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美學研究·典型化
是文藝家在對其所把握的生活材料加以分析、選擇、集中、綜合的基礎上,根據創作主旨的需要,運用聯想、想象和虛構等手段,打破生活原型的界限,通過概括化與個性化的同時進行來重新創作完整的、有個性的藝術形象的一種表現方法。這具體體現為人物的典型化,環境的典型化,情節的典型化、場景的典型化等等。這種方法在藝術創作中,一般表現為創作主體將基礎性的現實生活材料轉化為具有較高典型意義的“第二自然”的審美創作過程。其間,創作主體的審美意識和藝術修養始終起著能動的主導作用。典型化的過程可視為概括化與個性化統一進行的過程。
所謂概括化,就是文藝家根據具體的創作主旨,將眾多的同類或相似的生活素材,按照“主題的虛線”加以選擇、提煉、加工、概括,把體現著某種共同本質特征的同類人物、事件、情節、場面等集中和凝聚起來,或使之具有量的普遍性,或具有質的必然性,進而求得更深廣地反映社會生活的內在本質特征和規律,賦予藝術形象以更豐富的蘊含,收到“用最小的面積集中最大的思想” (巴爾扎克語)的藝術效果。
所謂個性化,就是在創作中,文藝家按照現實的人及事物的自身存在形式,努力賦予形象以鮮明生動的個性特征的過程。這一過程正是對現象鮮明性的強化過程,它可使藝術形象體系具有精確而強烈的具體性和獨特性。個性化是實現藝術典型化的關鍵,歌德曾說: “藝術的真正生命,正在于對個別特殊事物的掌握與描述”。
概括化與個性化在藝術創作中是同步實現的,是有機統一的。二者不是簡單的拼湊,更不是相游離,要使概括意義通過個性化表現出來,亦即應使具體、個性成為概括性的具體體現。文藝家在打破同類事物的具體原型進行概括化、提取生活本質意義時必須保留事物的具體個性特征,這才有可能避免流于概念化、公式化,避免非藝術的科學抽象;反之,若僅僅片面追求藝術形象的現象個別性, 而忽視對審美對象內在本質意蘊的概括,使藝術反映僅停留在素材原型的無意義的具體描繪上,這種缺乏量的普遍性或質的必然性的簡單處理,是有背于藝術規律的。
要實現藝術創作的典型化,就必須通過對許多個別材料的集中和加工,使形象體系能展示出具有社會本質概括性的個性化的人物、事件、情節與場面,成為令人耳目一
新的、不可重復的并有強大藝術感染力的審美創造結晶, 最終達到“比普通實際生活更高、更強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因此就更帶普遍性”的藝術高度。
典型化在文藝創作活動中具有客觀法則性。古今中外許多文藝家、理論家對此都作了日趨深入的探索與總結。從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稱贊宙克西斯以五個美女作模特兒來畫海倫像的方法,主張“畫家所畫的人物應比原來的人更美”,到福樓拜關于“必須永遠把自己的人物提高到典型上去”,作家需要有“綜合的創造的能力”,“他能結合一系列人的特性而創造某一種典型”的觀點;從蘇軾強調應“博觀而約取”,直至魯迅關于“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發開去”,“雜取種種人,合成一個”,所寫人物“往往嘴在浙江,臉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個拼湊起來的腳色”等論述,都從不同角度論及了典型化的特質。特別是別林斯基和高爾基等人,詳盡地從理論上闡述了藝術典型化的實現途徑、方法及其實質,為文藝典型理論的進一步發展和系統化作了突出的貢獻。
上一篇:文藝美學研究·典型與單個人
下一篇:文藝美學研究·典型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