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中年事不休
人到中年有萬事
某事一休此生休
人到中年,哪些事當“修”或“休”
何謂“中年”?這是一個很不好解釋的概念。中者,半也。如果按年齡算,活到生命終結前的一半,就可以開始叫中年了。古代社會,人們在大森林生活時,抵御自然界各方面侵害的能力很差,大多活到三十來歲就死了。倘以那時論,十四五歲就該叫中年了。后來,生產力發展了,生產關系調整了,社會進步了,人的生命周期延長到六七十歲,于是,三四十歲就叫中年。但對個體來講,什么叫一半?對只活七十歲的人來講,三十五歲就算一半,但對活一百歲的人來講又怎么定?那就該是五十歲。更有不少現代人,“老夫聊發少年狂”,說要把八十一歲當十八歲來活,誰敢輕易說他的什么年代是中年?
人活到中年的時候,不管從生理上、心理上,還是家庭內、社會中所要應付、處理的事都很多。家庭內,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有兄弟姊妹妻子丈夫;社會上,上有領導下有部屬中有同職級同崗位同事同志。這些復雜的關系,互相之間有許多是牽連的,又有好些是矛盾的,總之,沒有哪一個是好應付的。比如為官的大多知道一個道理,就是“忠孝不能兩全”。遇到那上司喜歡你愛著擁著貼著,老父老母又時常寫信說常在夢里與你這個光宗耀祖的兒子見著說著咋辦?特別是倘哪家八十歲的老爹老媽非要圖個熱鬧,做個金婚銀婚紀念或壽辰,遠隔千山萬水,回還是不回?回去自會耽誤影響工作,不回那老父也許過不了幾日就蹬腿,遺憾怎么彌補?回去不聲張、不請十桌八桌高朋吹吹打打熱鬧一番,何以寬慰老父親,如何體現“衣錦還鄉”之榮?反過來被鄉鄰中、同仁中的敵手抓個“典型”,豈不又得不償失?悠悠萬事,哪樣為大,哪樣為先?說著也許容易,但火落到自己腳背上時,能作出清醒判斷的人,也許真就沒幾個。
中年又是不能出錯但偏又容易出錯之年。從學習知識方面講,三十歲前拿錢買藝,三十歲后拿藝賣錢;從人生奮斗歷程來講,中年應是不惑之年、成功之年;從生命歷程講,中年是從頂峰逐漸下落之年,同時也是社會責任、義務最多之年。年齡不同了,職責不同了,任務當更重,義務當更多。但這個時候,偏偏又最容易出錯。事情做多了,有幾個不出錯的?而一出錯,其危害絕對是范圍大大的,危害重重的,影響遠遠的。倘要追究,罪或錯多半是深深的。出錯之后,那中年人的心情,肯定是無比難受的。比如,想到自己年幼時如何“頭懸梁,錐刺股”,十年寒窗,才“學有所成”;想到自己青年時如何忍氣吞聲,忍辱負重,才“鑄就輝煌”。但卻萬萬沒想到,自己“辛辛苦苦三十年,一朝回到十歲前”。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何須燈下苦讀,又何必場上拼搏?如果說中間為了達到某種目的,算盡了機關,出賣了靈魂,卻又未享受到一絲半點成果,那后悔藥,就不知該吃多少了。
何以度過中年?人到中年應“修”哪些事?又該讓哪些事“休矣”,這看似簡單,其實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先說第一個“修”:中年人的身體,與青年時代比,總體上講應當說有量的區別,無質的變化,但該不該修一修呢?答案當然是肯定的。這就好比一部壽命為八十萬公里的汽車,已跑了四十萬公里,不說“大修”,小修一下還是應該的。又比如,前面已經走了幾十年的路和橋,到底走對了還是走偏了,方向需不需要“修正”一下,也是有必要考慮的。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沒錯也罷了,但倘若錯了,另棲高枝,另擇他業又來不來得及?再說第二個“休”。如果過去跌了不少跤,自然需要總結一下經驗教訓,對明知不可為的事,就讓它去吧,讓它休矣。有哲人言,學會放棄也是一種智慧。什么都想抓住守住,也許會一事無成。還有休息,對讀書人講,不會休息也就不會學習;對革命者而言,“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只革命,不休息,累壞累垮了身體,何以“繼續革命”,怎么“革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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