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籍、寓言故事·二母爭兒》原文與賞析
二母人共諍一兒,詣王相言。時王明黠,以智權計,語二母言:“今唯一兒,二母召之。聽汝二人,各挽一手,誰能得者,即是其兒。”其非母者,于兒無慈,盡力頓牽,不恐傷損;所生母者,于兒慈深,隨從愛護,不忍曳挽。王鑒真偽,語出力者:“實非汝子,強挽他兒。今于王前,道汝事實。”即向王首:“我審虛妄,枉名他兒。大王聰圣,幸恕虛過。”兒還其母,各爾放去。
《二母爭兒》選自《賢愚經》。《賢愚經》是《賢愚因緣經》的略稱,舊題“元魏·(涼州)慧覺等在高昌郡譯”。
《二母爭兒》這則寓言故事旨在宣揚賢愚因緣。因緣,佛教通常把因和緣加以區別,從產生結果來說,親生是因,疏助是緣。這里的因緣,是說因即是緣,就是直接產生果的因。因緣學說,是佛祖釋迦牟尼于生活中悟出來的。相傳釋迦牟尼出家后,到深山幽谷去尋求解脫人生痛苦的途徑。他先實行苦行,七天吃一餐(“自餓法”),穿鹿皮、樹皮,睡在鹿糞、牛糞上面。六年后身影消瘦,形同枯木,仍一無所得。后來他決心重新進食,并在菩堤樹下盤腿靜坐,沉思默想,一連七天七夜,終于意識到人生的痛苦來源于認識上的“無明”(即愚昧無知)和思想上的煩惱,認識到世界萬物是變化的,人生是無常的。只要拋棄對外在物質的追求,斷除私心邪念,尤其是對愛情、生存、金錢、權力的欲望,多多行善,來世就會有好的命運。這樣也就證得了“正覺”(大智慧),成為“佛陀”(大徹大悟的覺者),成為“佛”。
釋迦牟尼認為,人生現象概括起來無非是相對立的兩個方面,四種情況:一方面是染污的,包括苦和集;另一方面是清凈的,包括滅和道。“苦”是痛苦現象,“集”是產生痛苦的原因,“滅”是消滅痛苦的結果,“道”是消滅痛苦的途徑。佛教把苦、集、滅、道稱之“四圣諦”,也稱“四真諦”,簡稱為“四諦”。這“四諦”,就是所謂神圣“真理”,也是關于生死和涅槃的因果的理論。“四諦”說作為原始佛教的基本理論,一直為后來的佛教學者所承認和繼承,是佛教各宗各派所共同信奉的根本教義。
釋迦牟尼還觀察人生的過程,把人生分為許多部分,其中講得比較多的是十二因緣。十二因緣的名稱,是后來固定化的:①無明、②行、③識、④名色、⑤六處、⑥觸、⑦受、⑧愛、⑨取、⑩有、(11)生、(12)老死。釋迦牟尼是以老死開始推演出十二因緣來的。從十二因緣的序列結構來說,無明(無知)為緣就引起“行”,直到“生”為緣就引起“老死”。這就是說,十二因緣是彼此互為因果聯系的一個序列,前因引起后果,后果為因又繼續生起他果,人生就是由這樣十二個前后彼此相聯的環節所構成。十二因緣就是佛教理論基礎“緣起”說的典型表述。釋迦牟尼從分析人生過程出發,提出緣起說,認為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是因果關系,也就是互相聯系、互相依賴、互為條件、互為因果的。
《二母爭兒》故事中的國王,是一位“明黠”——聰明賢能的國王。在他接受兩個婦女爭(諍:同爭)兒的訴訟之后,決定用智權(權:權衡、考查)之計,辨別真偽。他對兩個婦女說:“今唯一兒,二母召之。聽汝二人,各挽一手,誰能得者,即是其兒。”“明黠”是因,“智權計”是果。兩個婦女按照國王的分咐,開始拉曳,其中那個冒充小孩母親的,為了得到孩子,拉著孩子的手,不顧孩子死活,拼命用勁拽,對于孩子絲毫沒有慈愛之心。孩子的親娘,愛子心切,唯恐傷害孩子,不忍心硬拉拽,結果跟隨孩子被拽過去。國王看著兩個婦女拉孩子的情態,鑒別出真偽: “隨從愛護,不忍曳挽”的,是出于對孩子深厚的慈愛,斷定她是孩子的親娘;相反,對孩子“盡力頓牽,不恐傷損”的,對孩子沒有慈愛之心,斷定她不是孩子的親娘。這是用 “智權計”的果,“智權計”就成了因。因為國王鑒別出真偽,才對 “出力者”說: “實非汝子,強挽他兒。今于王前,道汝事實。”所以 “出力者”才向國王承認:我審(審:這里是確實,果然的意思)虛妄,枉名他兒。”并說: “大王聰圣,幸恕虛過。”由于 “出力者”承認自己 “枉名他兒”,才把孩子歸還他的親娘。故事贊揚了聰明賢能的國王,宣揚了佛的 “因緣”說。故事中 “出力者”,由于自己的 “虛妄”才去,“枉名他兒”; 又則于 “枉名他兒”,才不得不請求大王 “恕虛過”。從十二因緣的序列結構來說,“出力者”,由于 “無明(無知)”為緣就引起了自己 “枉名他兒” 的行為過錯。故事中孩子的親娘,由于自己對孩子的慈愛,又得到了孩子。從整個故事來看,可以悟出,對孩子慈愛者,得到孩子,是善有善報;虛妄者,不僅沒能得到孩子,還犯了 “虛過”,是惡有惡報。故事諷喻那些虛妄者,應去虛妄,去貪欲,去 “無明”,多多行善。
佛經里的寓言是古代印度 (古稱天竺)人民智慧和經驗的結晶,魯迅稱贊它是 “大林深泉”。佛經寓言傳入中國以后,中國文學注入了新鮮血液。魏、晉、南北朝以后的許多中國文學作品,吸收和融合了佛經寓言,有的作品,干脆就直接襲用了佛經寓言的題材和內容。魯迅先生的《中國小說史略》,即舉出中國南朝梁的 《續齊諧記》 中 《陽羨書生》一篇,證實該文內容系出于 《舊雜譬喻經》中的寓言。所以他說: “魏晉以來,漸譯釋典,天竺故事亦流傳世間,文人喜其穎異,于有意或無意中用之,遂蛻化為國有。”《二母爭兒》 的故事情節,后來就被元人李行道移植到元雜劇公案戲 《包待制智賺灰欄記》中,把它敷演成包公判案的故事: 劇中寫富翁馬均卿,娶張海棠為妾,生一子。大婦淫惡,與奸夫合謀,用藥毒死丈夫,反誣海棠是兇手; 因己無子,又復強奪海棠之子為己所生圖謀財產。后經包拯審斷,剖析真偽,事乃大白,正義得以伸張。審判的方法: 用石灰在階下畫一欄(圈、格子),讓孩子站在欄內,叫兩婦人在外面拖拽,窺其不肯用力者為兒的生母。包拯灰欄斷案與 《舊約》 中所羅門王以劍判爭兒案頗相類似,1832年,《灰欄記》被譯成法文,傳到歐洲。1945年,德國大戲劇家布萊希特,推陳出新,據此劇寫成著名話劇《高加索灰欄記》。《二母爭兒》這則寓言故事,不僅影響了中國的文學創作,也間接影響了西方文學,堪稱中外文學交流史上的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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