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人物·孔子
名丘,字仲尼,魯國陬邑(今山東曲阜)人。春秋末期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也是中國古代藝術美學的奠基人之一。
孔子的美學理論體系建立在他的“仁學”的基礎之上, 提出了“里仁為美”的主張,這是他對文藝和審美活動進行觀察和總結所得出的基本認識。他認為“樂”是實現“仁”的一種手段, “興于詩,立于禮,成于樂。” “樂”所以具有如此巨大的作用,一方面是因為在先秦社會的各種藝術門類中,“樂”占據中心的位置,受到了普遍的重視,因此古代藝術美學中的許多精深見解,常常來自對音樂的創作和欣賞。另一方面,孔子看到了音樂這一表情藝術的特性,就是樂可以冶性,可以生情, 可以成仁。因為它可以移人性情,感發心志,所以人們樂于接受而行仁道。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派明顯地重視藝術的功利性,并且把藝術看作人們的一種內在心理欲求,因此只有學習禮樂,才會成為全面的人,合目的的人。孔子關于“成于樂”、“游于藝”的藝術觀,是在正視藝術感染作用的前提下所作的理論上的高度概括。而對藝術作用的具體闡釋,則是他關于“興、觀、群、怨”審美范疇的論列。按后人的解釋, “興”的價值在于使人“引譬連類”, “感發志意”;就是通過作用于人們的情感,使人情感激發。所謂“觀”,鄭玄注: “觀風俗之盛衰”,這樣孔子便把藝術與社會聯系起來,突出了藝術的社會意義。藝術本來就是社會生活的反映,是人們審美意識的集中體現,它不僅給人以教益,供人以認識的對象,而且還具有美刺社會的功能。這就是孔子所說的詩“可以群,可以怨”的作用。 “興、觀、群、怨”說,是個統一的整體,又各有側重,總的都是強調藝術的功能和作用。此后的荀子、曹丕、白居易、蘇軾、王安石等人都沿著這個線索,多有發揮,在我國古代藝術美學中,形成一種占據優勢的理論觀點。
孔子在文藝批評和文藝欣賞方面,還提出了“樂而不淫”、 “哀而不傷”的中庸準則和文(形式)與質(內容)統一的觀點。文與質統一的學說,來源于他的美與善的統一理論。在人的道德修養上,他反對“質勝文”,也反對“文勝質”;在文藝創作上,他主張質與文的統一。孔子的這種思想,在藝術美學史上影響很大。歷代的美學家、文藝家大多數人都持這種主張。根據美與善統一的觀點,孔子提出了他的藝術審美標準,就是“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就是說藝術所包含的情感,必須是有節制的,有分寸的。只有這樣的情感才符合“禮”的要求,才是審美的情感。鄭聲的情感由于過分強烈,因此流于“淫”,應該摒棄它。孔子的這種藝術審美標準用一個字概括就是“和”,此后的許多文藝家的審美情趣、審美理想的核心都是這個“和”字,而這個“和”字的內涵,并不單指音調的和諧統一,主要是合于“禮”,適于度。孔子嚴格恪守中和論,使他的文藝美學具有濃重的中庸色彩。
孔子的“智者樂水,仁者樂山”的觀點,提出了中國最早的關于審美主體與審美對象的對象化關系的理論,意義也極為深遠。孔子的美學思想,是把個體與社會聯系起來,把內容與表現聯系起來,把藝術與教化聯系起來,把主體與對象聯系起來,因此盡管他關于藝術的審美的觀點都是只言片語的,卻有著內在的邏輯性,在中國美學史上具有承前啟后、繼往開來的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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