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孟子曰:“魚,我所欲①也,熊掌②,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③,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④,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⑤也。死亦我所惡⑥,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⑦甚于⑧生,則⑨凡可以⑩得生者何不用(11)也!使(12)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 由(13)是(14)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15)患而有不為也。是故(16)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17)賢者(18)有是心(19)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20)耳。
一簞食(21),一豆羹(22),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23)。
萬鐘(24),則不辨禮義(25)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26)焉?為宮室(27)之美,妻妾之奉(28),所識窮乏者得(29)我歟(30)?向(31)為(32)身死而不受,今(33)為宮室之美為(34)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向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貧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35)?此之(36)謂失其本心(37)。
[注 釋]
①欲:喜愛。②熊掌:熊的腳掌。③兼:動詞,一手持兩禾,引申為同時進行兩件事或占有幾樣東西。④亦……亦……:相當于“是……,也是……。古代漢語并列復句中常見的關聯詞,其中前一個“亦”所包含的“也”的意思已虛化。亦,原本,本(是)。⑤茍得:茍且求得(生存)。意思是只要能活,不擇手段。⑥惡(wù):厭惡。⑦莫:沒有什么。⑧甚于:超過。⑨則:連詞,那么。⑩可以:可用來。以,用來。(11)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12)使:假使。(13)由:經由,通過。(14)是:此,這里活用為無定代詞,相當“某”。(15)辟:通“避”。(16)是故:所以。(17)非獨:不僅。(18)賢者:道德高尚的人。(19)心:心性,本性。(20)喪:喪失。(21一)簞(dān)食(sì):用個小竹筐盛飯給人吃。簞,古代盛飯的竹器。(22一)豆羹(gēn):用個小盤子盛羹湯給人喝。豆,古代盛食物用的器皿,形似高腳盤。羹,最初的羹是帶湯汁的肉,而不是用肉、菜等做成的湯。(23)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這兩句是互文,譯時要互通互補,合起來理解。其實,這一典故出自《禮記·檀弓》“嗟來之食”,不過為了行文的流暢和加強論辯力量,孟子把同一件事分成兩句來寫罷了。呼爾,吆喝,有輕蔑的意思。爾,助詞。而,連詞。之,指代“行道之人”即“乞人”。蹴,踐踏,這里作“踢”講。不屑,不值得理會。(24萬)鐘:這里指很高的俸祿。鐘,即“鍾”,古代的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鍾。(25)不辨禮義:不分辨是否合乎禮義。辨,分辨,鑒別。(26)何加:(有) 什么益處。這里的“加”,是“增加利益”的意思。(27)宮室:住宅。(28)奉:侍奉。(29)得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感恩的意思。(30)歟:嗎。語氣助詞,表疑問。(31)向:從前。這里指前述的“乞人”。(32)為(wèi):“為禮義”的省略。(33)今;現在。這里指現在的有些人。(34)為:動詞,接受。(35)是亦不可以已乎:是,指代上面三個“為之”的短句,意思是這種做法、這種行為。“亦不……乎”同“不亦……乎”一樣,是古文中表反問的句式。其中的“亦”沒有實在意義。可譯為“豈”,“難道”。已,止,停止。(36)之:助詞,不譯。(37)本心:即本性,指人本來就有的羞惡廉恥之心。孟子認為人之初,性本善,所以他說的“本心”指的是善良的天性。
[譯 文]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兩樣不能同時得到(就)放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喜愛的,正義也是我所喜愛的,(如果)這兩樣不能同時都得到,(那就寧可)舍棄生命去追求正義。生命本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超過生命的,所以(我)不做茍且求生(的事)。死亡本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所以禍患中有一些是(我)不應避開的。假使人所喜愛的沒有什么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可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有哪一種(他)不會采用呢?如果人所厭惡的沒有什么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可用以避開災難的(手段)有哪一種他不會采用呢?(反之,)通過某種途徑就可以活下來,然而有的人卻不采用;通過某種途徑就可以避開災難,可是有的人卻不干。這是因為他所喜愛的有超過生命的,他所厭惡的有超過死亡的。不僅是道德高尚的人有這種品德,每個人其實都有這種品德,只是道德高尚的人能夠不喪失(這種善良的本性)罷了。
用簞和豆盛一小碗飯、一小盤帶湯汁的肉給人吃,有了它就能活下去,沒有它就會餓死。
(可是如果輕蔑地)吆喝著用腳踢去給人(吃),就連過路的乞丐都不屑于接受。
(有些人面對)優厚的俸祿就不去分辨它合不合乎禮義而接受了它,(這種)優厚的俸祿對自己有什么好處呢?(得到它)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候,(以及)所認識的窮苦親友感激我嗎?前述的“乞人”為了(禮義)寧可自己死去都不接受(別人輕蔑的賜予),現在(我說的那些人)為了住房的華麗卻(不辨禮義)接受了;前述的“乞人”為了“禮義”寧可自己死去都不接受(別人輕蔑的賜予),現在(我說的那些人)卻(不辨禮義)為了有妻妾的侍候而接受了;前述的“乞人”為了“禮義”寧可自己死去都不接受(別人輕蔑的賜予),現在(我說的那些人)卻(不辨禮義)為了所認識的窮苦朋友對自己感恩而接受了: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打住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他們的本性。
[鑒 賞]
《孟子》一書作為散文從文學成就上說,大大超過《論語》等書。在先秦諸子散文中,除《莊子》外,它可算是最杰出的一部。《孟子》的文章擅長論辯,說理充分,層次清楚,邏輯性強;能以近及遠,以小見大,虛設實擊,擒縱自如,感情充沛,氣勢凌厲,對后世的影響極大。
《魚我所欲也》一文論述的是:人皆有羞惡之心。文章先以魚與熊掌之取舍為喻,說明舍生取義的道理,而人之所以能舍生取義,是因為有比生更為人所熱愛,比死更令人厭惡的東西。接著從反面作假設論證,指出某些人之所以不能舍生取義是因為他們所喜愛的莫過于生命,所厭惡的莫過于死亡。于是文章推斷出在人們心里有一種超越生死的東西,即“羞惡之心”。接著從正面以行道之乞人寧死不食“呼爾”、“蹴爾”之食為例,說明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是人的“本心”。再從反面連用兩個反問句和三個排比句,把那些為了得到物質享受和滿足私欲去做不合禮義之事的人同前面的“乞人”對比,指出這樣做是喪失了人本有的羞惡之心。
作者善于運用形象、有趣的比喻,使抽象的道理具體化,特別是用在文章開頭的魚與熊掌之比,使文意由淺入深,引出中心命題,既不使人覺得突兀,又能使人產生由此及彼的聯想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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