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八世紀起,古代希臘進入國家形成時期,至公元前六世紀,在廣闊的希臘世界先后建立起數以百計的奴隸制城邦。在古代世界奴隸制社會中,希臘奴隸制城邦因共形態發展比較充分而有典型性。希臘奴隸制城邦的產生同古代其他地區國家一樣,是社會經濟發展及由此引起社會分化加劇,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日益尖銳化的結果。公元前八至六世紀,希臘的社會生產力有了明顯提高,鐵器的普遍使用,促進了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特別是這個時期廣泛的大殖民運動,給希臘社會經濟的發展以深刻影響。原先工商業發達的地區,由于海上貿易和海上交通的發達,為糧食和原料供應提供了方便,使它們不受限制的發展工商業;以農業為主的地區,逐漸發展起更適合于其自然條件的葡萄、橄欖、果園及其他園藝經濟。這就促進希臘半島由古老自然經濟迅速向商品貨幣經濟方面轉化。在此基礎上,“出現了金屬貨幣,從而出現了貨幣資本、利息和高利貸;出現了作為生產者之間中介階級商人;出現了土地私有制和抵押制”。(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四卷,第一七二頁)社會經濟的發展加速了社會的分化。氏族貴族不僅占有公有地,而且還通過高利貸等手段,奪占小農的份地,利用他們的特殊地位和統治權,剝削和壓迫平民。破產失地的小農被陷于債務奴役之中,有的甚至被賣到海外。平民為擺脫債務奴役,保持小片土地,展開對氏族貴族的斗爭。同時,少數平民由于經營工商業而致富,成為新興工商業奴隸主,但他們被摒除于政權之外,因而也起來反對氏族貴族。這些矛盾日益加劇,在平民反對貴族的斗爭中,氏族貴族受到不同程度的打擊,氏族制度經歷了變革和改造的過程,最后終于導致了國家的出現。希臘奴隸制城邦形成的具體過程,由于內外環境不同,呈現出種種不同情況。原屬邁錫尼文明地區,如彼奧提亞,原來的國家在外族入侵的打擊下不復存在了,城邦重新由氏族制形成起來,如底比斯、特斯皮亞等;也屬邁錫尼文明地區,如拉哥尼亞,原來的文明毀滅了,征服者通過征服,在奴役被征服地區居民和本氏族社會解體的基礎上形成了城邦,如斯巴達;在早期希臘移民過程中,移民者在移民地點經氏族部落解體過程形成了城邦,如小亞的愛奧尼亞、伊奧尼亞各邦;在大殖民運動中,在殖民地建立起了城邦,如地中海和黑海沿岸的殖民城邦;未經過外族入侵,“直接地和主要地從氏族社會本身內部發展起來的階級對立中產生的”城邦,如雅典。希臘各城邦是以城市為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結合周圍不大的鄉村區域,組成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它地域不大,人口不多,具有小國寡民的特點。它的政治形式不是君主制,而是共和制,或者表現為貴族共和制,或者是民主共和制。其階級對立形式是自由民和奴隸,貴族和平民(或富者與貧者,或特權者與非特權者,等等)。但是,在希臘城邦形成的初期,氏族貴族占統治地位,氏族制度的殘余在社會的各個方面還殘存著。隨著城邦階級斗爭,特別是平民反對貴族斗爭的展開,貴族政治在一些城邦被推翻了,繼而確立起僭主政治。僭主政治一般說來是代表工商業奴隸主利益的,所采取的政策是有利平民的。它在城邦政治形式的演變中帶有過渡性質。有的城邦,如雅典經過僭主政治,轉變為奴隸主民主政治;有的城邦,如科林斯則由僭主政治轉變為寡頭政治;有的城邦,如斯巴達則長期保持貴族政治的形式。希臘奴隸制城邦的經濟基礎是小土地所有制。馬克思指出:“小農經濟和獨立的手工業生產,一部分構成封建生產方式的基礎,一部分在封建生產方式瓦解之后又和資本主義生產并存。同時,它們在原始的東方公有制解體后,奴隸制真正支配生產以前,還構成古典社會里時期的經濟基礎”。(《資本論》,《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第九〇九頁)小土地所有制,或小農業、小農經濟,起源于公社的平等分配,基本上屬于自耕農。作為土地占有者的農民構成城邦公民的核心,他們平時從事農耕生產,戰時從軍打仗。隨著奴隸制城邦的發展,小土地所有制也逐漸發生變化。這種變化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之前,土地雖然劃分為份地,并由各個家族繼承,但不許買賣。小所有者仍然是奴隸制城邦的經濟基礎;但是在伯羅奔尼撒戰爭之后,隨著奴隸制的發展,以及伴隨城邦混戰而來的糧食投機、高利貸的盛行,加劇了土地的兼并過程,小所有制陷于破產過程中。失去土地的小所有者淪為無產的貧民,他們或者成為城市游民,或者受雇于大土地所有者,或者是到外邦充當雇傭兵。這種現象的存在和發展,必然引起奴隸制城邦的經濟基礎的瓦解,從而導致城邦的危機。公元前四世紀,希臘社會的階級矛盾和階級斗爭異常尖銳。斯巴達、科林斯、亞哥斯等城邦先后爆發了奴隸起義和下層平民的起義。人民起義使危機中的奴隸制城邦受到嚴重的打擊。而希臘各邦此起彼落的爭霸戰爭不僅是城邦危機的反映,而且把希臘城邦推向末路。公元前337年,馬其頓征服者召集的全希臘會議(斯巴達未參加)——科林斯會議,結束了希臘城邦時代。此后希臘各邦名存實亡,失去獨立存在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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