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有余辜
“死有余辜”意思是,罪大惡極,雖然處死也不足以抵償他的全部罪惡。形容某人罪惡深重,民憤極大。出自《漢書·路溫舒傳》:“蓋奏當之成,雖咎繇聽之,猶以為死有余辜。”
漢代,有一個人叫路溫舒,少年時代,父親叫他放羊。他邊放羊邊學習,懂得許多知識。到后來,他當了獄吏,懂得法律,縣里出現了法律方面的疑難時,人們都去請教他。
有一次,郡里的太守見了他,對他十分器重。他當了郡吏,繼而又到朝廷任職。漢昭帝死后,漢宣帝即位。宣帝登上皇帝寶座不久,路溫舒就向宣帝上書,主張提倡教化,減少刑罰。
他認為,宣帝初登帝位,這正是天賜良機,應當抓住這個機會,借鑒秦朝滅亡的教訓,減輕刑罰,免除民間疾苦,以使漢朝的天下繁榮昌盛。
他分析說,秦朝太濫用刑罰了,最終,造成好人受氣,言路堵塞,壞人猖獗,歪風盛行,導致了秦王朝的滅亡。而今天下承蒙皇上恩澤,沒有戰爭之亂、饑寒之患,父子夫妻努力耕作。可是,并不能說已達到天下太平了。
為什么這么講?就是因為太濫用刑罰了。那些殘酷的獄吏為了保住自己的烏紗帽,胡判亂斷,置人于死地而后快。殺人的鮮血流遍了大街小巷,等著被殺頭的人比肩而立,每年有數萬起殺人的事件發生,使皇上的恩德之光大受損傷。之所以未達到天下太平,真正原因就在這里。
路溫舒寫道:“人之常情是,平安就喜歡活著,痛苦就想死去。在嚴刑的痛楚之下,從‘犯人’口里什么得不到呢?那些‘犯人’經不起痛楚的折磨,就說一堆謊言給獄吏聽,獄吏本來就想得到這種效果,就趁機加以點撥、誘供。獄吏在上報案情的時候,害怕上級批不準,就把案情編造得天衣無縫,想方設法把它納于法律規定的條文之內。他們上奏說該判什么罪,全都說得頭頭是道,證據確鑿,即使是舜時掌管刑法的大臣咎繇(即皋陶)聽了,也認為該犯真是罪大惡極,即使一死也不足以抵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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