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4】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全國干訓教材編審指導委組織編寫,陳一新主編,人民出版社、黨建讀物出版社,19.6萬字,2019年2月第1版,49元)
△8章:[1]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2]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維護憲法權威;[3]完善法律體系,推進良法善治;[4]深化行政改革,建設法治政府;[5]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6]創新社會治理,建設法治社會;[7]加強人才培養,建設高素質法治隊伍;[8]加強黨的領導,開啟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新征程。
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〇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標志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法治國家是善治國家,是形式法治和實質法治的有機統一;法治國家的最根本的特征和最大的優勢是黨的領導。
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任務包括: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才強法。
〇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國家各項制度和法律法規的總依據。
〇我國憲法之特征:普遍性與特殊性;政治性與法律性;民主性與科學性;穩定性與變動性;民族性與世界性。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和平發展道路。我國憲法的主要內容:[1]確認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和國家的指導思想;[2]確定了國家的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和奮斗目標;[3]確立了國家的國體和政體;[4]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5]確立了國家的基本制度體系。
〇我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國體是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
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政體。(政體是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
〇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〇法治政府建設的基本原則:[1]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3]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5]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6]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簡政放權;[7]堅持把政府工作全面納入法治軌道;[8]實行法治政府建設與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建設相結合。法治政府的基本內涵:有限政府、責任政府、服務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具體標準:[1]政府職能依法全面履行;[2]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完備;[3]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4]憲法法律嚴格公正實施;[5]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6]人民權益切實有效保障;[7]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〇應當按照“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總體目標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〇“楓橋經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〇法治中國建設中堅持黨的領導的具體方式: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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