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對抬轎子的人數規定
【點睛之筆】
轎子,是一種靠人或畜扛、載而行,供人乘坐的交通工具。
【經典解讀】
轎子是從車演化而來的,剛開始只是作為在山里代步的工具,后來走平路也用它作為代步工具,稱為肩輿。早期的肩輿為二長竿,中間設置一把椅子以坐人,上面沒有覆蓋,與現代的“滑竿”很像。唐宋以后,椅子四周及上下才有了遮蔽物,其形狀有點類似車廂(輿),并加上了種種裝飾,乘坐舒適,這就是轎子。轎子有涼轎和暖轎之分。涼轎多用于夏天,轎身比較小,幃幕是用紗做的,輕便快捷,涼爽通風;暖轎用于冬天,轎身比較大,轎內能放置火盆,幃幕是用厚呢做的,前掛門簾。
在封建社會,對于抬轎子的人數也是有著嚴格的規定的,違規會受到處罰。通常二人抬的稱“二人小轎”,四人抬的稱“四人小轎”;八人以上抬的則稱之為“大轎”。在清代,三品以上的京官,在京城乘“四人抬”,出京城乘“八人抬”;外省督撫乘“八人抬”,督撫部屬乘“四人抬”;三品以上的欽差大臣,乘“八人抬”;至于皇室貴戚所乘的轎子,則有多達10多人甚至30多人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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