
〔24〕殊:絕。
〔25〕往生:即迷信傳說中的投胎再生。
〔26〕期頤:百歲。
〔27〕嵌(qian):鈐印,蓋章。 這里作“蓋上”解。
〔28〕撻楚:棒打。
〔29〕蹇緩:步履緩慢。
〔30〕門閾(yu):門檻。
〔31〕羽葆:用鳥羽裝飾的車蓋。
〔32〕鹵簿;帝王駕出時的儀仗隊。
〔33〕作威福:意為擅用權威執行賞罰。
〔34〕緬訴:細說。
〔35〕愬:同“訴”。
〔36〕官廨:官衙。
〔37〕膺:擔任。
〔38〕貪墨:貪污。 速:招致。 謗:輿論指責。
〔39〕繁(pan)纓棨(qi)戟:諸侯的儀仗隊。繁纓,馬腹下的飾帶。棨戟,木削無刃的戟,用為儀仗。
〔40〕很:同“狠”。
〔41〕斫:砍削。
〔42〕請君入甕:唐武則天命令來俊臣審問周興。周興不知道,來俊臣假意問周興:“犯人不肯認罪怎么辦?”周興說:“拿個大甕,周圍用炭火烤,把犯人裝進去,他怎么會不承認呢?”來俊臣叫人如法備置對周興說:“奉命審問老兄,請君入甕。”周興連忙磕頭認罪。(見《資治通鑒·唐紀》卷二十)
〔43〕強項:直挺著脖子不屈服的樣子。
〔44〕上下其鷹鷙之手:指官吏像兇猛的鷹鷙一樣,上下勾結,魚肉百姓。鷹鷙,兇猛的鳥。
〔45〕狙:猴子的一種。獪(kuai):狡詐。
〔46〕脫皮換革:剝去人皮,換上獸革,意即罰其投生為獸類。
〔47〕落蓐:指出生為人。
〔48〕“狗臉”句:比喻差役的臉上像蒙上霜一樣的冷酷無情。
〔49〕屠伯:屠夫,指酷吏。
〔50〕金光蓋地:比喻以金錢行賄的風氣。
〔51〕枉死城:迷信傳說中枉死鬼住的地方。
〔52〕籍:查抄沒收。
〔53〕紀:十二年為一紀。
〔54〕萬劫:極言劫難之多。
《席方平》是《聊齋志異》中的名篇。席方平代父伸冤,經歷了一次次的摧殘和考驗,種種酷刑不能動搖他的決心。小說表現了他毫不妥協的斗爭精神。人物性格鮮明。小說寫的是虛幻的陰曹地府,實則是對黑暗現實的鞭撻。席方平不怕刀鋸炮烙,不貪榮華富貴,百折不撓,終于取得勝利。作者借席方平的遭遇,形象地反映了封建社會黑暗殘酷的現實。
上一篇:《姚雪垠·差半車麥秸》原文、賞析、鑒賞
下一篇:《康濯·我的兩家房東》原文、賞析、鑒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