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漢語中常用的人稱代詞比現(xiàn)代漢語多,有些用法也較特殊。一般既可表單數(shù),也可表復(fù)數(shù);既可用做人稱代詞,也可用做物主代詞,必須根據(jù)語言環(huán)境來判斷它的單、復(fù)數(shù)和詞性。
1.第一人稱代詞有“吾”、“我”、“予(余)”等。舉例如下:
吾: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陋室銘》
但少閑人如吾兩人耳。《記承天寺夜游》
今吾以十倍之地,請廣于君。《唐雎不辱使命》
吾義固不殺人。《公輸》
我:三人行,必有我?guī)熝伞!墩撜Z》
我以日始出時去人近,而日中時遠(yuǎn)也。《兩小兒辯日》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余:余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童趣》
余聞之也久。《傷仲永》
嘗貽余核舟一,蓋大蘇泛赤壁云。《核舟記》
與余舟一芥、舟中人兩三粒而已。 《湖心亭看雪》
同游者:吳武陵,龔古,余弟宗玄。《小石潭記》
而此地適與余近。《滿井游記》
余幼時即嗜學(xué)。《送東陽馬生序》
余悲之。《捕蛇者說》
予:予獨(dú)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 《愛蓮說》:
予觀夫巴陵勝狀,在洞庭一湖。《岳陽樓記》
屬予作文以記之。《岳陽樓記》
注意:①“余”和“予”,只能表單數(shù);②“吾”不能充當(dāng)賓語。如“吾知子之所以距我,吾不言。”(《公輸》)“距我”的“我”是賓語,不能換成“吾”。
2.第二人稱代詞有“汝(女)”、“若”、“爾(而)”、“乃”等,相當(dāng)于“你”“你們”。舉例如下:
女:由,誨女知之乎? 《論語》
汝:孰為汝多知乎? 《兩小兒辯日》
吾與汝畢力平險,指通豫南,達(dá)于漢陰,可乎? 《愚公移山》
甚矣,汝之不惠。 《愚公移山》
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若:第二人稱代詞,相當(dāng)于“你”、“你們”。
若毒之乎?《捕蛇者說》 若:你。
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世家》
爾: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
子:第二人稱代詞,相當(dāng)于“你”“您”
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公輸》
莊子來,欲代子相。 《惠子相梁》
南方有鳥,其名為鵷雛,子知之乎? 《惠子相梁》
今子欲以子之梁國而嚇我邪?《惠子相梁》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與惠子游于濠梁》
君:第二人稱代詞,相當(dāng)于“您”。表示對對方的尊敬。
待君久不至,已去。《陳太丘與友期》
君與家君期日中。《陳太丘與友期》
而:而翁歸,自與汝復(fù)算耳。《促織》 而:你(的)
某所,而母立于茲。《項脊軒志》 而:你(的)
注意:①“汝(女)”、“爾”多用于上對下,長輩對晚輩或好友之間。②“乃”、“若”只表示單數(shù)。③“乃”只能做定語,相當(dāng)于“你(的)”或“你們的”。
3.第三人稱代詞有“其”、“之”、“彼”等,相當(dāng)于“他、他們”。舉例如下:
其:作代詞在句子里作定語。代人可譯為“他的”“她的”,代事、代物可譯為“它的”。
其①將歸見其②親也,余故道為學(xué)之難以告之。《送東陽馬生序》其①:他。其②:他的。
其將歸見其親也。 《送東陽馬生序》其:他的。
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 《五人墓碑記》其:他們的。
便有婦人驚覺欠伸,其夫囈語 《口技》其:她的。
且立石于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 《五人墓碑記》其:他們的。
之:今有人于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輿,而欲竊之。《公輸》 其:他的。之:它。
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 《五人墓碑記》 之(句末的):他們。
彼: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劌論戰(zhàn)》 彼:他們。之:他們。
焉 謹(jǐn)食之,時而獻(xiàn)焉。 《捕蛇者說》 焉:它。指蛇。
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fēng)者得焉。 《捕蛇者說》焉:它,指這篇文章。
厥 思棗先祖父,暴霜露,斬荊棘,以有尺寸之地。《六國論》
注意:①“其”只能充當(dāng)定語或兼語,不能獨(dú)立充當(dāng)主語。② 人稱代詞“之”只能充當(dāng)賓語。(3)不要把作指示代詞的“之”當(dāng)作人稱代詞。(4) “彼”字可用于主語; “彼”的指代性很強(qiáng),充當(dāng)人稱代詞時,含有“那些人”或“那個人”的意思。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第三人稱代詞“其”、“之”在一定的語言環(huán)境中可活用為第一人稱代詞、第二人稱代詞和自稱代詞。如:
鄙賤之人,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 《廉頗藺相如列傳》 之:我。
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shù)存之。 《信陵君竊符救趙》 之:我。
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 第一個“其”:我們。
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其愛不若燕后。《觸龍說趙太后》其:您。
而余亦悔其隨之而不得極夫游之樂也。《游褒禪山記》 其:自己。
4.自稱代詞有“自”、“己”、“身”和活用為己稱代詞的“其”,可譯為“自己”。舉例如下:
自:每自比于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隆中對》
忌不自信。 《鄒忌諷齊王納諫》
孰視之,自以為不如。 《鄒忌諷齊王納諫》
父異焉,借旁近與之,即書詩四句,并自為其名。 《傷仲永》
己:他日,驢一鳴,虎大駭,遠(yuǎn)遁;以為且噬己也。 《黔之驢》
身:于其身也,則恥師焉。 《師說》
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 《齊桓晉文之事》
其:既其出,則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禪山記》第一個“其”活用為己稱代詞,應(yīng)譯為“自己”。
見:生孩六月,慈父見背。《陳情表》
5、有稱代作用的“相”
表雙方關(guān)系的“相”,本是副詞,一般情況下意為“互相”,但它用在某些句子里卻失去了兼指雙方的作用,而只單指某一方,從而明顯地具有了稱代的作用,活用為他稱代詞,可譯為“他(們)”、“她(們)”或“它(們)”;譯時要把它放在動詞或介詞的后面。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狼》這個“相”應(yīng)譯為“他”,指屠夫。“眈眈相向”就是“虎視眈眈地面對著他”。這種用法的“相”字在古文中常見。示例:
稍出近之,慭慭然莫相知。 《黔之驢》相:它,單指驢。
雜然相許。 《愚公移山》相:他,單指愚公。
人物略不相睹。《觀潮》 相:單指上文的“人物”。
茍富貴,無相忘。《陳涉世家》 相:單指對方。
相委而去。《陳太丘與友期》相:單指友人。
于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記》 相:單指緹騎。
若望仆不相師,而用流俗人之言《報任安書》
以上的“相”都是單指一方的,不能譯為“互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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