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三保太監下西洋”。明永樂、宣德年間,大規模的遠洋航海貿易活動。明初,經過洪武朝三十余年的政策調整,人民休養生息,社會經濟得到恢復發展。對外貿易呈現增長勢頭。永樂初年,帖木兒帝國興起,遮斷明朝同中亞、南洋各國的陸路商業通道。永樂三年(1405),明成祖派內官監太監鄭和(原姓馬,小字三保,保亦作寶。云南昆陽州回族,世奉伊斯蘭教。少入燕邸,朱棣起兵,以從征功賜鄭姓。)與付使王景弘率水手、通事、醫生、工匠、官兵二萬七千八百余人,乘“寶船”六十三艘,遠航西洋(當時稱今加里曼丹至非洲之間海域為西洋)。船隊從蘇州劉家港(今江蘇太倉東瀏河鎮)出發,南下占城(今越南南部),遍歷爪洼、蘇門笑臘等南洋各國,到錫蘭(今斯里蘭卡),至印度西海岸返航,永樂五年(1407)返國。其后又于永樂五年(1407)——永樂七年(1409),永樂七年(1409)——永樂九年(1411),永樂十一年(1413)——永樂十三年(1415),永樂十五年(1417)——永樂十七(1419),永樂十九(1421)——永樂二十年(1422),宣德六年(1431)——宣德八年(1433)出海貿易。先后二十八年,凡七次(一說八次),歷三十余國。最遠曾到達非洲東岸、紅海和伊斯蘭圣地麥加。行銷商品主要有:紵絲、瓷器、緞匹、燒珠(玻璃制品)、印花布、銅鐵器物以及南洋所產淡金、丁香、蘇木、龍涎香、胡椒等。購回商品主要有:香料、染料、藥材、錫砂、瑪瑙、寶石、犀角、象牙等。鄭和的遠航,加強了我國同亞非各國的經濟、文化往來;增進了各國人民間的友誼和了解;促進了華僑對南洋的開發。鄭和所乘“寶船”,最大的長四十四丈四尺,闊一十八丈,可容一千人。這次航行比西方哥倫布、達·伽馬的航行早半個世紀以上。航隊的規模與艦只的大小,皆超過他們幾倍,是世界遠程航海史上的創舉。
關于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性質、影響,史界亦存歧異。有人認為下西洋是為蹤跡建文帝的下落;有人認為下西洋是為宣揚明王朝的實力,屬于政治性的遠航;有人認為下西洋勞民傷財,得不償失。鄭和隨行人員馬歡著《瀛涯勝覽》、費信著《星槎勝覽》、鞏珍著《西洋番國志》,記述遠航見聞甚詳。《鄭和航海圖》、《鍼位編》是航向、航程、方位、航線、暗礁、淺灘的科學記錄。當代人童書業《重論鄭和下西洋事件之貿易性質》(《禹貢》1937.4,7卷1-3期)、韓振華《論鄭和下西洋的性質》(《廈門大學學報》1958年1期)、徐玉虎《鄭和下西洋原因之新探》(《大陸雜志》1958.1,16卷1期)等論文可引導啟發讀者的深刻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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