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注·坤卦第二·陰疑於陽必戰。爲其嫌於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譯文】陰氣凝情于陽氣必然相互交合。作《易》者是怕讀者疑惑于《坤》卦沒有陽爻,所以在爻辭中稱“龍”代表陽;又因爲陰不曾離失其配偶陽,所以在爻辭中稱“血”代表陰陽交合。至于血的顏色爲青黃相雜,這是說明天地陰陽的血交互混和:天爲青色、地爲黃色啊。
【注釋】①陰疑于陽必戰——疑,通“凝”,猶言“凝情”,《釋文》:“荀、虞、姚信、蜀才本作‘凝’”;此謂上六處《坤》之極,陰極返陽,猶“凝情”于陽,故必致交合。《尚氏學》:“‘疑’即‘凝’字。《莊子·達生篇》‘用志不分,乃疑于神’,即‘凝于神’也;《詩·大雅》‘靡所止疑’,《傳》‘疑,定也’,《正義》‘音凝’。可見‘疑’、‘凝’本通。”又曰:“陰凝陽,即陰牝陽。” ②爲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嫌,《說文》:“不平于心也,從女兼聲,一曰疑也。”此言爻辭取“龍”喻陽,是慮及讀者或疑卦中無陽,不明爻義。《尚氏學》:“稱龍,所以明有陽也。”③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類,朋類,指陽性“配偶”。此謂上六既陰極遇陽,陰陽必合,故爻辭稱“血”以明交合。④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雜,《說文》“五采相合”,此處指血色相混。這三句說明爻辭“其血玄黃”,是譬喻天地交合之血混和。《尚氏學》:“言此血非陰非陽,亦陰亦陽,爲天地所和合,故能生萬物。”又曰: “陰陽合爲‘類’,離則爲獨陰獨陽。獨陰獨陽不能生,即不成爲‘血’;既曰‘血’,即陰陽類也,天地雜也。”案,此節文句,然舊解不一。如《本義》:“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血,陰屬,蓋氣陽而血陰也。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此可備一說。
【說明】本節釋《坤》上六爻辭。文中主要揭明爻辭取“龍”、“血”、“玄黃”等象的喻意,闡發上六所藴含的陰極陽生,陰陽在矛盾沖突中變化發展的哲理。
【總論】《周易》以《坤》卦繼《乾》卦之后,寓有“天尊地卑”、“地以承天”的意旨。全卦大義,在于揭示“陰”與“陽”既相對立、又相依存的關係。在這對矛盾中,“陰”處于附從的、次要的地位,依順于“陽”而存在、發展。就卦象看,《坤》以“地”爲象徵形象,其義主“順”。卦辭強調,利于“雌馬”之“貞”,“后得主”以隨人,獲吉于“安貞”,均已明示“柔順”之義。六爻進一步抒發“陰”在附從“陽” 的前提下的發展變化規律:二處下守中,五居尊謙下,三、四或“奉君”或“退處”,皆呈“坤,順”之德,而以二、五最爲美善; 至于初六“履霜”與上六“龍戰”,兩相對照,又深刻體現了陰氣積微必著、盛極返陽的辯證思想。《繫辭上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周易》一書發端于《乾》、《坤》兩卦,正反映了作者對陰陽辯證關係的具有一定深度的認識; 換言之,作者似乎流露出這樣一種觀點:陰陽兩種力量的相互作用,是宇宙間事物運動、變化、發展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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