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漢語里,數詞必須跟量詞連用,這是漢語的一大特點。如“一個球”、“兩匹馬”、“三頭豬”、“四尾魚”等,這些表示事物數量的數量詞都用在名詞的前面。如果表示動作的數量,如“看兩遍書”、“踢一場球”、“擂三通鼓”等,數量詞都放在動詞的后面。可是在文言文里,數詞的用法與現代很不相同。
一是數詞的后面一般不用量詞。如“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狼》、“撤屏視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撫尺而已”《口技》,譯成現代漢語時,這些“一”的后面就要加上相應的量詞。
二是表示事物數量的數詞也可用在名詞的后面。如“吏二縛一人詣王”《晏子使楚》中的“吏二”就是如此,譯成現代漢語就是“兩個小吏”。
三是表示動作數量時,數詞常放在動詞的前面。如“由是先主遂詣亮,凡三往,乃見”《隆中對》中的“三往”,譯成現代漢語時,既要挪到動詞之后,又要加上相應的量詞,譯成“去了三次”。
四是文言文表數量時不僅可不用量詞,而且當數詞是“一”時,還常常連數詞“一”也省略不用。如“左臂掛念珠”、“爐上有壺”不說“左臂掛一串念珠”、“爐上有一把壺”。在譯成現代漢語時要把數詞和量詞補上去。
五是文言文中的整數和零數之間常常加“有”(yòu,即“又”)。如“舟八分有奇”、“為字共三十有四”(《核舟記》)。
六是文言文表約數時,常常用“許”,如“高可二黍許”(《核舟記》)。這個“許”可譯為“左右”、“光景”等,不能譯成“多”、“有余”。
七是文言文分數的母數和子數之間常常省略“分之”兩字,如“塞上之人,死者十九”,這“十九”并不是“十九個”,而是“十分之九”。這種格式僅限于母數是“十”、“百”、“千”、“萬”的時候。另外,母數“十”也可以寫作“什”。“什九”,即“十分之九”。
八是文言文中常用“三”、“九”及其倍數或“十”、“百”、“千”、“萬”來表虛數。如:
公輸般九設攻城之機變,子墨子九距之。《公輸》
朝暉夕陽,氣象萬千。《岳陽樓記》
除了以上常用表虛數的數詞外,其他數字在特定環境下也可能表虛數。如成語“三番五次”、“三令五申”中的“五”同“三”一樣,也表示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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