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8】列寧談談辯證法問題
(人民出版社,印張0.5,0.6萬字,1973年9月第1版,0.05元)
△談談辯證法問題;辯證法的要素(摘自列寧《黑格爾﹤邏輯學﹥一書摘要);人名索引。
〇這篇文章寫于1915年,后來收入《列寧全集》第38卷《哲學筆記》,是列寧在這一時期研究哲學,特別是辯證法的一個總結。在這篇短文中,列寧指出了對立統一規律是辯證法的實質,論述了形而上學的發展觀和辯證的發展觀的根本對立,分析了絕對和相對、抽象和具體、個別和一般等重要哲學范疇,闡明了認識過程的辯證性質,揭示了唯心主義的認識論根源和階級根源。
〇統一物之分為兩個部分以及對它的矛盾著的部分的認識是辯證法的實質。
〇辯證法內容的這一方面的正確性必須由科學史來檢驗。
〇對立面的統一是有條件的、暫時的、易逝的、相對的。相互排斥的對立面的斗爭則是絕對的,正如發展、運動是絕對的一樣。
〇直線性和片面性,死板和僵化,主觀主義和主觀主義盲目性就是唯心主義的認識論根源。而僧侶主義(=哲學唯心主義)當然有認識論的根源,它不是沒有根基的,它無疑地是一朵不結果實的花,然而卻是生長在活生生地、結果實的、真實的、強大的、全能的、客觀的、絕對的人類認識這棵活生生的樹上的一朵不結果實的花。
〇人對事物、現象、過程等等的認識從現象到本質,從不甚深刻的本質到更深刻的本質的深化的無限過程。
(2020年2月3日夜8:00閱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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