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藝美學要略·學說與流派·性靈說
“性靈”作為一種論詩主張最初是由明代三袁為代表的“公安派”提出的,到清代袁枚借以論詩,并加發(fā)展。
明萬歷年間,公安派繼李贄等思想家之后繼續(xù)起來猛烈反對前后七子的擬古主義。他們認為,文學隨時代變化而變化;反對貴古賤今和摸擬古人的不良傾向。并從作家的思想修養(yǎng)和作品的思想內容角度提出了“性情”和“性靈”,認為創(chuàng)作應當“獨抒性靈,不拘格套,非從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筆。”所謂“性靈”或“性情”,指的是詩人的真性情或真心真感情,強調創(chuàng)作中的自然天真或自然趣味。只有發(fā)自胸臆,抒寫真感情,也才能富于獨創(chuàng)。這種主張明顯地受了李贄“童心說”的影響。它針對明代復古派的摹擬論和形式主義而發(fā),要求自由地表現(xiàn)作者的個性,這對打破封建思想束縛、直抒詩人的感興,有積極的作用,有力地回擊了擬古主義的陳腐論調。在創(chuàng)作實踐上,他們的散文,打破了傳統(tǒng)古文的陳規(guī)定局,自然流露個性,語言不事雕琢,流利潔凈。但也有走向另一端的消極面,認為心靈無涯,搜之即出,這就忽視了社會生活的重要作用,因而使其創(chuàng)作題材狹窄,思想貧弱,成就不大。
“公安派”的“性靈”說直接影響了清代袁枚的詩和詩論。袁枚思想解放自由,對當時占統(tǒng)治地位的漢宋學派極為不滿,主張詩歌創(chuàng)作要抒寫“性情”,他說:“詩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作詩不可以無我”,強調詩要有真性情,要有個性, “凡作詩者,各有身分,亦各有心胸。”在袁枚看來,有無“性情”關系詩之根本。這就突出了獨創(chuàng)的意義,反對了對詩歌創(chuàng)作的種種束縛,對擬古的傾向和溫柔敦厚的詩教作了全面的攻擊。他的立論比之“公安派”來要系統(tǒng)得多。對于清初以來的著名詩派,如“神韻說” (王士禎)、 “格調說”(沈德潛)等,作了具體的分析批評,指出其優(yōu)劣得失,對當時的擬古主義與形式主義詩風起到了很大的沖擊作用。但是,他同“公安派”一樣,由于生活和思想的限制,往往離開具體的社會生活,把“性情”推向極端,同時他所講的“性情”或“性靈”又多屬封建士大夫的閑情逸致。其作品一方面能直抒“性情”,寫自己的生活感受,比之那些模擬格調或以考據(jù)文字為詩的作品,別具一種清新活潑的作風。另一方面卻又缺乏現(xiàn)實社會內容,創(chuàng)作所及不出家居生活或旅行紀事的范圍。另外,和袁枚齊名的詩人還有趙翼、蔣士銓等,其詩論主張與袁枚接近,基本上同屬“性靈”派。
總之,從明代“公安派”一直到清代袁枚所倡導的“性靈”說或“性情”說,雖然不免種種缺點,但在當時獨樹一幟,具有革新意義。確實起到了沖擊復古派,打破封建傳統(tǒng)詩教的積極作用。他們所主張的創(chuàng)作直抒胸臆,辭貴自然,重視獨創(chuàng)性,反對模擬論等等,有力地批駁了程朱理學對文學創(chuàng)作的束縛。尤其袁枚論詩,不滿溫柔敦厚的詩教,批評了沈德潛的“格調說”和王士禎的“神韻說”以及翁方綱的“肌理說”。其進步的意義和影響是很深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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