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十年①春②,齊師③伐④我⑤。公⑥將戰。曹劌請⑦見⑧。其鄉人⑨曰:肉食⑩者謀之(11),又何(12)間(13)焉(14)?”劌曰:“肉食者鄙(15),未能遠謀(16)。”乃入見(17)。問:“何以(18)戰?”公曰:“衣食所安(19),弗(20)敢專(21)也,必以分人(22)。”對曰(23):“小惠未偏(24),民弗從(25)也。”公曰:“犧牲玉帛(26),弗敢加(27)也,必以信(28)。”對曰:“小信未孚(29),神弗福(30)也。”公曰:“小大之獄(31),雖不能察(32),必以(33)情(34)。”對曰:“忠(35)之屬(36)也,可以一戰(37)。戰則請(38)從。”
公與(39)之(40)乘(41)。戰于長勺(42)。公將鼓(43)之(44)。劌曰:“未可。”齊人(45三)鼓(46)。劌曰:“可矣。齊師敗績(47)。公將馳(48)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49),登軾(50)而望之(51),曰:“可矣。”遂逐(52)齊師。
既(53)克(54)。公問其(55)故。對曰:“夫(56)戰,勇氣也。一鼓作氣(57),再(58)而衰(59),三(60)而竭(61)。彼(62)竭我盈(63),故克之(64)。夫大國,難測(65)也,懼有伏(66)焉(67)。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68),故逐之。”
[注 釋]
①莊公十年: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②春:春秋戰國時夏歷、殷歷和周歷并存。夏歷即現在仍沿用的陰歷,以一月份為一年為之初,殷歷以十二月為歲首,周歷則以十一月為歲首。《春秋》是魯史,魯是周天子的諸侯國,遵循周歷。周歷的春相當于夏歷的秋末冬初。秋收之后,農民才可征調去當兵,牲畜才可用于戰爭。長勺之戰正是在夏歷十一月進行的。③師:上古二千五百人為一師,這里是借軍隊的編制單位代軍隊。④伐:討伐,攻打。⑤我:我國。《春秋》是魯國史官所寫,所以稱魯國為“我”。⑥公:魯莊公。公是作者對國君的尊稱。⑦請:請求。⑧見:謁(yè)見。⑨鄉人:同鄉的人。⑩肉食:春秋時的一種制度。在朝廷辦事的大夫以上的官員,伙食由朝廷直接供應。稱之為“公膳”。《左傳·襄公二十八年》載:“公膳日雙雞。”可見“肉食者”指的是在朝廷能得到“公膳”待遇的大官,不包括有錢吃肉而不執政的人。(11)之:指抗擊齊師這件事。(12)何:為什么,何必。(13)間(jiàn):置身其間,參與。(14)焉:于之,即“在其中”。(15)鄙:目光短淺。(16)遠謀;深謀遠慮。謀,考慮。(17)見:“見”后省賓語“莊公”。(18)何以:以何,憑什么。(19)所安:即“所以安”,指用來安身養命的東西。(20)弗(fú):不。(21)專:獨占,獨享。(22)以分人:“以之分人”的省略,人,這里指左右的大臣、親信。(23)對曰:“曹劌對曰”的省略。對,應答。(24)徧(biàn):同“遍”。形容詞用如動詞,“普及”的意思。(25)從:跟隨。聽從。(26)犧牲玉帛:古代祭祀用的祭品,這里借祭品來代祭祀。犧牲,名詞,指供祭祀用的牛、羊、豕(shǐ,豬)。帛,絲織品的總稱。(27)加:虛報。(28)信:誠實。這里指對神說實話。(29)孚:誠信感人,這里是使動用法,使……信任。(30)福:古代稱富貴長壽為福,這里活用如動詞,“賜福”、“保佑”的意思。(31)獄:官司,訴訟案件。能:善于。(32)察:明察。(33)以:憑,按照。(34)情:實情。(35)忠:君王盡心做利民的事叫忠。(36)之屬:這一類。之,這。屬,類。(37)可以一戰:即“可以之一戰”。可,可以。以,憑,介詞。省略的“之”,指“忠”。(38)請:請允許(我)。從:跟隨,跟從。(39)與:和。(40)之:他,指曹劌。(41)乘(shèng):戰車,這里用如動詞,當“乘坐同一輛戰車”講。(42)長勺;魯國地名,在今山東曲阜北。(43)鼓:擊鼓(進軍),動詞。(44)之:助詞,無義。(45)齊人:借指齊軍。(46三)鼓:擊鼓三次。(47)敗績:大敗,軍隊潰散。(48)馳:馬快跑,使動用法,指驅車馬(追趕)。(49)轍:車輪滾過地面留下的痕跡。(50)軾:車前供乘坐者扶手的橫木,這里用如動詞,即“扶著車前的橫木”。(51)之;代齊軍。(52)逐:追逐,追擊。(53)既:已經,……之后。(54)克:克敵制勝,戰勝。(55)其:那,指曹劌在作戰中的種種指揮、行動。(56)夫(fú);發語詞,表示將要議論和說明,無實義。(57)作氣:使士氣振作起來。作,起,這里是使動用法。(58)再:兩次,第二次。“再”后省動詞“鼓”。注意:在古代“再”字不能像現代漢語那樣表示行為的重復。(59)衰:衰退。(60三):“三”后省動詞“鼓”。(61)竭,盡。(62)彼:他們。(63)盈:充足,旺盛。(64)之:代齊軍。(65)測:推測,估計。(66)伏:埋伏,用如名詞,指伏兵。(67)焉:即“于之”,在那里。(68)靡:倒下。
[譯 文]
魯莊公十年(周歷)的春天,齊軍侵入我國。魯莊公將要迎戰。曹劌求見(莊公)。他的同鄉(勸他)說:“(交戰的大事),朝廷的大官自會謀劃,(你)又何必參與其間呢?”曹劌說:“有權有勢的人目光短淺,不能深謀遠慮。”于是入朝去見(莊公)。曹劌問道:“您憑什么(條件)去作戰呢?”莊公說:“衣食(這一類)用來養生的東西,我不敢獨享,—定把(它)分給臣下。”曹劌說:“小恩小惠,不可能遍及(眾人),所以百姓不會聽從(您)的。”莊公說:“(我祭神所用的)牛羊珠玉絲綢(等物品),(從來)不敢以少報多,一定憑著至誠去對待神明。”曹劌說:“小的誠實,不能(取得神靈的)信任,神是不會保佑(您的)。”莊公又說:“大大小小的訴訟案件,(我)即使不能(完全)弄個一清二楚,也一定(盡力)按照情理(去審理)。”曹劌說:“(這才是為百姓)盡本分一類的事。可以憑借(這個)打一仗了。作戰時就請讓我跟著去。”
莊公和曹劌共坐一輛兵車,在長勺(同齊兵)交戰。莊公將要擊鼓進軍。曹劌說:“不行。”齊軍擂了三次鼓之后,曹劌才說:“可以了。”(于是魯軍擊鼓進擊),齊軍潰敗。莊公(又)要(下令)驅車追擊齊軍。曹劌說:“不行。”他下車察看了齊兵的車轍印,(然后)登車扶著車前的橫木了望齊軍,說:“可以了。”于是(驅車)追擊齊軍。
戰勝(齊軍)之后,莊公(向曹劌)詢問那樣(指揮)的緣故。曹劌說:“打仗(是要靠)勇氣的。第一次擊鼓,士氣正上升:第二次,士氣就由盛轉衰了;(等到)第三次(擊鼓),士氣已經耗盡了。(齊軍擂了三通鼓之后,我軍才擂第一通,)他們的士氣耗盡了,(而)我軍的士氣正旺盛,所以戰勝了他們。(像齊國這樣的)大國很難估計(它實力)的,恐怕設有埋伏呀。(后來)我看到他們的車跡混亂,望見他們的旗幟倒地,(證實他們確實是驚惶逃跑),所以(才下令)追擊齊軍。”
[鑒 賞]
我國春秋時期的長勺之戰,在歷史上是著名的戰役,可寫的內容很多,但作者在選材上卻抓住了一個關鍵人物曹劌,而且集中在一個“論”字上,通過“論”來分析決定戰爭勝負的主要原因。
寫曹劌“論”戰,主要寫兩論:戰前之論和戰后之論。戰前之論主要是突出“民心”是戰爭的基礎,所以曹劌首先提出的問題是“何以戰”,這個“何”不是武器裝備,而是“民心”,即“人和”,而這“人和”,既不是指君與臣的關系也不是指人與神的關系,而是指國君是否盡心盡力為百姓辦事。只有當魯莊公說出“大小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之后,曹劌才斬釘截鐵地說出“可以一戰”四個字,可見他深信只有有了百姓的支持才可能取勝的道理。
曹劌在戰場上兩次糾正莊公的錯誤,指揮魯軍打敗了齊軍。但莊公錯在哪里,曹劌為什么這么指揮卻只字不提。直到戰后莊公求教,曹劌才通過精辟的論述,來解開前面的疑團。這一段戰后之論告訴人們,在交戰時要正確掌握雙方的實力和士氣,要及時了解敵方的真情實況,抓住有利時機,主動出擊。曹劌真不愧為杰出的軍事理論家和英明的指揮者。
曹劌身為平民對國家赤膽忠心,在面臨強敵進攻的關鍵時刻敢于挺身而出,毛遂自薦,擔負起關系國家興亡的重任,這種可貴的品質,千秋萬代為世人傳頌。
魯莊公處處與曹劌形成對比,是一個陪襯人物。首先,他不懂得打仗要靠民心,在曹劌的—再追問下才說到這一點;其次,他在戰場上急躁冒進,盲目指揮,不該“鼓”的時候想“鼓”,不該追的時候想追;最后,打了勝仗還不知道是怎么勝的。這就印證了曹劌所說的“肉食者鄙”。但是,魯莊公雖然平庸,卻能重視一個平民——曹劌的意見,并讓他一起參戰,同坐一輛戰車;在戰場上還能虛心聽取曹劌的意見,及時糾正自己的錯誤;最后還向曹劌請教戰勝的原因。這說明:“肉食者”如果承認自己的“鄙”,放下架子,重用賢能,是可以有所作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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