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從《三國志》到《三國志演義》
《三國志演義》是作家羅貫中付出了獨創(chuàng)性的勞動寫出的作品,而絕不是什么“積累型”的作品。這一點從關于“捉放曹”“殺呂伯奢”的故事情節(jié)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來。
“捉放曹”“殺呂伯奢”故事見于《三國志演義》第8節(jié)(毛評本第4回)“曹孟德謀殺董卓”:
曹操日行夜住,奔譙郡來。路經中牟縣過,把關者見之,曰:“朝廷捕獲曹操,此必是也!”當住問曰:“汝何姓?那里來?”操曰:“我覆姓皇甫,從泗州來。”把關者曰:“朝廷捕獲曹操,你的服色、模樣正對。”拖見縣令。操賴道:“我是客人。”縣令曰:“我在洛陽求官,認得曹操,捉來便知。”奪了馬,擁至庭下,縣令喝曰:“我認得你,如何隱諱?且把來監(jiān)下,來日起解。萬戶侯我做,千金賞分與眾人。”把關人賞了,皆散。
至晚,縣令引親隨人取出曹操,于后院問之:“我聞丞相待你甚厚,何故自取其禍?”操曰:“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汝既拿住,便當解去請賞,何必多問!”縣令曰:“汝休小覷我,我亦有沖天之志,奈何未遇其主耳。”操曰:“吾乃相國曹參之后,祖宗四百年食漢祿矣,不思報本,與禽獸何異?吾屈身而事董賊者,實欲與國家除害耳。今事不成,此乃天意也!”縣令曰:“孟德此行,將欲何往?”操曰:“吾歸鄉(xiāng)中,發(fā)矯詔于四海,使天下諸侯共興兵誅董卓,吾之愿也。奈何天不從之!”縣令聞之,乃親釋其縛,扶之上座,酌酒再拜曰:“公乃天下忠義之士也,吾棄官而從之。”操問姓名,縣令曰:“某姓陳,名宮,字公臺。老母、妻子皆在東郡。宮愿從公,更衣易馬,共謀大事。”是夜,收拾盤費,陳宮與曹操各背劍乘馬,投故鄉(xiāng)來。
三日至成皋,天色向晚,操以鞭指林深處而言曰:“此間有一人,姓呂,名伯奢,是吾父親拜義弟兄,就往問家中信息,覓一宿,若何?”宮曰:“最好。”二人到莊門下馬,入見伯奢,下拜。奢曰:“我聞朝廷遍行文書,捉你太緊,你父避陳留去了,賢侄如何到此?”操告以前事:“今番不是陳縣令,已粉骨碎身矣。”伯奢拜陳宮曰:“小侄若非使君,曹氏滅門矣。”言罷,與操曰:“賢侄相陪使君,寬懷安坐。老夫家無好酒,容往西村沽一樽以待使君。”言訖,上驢去了。
操坐久,聞莊后磨刀之聲,操與宮曰:“呂伯奢非吾至親,此去可疑,當竊聽之。”二人潛步入草堂后,但聞人語曰:“縛而殺。”操曰:“不先下手,吾死矣!”與宮拔劍直入,不問男女,皆殺之,殺死八口。搜至廚下,見縛一豬欲殺。陳宮日:“孟德心多,誤殺好人!”操曰:“可急上馬!”
二人行不到二里,見呂伯奢驢鞍前鞒懸酒二瓶,手抱果木而來,伯奢叫曰:“賢侄何故便去?”操曰:“被獲之人,不敢久住。”伯奢曰:“吾已分付宰一豬相款使君,何憎一宿?”操不顧,策馬便行。又不到數(shù)步,操拔劍復回,叫伯奢曰:“此來者何人?”伯奢回頭看時,操將呂伯奢砍于驢下。宮曰:“恰才誤耳,今何故也?”操曰:“伯奢到家,見殺死親子,安肯罷休?吾等必遭禍矣。”宮曰:“非也。知而故殺,大不義也!”操曰:“寧使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陳宮默然。曹操說出這兩句言語,教萬代人罵。
羅貫中在《三國志演義》中所寫的這個故事情節(jié),有沒有史書上的依據(jù)呢?可以說,有依據(jù),也沒有依據(jù)。說他有依據(jù),是因為他采用了史書中的某些素材;說他沒有依據(jù),是因為他對這些素材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造,創(chuàng)造性的改編。
讓我們來看看他是怎樣改造的,怎樣改編的,他的創(chuàng)造性表現(xiàn)在哪里?
這個故事情節(jié)見于《三國志·魏書·武帝紀》:
卓表太祖為驍騎校尉,欲與計事,太祖乃變易姓名,間行東歸。出關,過中牟,為亭長所疑,執(zhí)詣縣。邑中或竊識之,為請,得解。卓遂殺太后及弘農王。太祖至陳留,散家財,合義兵,將以誅卓。
“關”指虎牢關。“陳留”,今屬河南開封。
這段記載比較簡略,只有故事的前奏曲,沒有故事的主體。尤其是沒有呂伯奢其人其事。
《三國志》有裴松之所做的注釋。他在注釋中引用了不少已遺失的古書的記載。其中,在他所引用的三部書中有“殺呂伯奢”的情節(jié)。
這三部書是:王沈的《魏書》、郭頒的《世語》和孫盛的《雜記》。
請看它們是怎樣寫的——
王沈《魏書》:
太祖以卓終必覆敗,遂不就拜,逃歸鄉(xiāng)里。從數(shù)騎過故人成皋呂伯奢。伯奢不在,其子與賓客共劫太祖,取馬及物,太祖手刃擊殺數(shù)人。
其中有七點值得注意。
第一,曹操到成皋去找呂伯奢,并不是孤身一人前去,而是有好幾個人騎馬同行。同行者是哪幾個人?作者沒有說出他們的姓名。
第二,呂伯奢僅僅是曹操的“故人”。這只是一般的關系。二人之間并沒有特殊的親密的關系。
第三,曹操此行并沒有見到呂伯奢本人。當時,呂伯奢已經外出,不在家中。
第四,呂伯奢有幾個兒子?沒有明確的、具體的交代。
第五,呂伯奢的兒子怎樣招待曹操等人?這同樣沒有明確的、具體的交代。
第六,呂伯奢之子對曹操一行人主動地采取了惡意攻擊的行動,而且獲得了初步的戰(zhàn)果:馬和物。
第七,曹操殺了人。但是,他殺人,不是故意的,而是被迫的,出于自衛(wèi)。至于他究竟殺了誰,到底殺了幾個人,以及被殺者之中是不是包括呂伯奢的兒子在內,這些都含糊不清,缺乏必要的交代。
再看郭頒的《世語》:
太祖過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備賓主禮。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圖己,手劍夜殺八人而去。
和王沈《魏書》的記載相比較,在情節(jié)上,有兩點是相同的:
第一,呂伯奢出行在外,曹操沒有見到呂伯奢。
第二,曹操殺了人,但讀者并不知道他殺的是誰(當然,他并沒有殺呂伯奢)。
但它們不同的情節(jié)卻有以下六點:
第一,曹操似乎沒有同行者。
第二,曹操和呂伯奢是什么關系,沒有明確的交代。
第三,呂伯奢有五個兒子。
第四,呂伯奢的兒子們招待了曹操。他們的招待,是殷勤的、禮貌的、善意的。
第五,曹操無緣無故地起了疑心,懷疑呂伯奢之子對自己有不良的企圖和舉動。
第六,曹操一共殺了八個人。但,這八個人之中,是不是包括呂伯奢之子在內,仍然沒有直截了當?shù)恼f法。猜想起來,這被殺的八個人中,應該有呂伯奢的五個兒子,他們恐怕逃不掉被殺的命運。
孫盛的《雜記》則是這樣寫的:
太祖聞其食器聲,以為圖己,遂夜殺之。既而凄愴曰:“寧我負人,毋人負我!”遂行。
以上三種不同的文字記載,互相比較來說,應當是孫盛的《雜記》寫得最好,它尖銳、簡練,而又深刻。郭頒的《世語》次之。王沈的《魏書》最差,它替曹操文過飾非,實在是對呂伯奢父子的惡意中傷。羅貫中對《三國志》正文以及裴松之注所援引的三種文字記載進行了改造。他的創(chuàng)造性表現(xiàn)為以下的三點:
第一,羅貫中增加了一個有名有姓的角色:陳宮。在羅貫中的筆下,陳宮擁有雙重的身份。一方面,他是被擒的曹操的救援者。沒有他的幫助,曹操不可能逃出中牟縣的監(jiān)獄。另一方面,他又是逃亡的曹操的同行者。他們一路同行,就有了交談的機會。由陳宮提問,曹操應答,羅貫中因此就可以借此剖析曹操的內心。從這個意義上說,陳宮無疑成為曹操的隱秘的思想的揭露者。
第二,羅貫中改變了曹操和呂伯奢之間的關系。呂伯奢不再是曹操的“故人”,而變成了曹操父親的“結義弟兄”。二人關系的趨向親密,一方面,表明呂伯奢不可能對義侄懷有惡意、敵意;另一方面,表明曹操更不應該對老人家產生戒心、疑心,更不應該狠下毒手,連殺一家八口。再說,二人關系的趨向親密,也讓呂伯奢出門沽酒的行動有了充分的、必然的理由。
第三,羅貫中增添了兩個重要細節(jié):(1)殺死呂伯奢一家八口之后,陳宮和曹操“搜至廚下,卻見縛一豬欲殺”。這就讓讀者知道了真相:呂伯奢的確是在真心實意地款待曹操。(2)出莊之后,見呂伯奢攜帶瓶酒、蔬菜歸來,曹操反而用話誘騙呂伯奢回頭去看“此來者何人”,然后“揮劍砍伯奢于驢下”。錯殺了八口人,還不感到后悔,仍然不惜一錯到底,砍死了一位毫無防備的、好心的老人。這位老人不是別人,是他的父親的結拜兄弟!這使得曹操多疑、自私、奸險、狠毒、殘忍的性格暴露無遺。
曹操殺呂伯奢的情節(jié)是羅貫中的神來之筆。這也是他刻畫曹操性格的全局棋中的一步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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