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鮑列夫
尤·鮑·鮑列夫(ЮрийБорисович Борев,1925-),蘇聯科學院世界文學所研究員、文獻學博士、教授,蘇聯著名美學家,“新審美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以研究審美范疇著稱,主要著述有: 《論喜》 (1957)、 《基本審美范疇》 (1960)、 《論悲》(1961)、 《美學引論》(1965)、《喜》 (1970)、 《美學》(1981年第三版)。
鮑列夫的美學觀點與斯托洛維奇、涅陀希文等人接近,此派力主美學研究不能脫離人類社會歷史,對生活的審美認識即社會認識,因而被稱為“社會說”派,又稱“新審美派”。他們認為美學的對象是研究人對現實的審美關系,其中包括藝術。他們把馬克思的“從實踐精神上掌握世界”的原理作為出發點,認為“對世界作實踐的、精神的掌握”的特點, “使我們能夠認真地去認識對現實的審美理想和審美評價的特點”。 “美學是關于對世界的審美掌握的本質和最一般規律以及關于這種掌握的最高形式即藝術的科學”。在美的客觀性和社會性問題上,鮑列夫等人主張美根源于人類的客觀社會實踐。在實踐中,一方面人的本質力量對象化了;另一方面,對象本身的屬性、尺度、規律為人所掌握,成為對人的本質力量的肯定;隨著人類實踐的發展,未經改造的自然也成為“人化了的自然”,而客觀世界、對象成為“人的作品”,人在對象中直觀到自己的本質力量,因而引起審美愉悅、享受。所以,美的本質是客觀的,社會的。 “ ‘社會說’正是把現象的客觀的社會的屬性解釋為審美本性的。……社會生產包括我們所見到的整個世界。現在,世界的一切現象或者是被人的勞動所改造(“第二自然界”),或者是被掌握的對象,再不就是人的未來的、更雄偉的力量的武庫。而同社會的歷史、同人類社會發展的目的毫無關系的現實現象是沒有的。現實現象的審美屬性或審美價值的源泉也就在這里。換句話說,美就是現象的肯定的社會價值,這一價值是由現象同人類生活的客觀的、社會所產生的相互關系所決定的。現象的最廣泛的肯定的社會意義,它對人類、對社會發展目的的意義,也就是這一現象的審美價值。”鮑列夫在藝術本質問題上屬“藝術審美本性”派,主張藝術的本性、內容和形式,都根源和取決于它的認識對象。藝術的典型性格不僅概括了一定階級和歷史具體特征,而且體現了全人類內容。人道主義是藝術的本性。所以,藝術的本質是審美。
以鮑列夫為代表人物之一的“社會說”,在蘇聯美學中占據著重要地位,它對中國美學界也有巨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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