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聲律論
中國古代要求文藝作品(主要是詩歌)講究聲調(diào)節(jié)奏的變化與和諧,追求語言的形式美的一種理論。我國文學提出講究語言音韻美的主張可以追溯到漢代的司馬相如和晉代的陸機等人,但正式提出聲律論的則應(yīng)歸功于沈約。據(jù)《西京雜記》 (傳為葛洪所撰)載,司馬相如曾說: “一經(jīng)一律,一宮一商,此賦之跡也。”陸機《文賦》也提到: “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在四聲提出之前,我國用宮、商、角、徵、羽來標志五種不同的聲調(diào),司馬相如、陸機及范曄、謝莊等人都已注意到了在文學作品中追求聲律美,但沒有形成系統(tǒng)理論。到南齊時,沈約與王融、謝眺等人相互唱和并加以探討,聲律論才正式形成。《南史·沈約傳》載“約撰《四聲譜》,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悟,而獨得胸襟,窮其妙旨, 自謂入神之作”沈約寫了《四聲譜》,發(fā)現(xiàn)了詩歌的聲律問題。可惜《四聲譜》已佚,但在沈約的《宋書·謝靈運傳論》中可以得知它的大致內(nèi)容。他說: “夫五色相宣,八音協(xié)暢,由乎玄黃律呂,各適物宜,欲使宮羽相變,低昂互節(jié),若前有浮聲,則后須切響。一簡之內(nèi),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意思是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鮮明對照,金、石、 土、 革、 絲、 木、匏、竹八類樂器所發(fā)出的和諧的聲音,來源于天地間的本色和自然音律。各種顏色、各種聲音與各種物體相適應(yīng)。因而要使詩的音律有所變化,聲音有高有低,那么前句有清音,后面就應(yīng)有濁音, (一說前句有平聲,后面就應(yīng)有上、去、入三聲)。五言詩的一句當中,音韻應(yīng)當有所不同,兩句之中平仄也須各異。
沈約把詩歌創(chuàng)作在聲律方面的要求,總括為:四聲八病。他主張寫詩要運用好四聲,并且要力求避免聲律方面的八種毛病,提出這種煩瑣的要求是在南齊永明年間,并有王融、謝眺等人與沈約相推轂、唱和,于是形成了具此種特征的詩體“永明體”。據(jù)《南史·陸厥傳》載: “永明盛為文章。吳興沈約、陳郡謝眺、瑯玡王融,以氣類相推轂。汝南周颙,善識聲韻。約等文皆用宮商,將平、上、去、入四聲, 以此制韻,有平頭、上尾、蜂腰、鶴膝。五字之中,音韻悉異;兩句之內(nèi),角徵不同。不可增減,世呼為永明體。”這里只提及四病,后皎然《詩式》又說:“沈休文酷裁八病,碎用四聲。”但后四病不得而知,宋李淑《詩苑類格》才提到八病是:平頭、上尾、蜂腰、鶴膝、大韻、小韻、旁紐、止紐。看來八病的提出有一個逐步縝密的過程。八病的具體內(nèi)容在旅華日僧遍照金剛的《文鏡秘府論》中有較詳?shù)挠浭觥?/p>
八病的嚴格規(guī)定流于煩瑣,也很難在詩歌創(chuàng)作中避免,帶有嚴重的形式主義傾向。因而嚴羽《滄浪詩話·詩體》說: “作詩正不必拘此,弊法不足據(jù)也。”但它強調(diào)詩歌的音律與平仄也給后人以有益的啟迪。聲律論的誕生是文學與音韻學結(jié)合的產(chǎn)物,因而也有前人音韻學研究的功績。沈約《四聲譜》之前已有李登的《聲類》、周研的《聲韻》、呂靜的《韻集》等(均已佚),沈約是當時音韻學的集大成者。同時,聲律論也受到了當時大量翻譯轉(zhuǎn)讀佛經(jīng)的影響。聲律論主張詩歌應(yīng)當有音韻的變化協(xié)調(diào),注意平仄的錯落有致,是文學的自覺時代,唯美主義的追求在詩歌創(chuàng)作和鑒賞上的反應(yīng),它為唐代律詩的產(chǎn)生做了理論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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