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訟卦第六·九五,訟,元吉。
【譯文】九五,明決爭訟,至爲吉祥。
【注釋】①訟,元吉——訟,猶言“決訟”。此謂九五陽剛中正,爲“君子”聽訟、明斷曲直之象,故稱“元吉”。《集解》引王肅曰:“以中正之德,齊乖爭之俗,‘元吉’者也。”《王注》:“處得尊位,爲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則無所溺,公則無所偏:故‘訟,元吉’。”
周易·訟卦第六·九五,訟,元吉。
【譯文】九五,明決爭訟,至爲吉祥。
【注釋】①訟,元吉——訟,猶言“決訟”。此謂九五陽剛中正,爲“君子”聽訟、明斷曲直之象,故稱“元吉”。《集解》引王肅曰:“以中正之德,齊乖爭之俗,‘元吉’者也。”《王注》:“處得尊位,爲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則無所溺,公則無所偏:故‘訟,元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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