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統一六國后就統一幣制,規定貨幣分上下兩等:以黃金為上幣,用鎰(yì)為計算單位,一鎰就是二十兩;以銅為下幣,用錢為計算單位,如“賜千錢”就賜給一百個銅錢。銅錢是圓形的中間有方孔,所以人們戲稱“錢”為“孔方兄”。秦時一個銅錢重半兩,叫十二銖錢。銖是表示錢的重量的單位,秦漢時一兩是二十四銖。一斤(十六兩)銅可鑄錢三十二個,所以又稱“秦半兩”。漢代也把錢分上下兩等,只是銅錢的分量減輕了,有八銖錢還有五銖錢。
作為貨幣的黃金,古書上常不用鎰、兩計算,而說多少“金”。戰國時由于各諸侯國量制不同,因此一金的重量也不同,有的一金就是一斤(十六兩),有的是一鎰(二十兩)。 出土的楚國金幣就是一個正方形的金塊,重半斤(八兩),所以有人說一金就是一塊金幣,重半斤。
到六朝以后,開始流行銀幣。金、銀幣都以兩為計算單位,銅幣用“文”為量詞,“錢”卻成了銅幣的通稱。一個銅錢那時叫“錢一文”。
唐代以后銅幣又以“貫”為量詞。貫就是串,一貫錢照說應有一千文,但唐代一貫錢實際上不到一千個,有時只有八百五十文。昆曲《十五貫》就是圍繞十五貫錢發生的故事。由于貫的本義是用繩子把東西串起來的意思,所以也有說“一索錢”、“一吊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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