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藝
才藝定能博取聲譽。
名人的書畫、美術的攝影、秀麗的雕刻、甜蜜的歌唱,我們見了,聽了,能不贊美么?其他如劍術、拳術、足球、賽跑等,雖武而不文,也是才藝——達到標準者,或超過記錄者,無不受人稱贊。
這許多種類的才藝——(文的)書畫、攝影、雕刻、歌唱,(武的)劍術、拳術、足球、賽跑——都是有益于己的,或有益于人的,都是有益于身的,或有益于心的。簡單地說,那些才藝都有實益。
但是世人也有無益的才藝。請閱下文:
數年之前,我的同鄉某姓,能作極細極微、比螞蟻更小的楷書。他可以把國父遺囑寫在一方寸的白紙上,他又可把全部《金剛經》一字不漏地寫在扇面的一面。他小時候用過苦功,所以書法倒還不差。他雖然常常稱窮,然而他的衣食并不缺乏——聽說他賣字所入,每年總有好幾千元。但是我不知道他那種才藝,那種寫細字的才藝到底有什么用處。我們寫字,志在使人看得見,使人看得明白。我們那位同鄉的細字,我用顯微鏡還看不清楚。
江北有一位刻扇骨的專家,他所刻的字,與我同鄉所寫的字,大小相差不遠——也是極微極細,也是非用顯微鏡不能閱讀的。別人都稱他所刻的扇骨為美術品,然而我總以為沒有實益。我們所作所為,總宜偏重實用。詩曰:
多才多藝者,
到處受尊敬。
最好重功用,
不宜有癖性。
古時西洋的“多才多藝者”,也有“癖性”的人。公歷前三世紀之末,馬基頓(在希臘北)國有一個巧于技者,能將谷類一粒一粒地擲入針眼內——百發百中,全不誤失。國王亞歷山大差人去把他帶入宮中,親自考查他的能力(才藝)。他已經進宮了,他的擲谷術固然累試累驗。亞力山大笑嘻嘻地吩咐侍衛道:“他的藝術真巧!我理應重賞,賜他谷一斗,并且叫他每日實習。你們對他講得明白些,說我賜他的谷,不是賞他吃的,是要他練習的。我深信這種藝術,非日夜勤習,不能荒疏呀!哈哈!”當時的人,都稱亞力山大苛刻,不能提拔真才。我倒很贊成他,我贊成他不鼓勵無益于人,無益于己的才藝。
吾國好弄文墨者,能將受納人的名字嵌入所制之上下兩聯內。這種技巧,當然有人贊揚,有人稱許。但是為什么呢?有什么意義呢?詩曰:
過于弄巧,
反違真義。
吾人做事,
焉能無忌?
原載一九四四年七月一日《新中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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