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常涉及到有關官名,因此了解一些有關知識,對學習古文是頗有裨益的。地方官吏的設置和行政區域的劃分關系密切,需要把它們結合起來談。
國、都、野、鄙 周代的國,往往指都,遷國即遷都。國和都均為城市,它們之外是農村,即“野”、“鄙”。國,有時又指諸侯的封域。漢有王國、侯國,“削藩”后王國區域略等于郡,往往“郡國”連稱,最高行政長官國相,相當于郡守。侯國則略等于縣。
州 傳說夏已把天下分為九州。殷周兩代九州的名稱和大小有些出入。到了秦漢,中國的疆域擴大,東漢分十三州,晉初分十九州。從西漢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監察區,有時也是行政區,設刺史或州牧,掌握軍政大權。晉朝的刺史下設長史。明清改州為府。宋朝由朝臣出守州郡,稱權知州,又有通判作為副手。明清州的長官,直稱知州,其助理有同知、州判等。
郡 秦統一中國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郡是行政區,后增至四十郡。最高行政長官是:郡守,治民。丞,助理郡政。尉,掌軍事治安。監察使,掌監察。郡守在漢晉則稱太守。其屬員有內史,管理郡政,有擔任各種職務的諸曹椽史,還有督郵管監察地方官吏、督治地方豪強,權力很大,唐以后廢。主簿主管文書簿籍。隋唐州郡迭改,宋則改郡為府。
道 漢代有少量民族的縣叫道。唐代則把全國分成十道,后又分為十五道。道是監察區,略相當于漢代的州,每道派京官一人巡視所屬州縣,先后稱巡察使、按察使、采訪處置使、觀察使。又設節度使,總攬一方軍政、民政、財政和監察大權。明清一省分為數道,道下有府有州。
路 宋代的路原是為征收賦稅轉運漕糧而分的區域,后來逐漸帶有行政區的性質,下轄府、州、軍、監(指礦區、鹽區)、縣等。最初全國分為十五路,后漸增至二十三路。各路設轉運使等官,掌握一路的財賦等事。此外還有少數特為軍事而設的路,不領民事。元代的行政區域有省、道、路、府(州)、縣,幾乎成為五級。元代的路,上屬行中書省或道,下領州縣,相當于明清的府而大于宋的軍。
省 原是官署名。元代以中書省為中央政府,直轄的地方僅限于山東、山西及河北。又在路之上分設十個行中書省(相當于中書省的辦事處或行署),簡稱行省,后簡稱為省。其體制類似中央,也有丞相、參知政事等官。明代置十五行省、長官為左右布政使。有戰事時,派朝臣出巡地方,處理軍務,稱為巡撫,碰到牽連數省的軍事問題則派總督處理,都非正式地方官。清代將全國仍分十五省,后增至二十二省。還有臺灣,在清代也曾建省。清的總督、巡撫都是正式的地方官。巡撫是省的最高長官,總督則總攬一或兩三省的軍民要政,布政使為其下屬,只管財政和人事。
府 唐代大州稱府,有的是首都、陪都所在的州稱府,有的則因大州置有都督府或都護府而稱府。府在唐屬道,宋屬路,元或屬路或直屬中央。明除京畿、應天諸府直隸京師外,余屬布政使司(省的最高行政機構)。清以順天、奉天二府直隸京師,余同明制。府的最高長官唐宋設權知府,明清稱知府,其助理有同知、通判等。
軍 宋的行政區域,相當于州或府,直轄于路,下領一縣或數縣,有的也不領縣。最高長官叫知××軍。
縣 春秋時有邑縣。其長官魯、衛稱宰,晉稱大夫,楚稱令尹。春秋前,縣大于郡。戰國后郡大于縣。秦漢時,萬戶以上的縣,長官叫令,不及萬戶的叫長。縣丞助理縣政,縣尉掌管治安。隋唐縣的長官統稱令。宋、明、清稱知縣,元稱縣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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