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審美分類創造·筆法
書法美學術語,專指寫字時點、劃、轉折之用筆方法,與史學中用以稱謂史筆的術語比如“《春秋》筆法”有別。
筆法是歷代書家根據創作實踐總結出的執筆、運筆時指、 掌、腕、肘的生理動作和毛筆相配合、相適應的方法。從廣義上說,筆法包括執筆中的指法、掌法、腕法;狹義地說,即指用筆時的執、使、轉、用,亦即落筆時的輕、重、提、按、轉、折等的運筆技法。
歷來有關筆法的論述頗多,但所指亦各不同。比如,清馮武《書法正傳·纂言上》載有“筆法十門”所述內容為:嚙鏃、陰陽、君臣、向背、偏枯孤露、五指玲瓏、停筆遲澀、通氣、顧答。是以論述結構與章法為主,不專論運筆。
唐顏真卿有《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包括:平謂橫、直謂縱、均謂間、密謂際、鋒謂末、力謂骨體、輕謂曲折、決謂牽掣、補謂不足、損謂有余、巧謂布置、稱謂大小。以分析筆劃與筆意為主,亦非專論筆法者。
較為明確剖析筆法者當以唐初孫過庭《書譜·序》中所云: “執為長短淺深,使為縱橫牽掣,轉為鉤環盤紆,用為點劃向背”。即是說“執”指執筆, “使”指運筆,“轉”指行筆時的轉折呼應,“用”指點劃的結構安排。此說為對筆法之專論。
上一篇:文藝審美分類創造·筆意
下一篇:文藝審美分類創造·筆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