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第一次在全國范圍內選舉產(chǎn)生、按照資產(chǎn)階級三權分立原則、以歐美國家議會為榜樣建立起來的立法機構。是資產(chǎn)階級議會民主制度在近代中國進行的唯一一次認真的嘗試和實驗。袁世凱就任臨時大總統(tǒng)后,依據(jù)《臨時約法》的規(guī)定,于1912年3月18日通令全國各地選派參議員,組成北京臨時參議院,著手第一屆國會的籌備工作。5月7日,參議院議決國會采取兩院制,并開始起草《國會組織法》、《參議院議員選舉法》、《眾議院議員選舉法》,8月10日起草完畢,公布實施,從1912年底至1913年初進行第一屆國會選舉。選舉法規(guī)定的選舉資格是“年納直接稅二元以上者”,或“有五百元以上之不動產(chǎn)者”;“在小學校以上畢業(yè)者”,或“有與小學校畢業(yè)相當之資格者”。年滿二十五歲以上的男子有上列資格之一,即可獲得選舉權。這一規(guī)定不但剝奪了勞動人民的選舉權利,也剝奪了一部分既無田產(chǎn)又無房產(chǎn)的資產(chǎn)者和小資產(chǎn)者的選舉權。據(jù)公布選民共有四千多萬人,約為當時全國人口的十分之一。在選舉中各個政黨積極開展競選活動,結果國民黨在參、眾兩院共得三百九十二席位,成為國會第一大黨。大選獲勝,使國民黨責任內閣實現(xiàn)在望,袁世凱驚恐萬分,3月20日刺殺了宋教仁。于是,4月8日在一百零八門禮炮聲中開幕的第一屆國會,從一開始便處于國民黨同袁世凱政府的激烈沖突中,使第一屆國會政潮起伏、黨爭激烈。國民黨議員以國會為陣地,先后就宋案、大借款、中俄協(xié)約以及憲法等問題,同袁世凱的獨裁專制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斗爭,袁世凱則極力拉攏、操縱進步黨對抗國民黨,并收買分化國民黨議員。國民黨“二次革命”失敗,袁世凱利用國會使自己登上正式大總統(tǒng)寶座后,以非法手段沒收國民黨議員證書,于11月4日解散了國會。第一屆國會雖然僅存在七個多月,但這場民主憲政的實驗,進一步推動了資產(chǎn)階級民主觀念的傳播,是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xiàn)。可參看張亦工:《第一屆國會初探》、《學習與思考》1981年第6期;寶成關:《民初國會述論》,《社會科學戰(zhàn)線》,198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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