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稱《孫子》、《吳孫子兵法》、《孫武兵法》。我國最早的一部兵書。春秋時期孫武著。《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說:“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于吳王闔閭。闔閭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又說:“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漢書·藝文志》記載:“吳孫子兵法八十二篇。”八十二篇中有一部分散佚了,其余有十三篇保存至今。注釋本有:曹操等的《孫子十家注》、劉寅的《孫武子直解》、朱墉的《孫子匯解》、楊炳安的《孫子集校》、郭化若的《孫子今譯》等。
春秋戰國時期,社會劇烈變革,兼并戰爭也十分激烈,一些諸侯國家為了擴大領土,發動大規模的兼并戰爭。隨著兼并戰爭不斷擴大,各國之間戰爭時的兵力逐漸增多,戰爭規模日益擴大。適應這種戰爭情況,產生一批軍事家和軍事理論家。他們親自參加并指揮一些重大的戰役,總結了戰爭經驗,制定了各種戰略戰術,探討了有關戰爭規律。《孫子兵法》正是這種長期戰爭的產物。
《孫子兵法》的主要思想,就是在總結了春秋時期的戰爭經驗和戰爭規律的基礎上,提出它的軍事理論和學說。它強調指揮戰爭要從實際出發,“知己知彼,百戰不殆”,而不能從主觀的臆測出發,要根據敵我雙方的力量對比來決定進攻或退卻。它提出“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這就是說,指揮戰爭的關鍵在于了解敵我雙方的具體情況,決定對策。認為決定戰爭勝負有“五事”和“七計”。所謂“五事”,即道(政治條件)、天(天時)、地(地利)、將(將帥)、法(各種規章制度)。“七計”,就是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不僅要了解敵我雙方的情況,還要了解天時、地利的客觀條件,只有各種條件都了解清楚,勝利才能有把握,這包含著樸素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還提出在戰爭中發揮人的主觀能動作用。強調要力爭戰爭的主動權,“致人而不致于人”,“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就是說,使敵人不知我方的情況,無法對我方進行有效的進攻或防守。同時還主張研究戰爭必須考慮利害兩個方面,說“是故智者之慮,必雜于利害。雜于利,而務可信也;雜于害,而患可解也。”注意到利的方面,就可以增強勝利的信心,注意到不利方面,就可以避免戰爭的損失。認為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不盡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并提出一系列矛盾對立的范疇。如主客、眾寡、強弱、攻守、進退、治亂、虛實、勇怯等。指出這些矛盾著的對立面可以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投之亡地而后存,陷之死地而后生”。主張利用敵人的弱點取得勝利,“我專為一,敵分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則我眾而敵寡,能以眾擊寡者,則吾之所與戰者,約矣。”把敵人由眾變寡,由強變弱,由優勢轉化為劣勢。認為“兵無常勢,水無常形,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這些觀點,具有豐富的辯證法思想。
《孫子兵法》在軍事戰爭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國古代一部最杰出的軍事著作,總結了戰爭的經驗,創立了科學的理論。正如毛澤東指出的:“孫子的規律,‘知彼知己,百戰不殆’,仍是科學的真理。”(《毛澤東選集》第458頁)它對后來影響很大,受到國內外的推崇。但是,雖然總結了戰爭規律,可是沒有從階級觀點分析戰爭的實質,沒有區別進步的正義戰爭和反動的非正義戰爭,看不到人民群眾在戰爭中的決定性作用,而過分強調了將帥的決定作用,宣揚了英雄史觀。這是它的歷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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