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一份工作能使自己有飯吃、有衣穿、有房子住,而且能獲得一種滿足感和成就感。
許多年輕人都期盼著能找到一份好工作,鼓足勇氣到職場上去拼搏。然而,他們對于如何求職卻缺乏清醒的認識,缺乏充分的思想準備,結果往往大失所望,感嘆理想和現實的差距如此遙遠,甚至對人生都喪失了信心。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因此,對于剛剛踏人社會的年輕人來說,如何迅速找到一份好工作意義重大。我給大家的建議是:將找工作當成第一份工作。
之所以這樣說,是基于以下理由:
首先,你所找到的每份工作本質上都是一個研討學習班。你需要了解的是,你在那里都學到了什么。
毫無疑問,找到一份工作能使自己有飯吃、有衣穿、有房子住,而且能獲得一種滿足感和成就感。然而,今天所能找到的工作,都在不停地運動和變化著。其速度之快,令你不得不將現在正在尋找的這份工作,看成是自己學習鍛煉的一次經歷,看成是研討學習班的預備科。
從一開始到你離開那份工作的整段時期,你都有很多東西需要學習。所以你不僅必須做好學習的準備,而且必須努力學習。你必須對每一個可能成為自己老板的人強調,自己是多么熱衷于學習新的知識和技巧,而且學得很快。
其次,你所找到的每份工作本質上都是一次冒險。
當你開始在某家公司供職時,很可能每個月你都會充當一次戲劇的主角。權力、欲望、謠言、錯誤的抉擇、奇怪的聯盟、背叛、報答等劇情一一出場,突然,先前無人能預知的轉機展現在你的眼前。
有時你會喜歡這種冒險經歷,而有些時候你又可能會憎恨它!但是,在你開始找工作之前,記住這一點將很有幫助,即無論你找到什么工作,都權且把它看成是一次冒險。
再次,你所找到的每份工作的樂趣和滿足感都必須在于工作本身。
在過去,絕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不僅找到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而且希望找到能得到社會承認和贊許的工作。換言之,你想找一種值得自己熱愛的工作。
這樣的工作依然存在,在那里,你將受到人們的羨慕、稱贊和表揚,然而它們并不像過去那樣普遍或容易找到,尤其是如果該單位的雇員超過50人的話。
無論你在求職時對將要從事的各種工作進行了多么深入仔細的研究,可是最終你只能找到一份工作。那些沒有慧眼的老板,看不到你的卓越貢獻,令你有一種不被喜愛和賞識的失落感——而最后,甚至可能在數月或數年之后,他解雇了你。
因此,為了擺脫那種不被喜愛和重視的失落感,年輕人必須時刻銘記:“我將選擇一份能實現自我價值的工作,而不是去尋找一份其本身并無樂趣、只能從上司的表揚中找到滿足感的工作。”
把找工作當成你的第一份工作吧!只有這樣,你的“第二份”工作到來的時間才會縮短。
當你從事這一“職業”——求職的時候,你也和一個職員一樣,上午9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在你求職期間,如果你想加快求職速度的話,你必須下決心付出所有的時間。因為,你求職的成功率與你所花的時間成正比。
對你的第一份工作一定不要半途而廢,對待求職要有足夠的耐心。約有三分之一的求職者之所以失敗就是因為他放棄得太早。
我曾面試了一個職員,無論是技能,還是人品,我都很滿意。從他急切的言辭中,我感覺他十分急切地希望能得到這份工作,但是我擔心他缺乏耐心和對挫折感的承受能力,因此,我既沒有馬上承諾聘用他,也沒有一口拒絕他,想繼續看一看他的反應。
第二天,他打電話向我詢問結果,我告訴他還需要等待幾天。幾天后,他又致電來,我依然告訴他沒有最后確定,同時也告訴他,我對他的印象不錯。我等待他第三次電話,但是卻再也沒有等到了。這印證了我對他最初的判斷。
我曾問過那些就職者為什么會如此輕易地放棄,他們對我說:“我認為找工作不應該這么艱難,我認為不應該花這么長時間。”換言之,在大多數求職者心目中,希望投放30份簡歷,打20個電話,3次面談之后,就能找到一份工作。他們帶著這樣的先見去找工作,然后放棄,最終一無所獲。在全部就職者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是這樣的。如果你不想讓這種現象在你身上發生,請接受我的建議,將找工作當成是自己第一份工作。
對于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求職——你一定要敬業。像我們做其他自己喜歡的工作一樣,只有敬業才能做好這份工作。一個敬業的員工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會怎么做,你對第一份工作就應該怎么做。
例如一個敬業的員工會盡可能地多與客戶打交道。以求職為職業的人就要盡可能地多與雇主打交道。每天最少同4個雇主見面交談;如果通過電話聯系,每天最少要找到40個雇主;如果你僅僅是寄個人簡歷,那每周最少要發出數百份。
之所以強調這一點,是因為研究表明,求職者平均每個月只拜訪6位雇主,那意味著他們每周只拜訪1.5個雇主。
當然,你每周可能寄出去數百份簡歷,但我們強調的是面對面地交談。
如果你每個月只拜訪6個雇主,我們先假定你找到工作需要12個月。那么運用數學演算不難得出結論:為了找到那份工作,你必須同72位雇主面對面地談話。
然而,如果一切重新來,只是這一次你已知道在找到工作前必須同72個雇主面談,那么你可能會決心在每個工作日去同4位雇主見面,這樣找到工作你只需花3周多一點的時間,而不是12個月!因此,經驗將告訴我們,我們應該在每個工作日至少拜見4個雇主。
有了這樣的思想準備,你才能下定決心打持久戰,直到你找到第二份工作以前,一直這樣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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