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剝卦第二十三·《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譯文】 “君子摘取碩果將能驅車濟世”,說明百姓因此有所仰庇;《象傳》說:“小人摘食碩果必致剝落萬家”,說明小人終究不可任用。
【說明】 上九一陽獨居“剝”終,葆碩果,正是“剝”盡“復”來,“君子”有爲之時,但爻辭又謂“小人剝廬”,則見作《易》者特設“危辭”,深寓誡意。
【總論】 《剝》卦喻示事物發展過程中 “陽”被“陰”剝落的情狀;猶如描繪了一幅秋氣蕭瑟、萬物零落的圖景。全卦義旨,闡發善處“剝落”之道,揭明“剝”極必“復”、順勢止“剝”的哲理。卦辭謂“不利有攸往”,誡人此時必須謹慎居守,把握轉“剝”復陽之機。六爻五陰居下、一陽處上,通過不同的喻象,指出事物被逐漸消剝的過程,以及處“剝”、轉“剝”的規律。其中三陰爻以牀體被浸蝕剝落設喻:初六剝及牀足,六二剝及牀頭,尚未致危,均戒以守正防兇;六四剝至牀面,此“牀”行將敗壞,故有兇險。余兩陰爻雖也置身于“剝”,卻皆能“含陽”、“承剛”,蘊育著復陽的期望,因此六三獲“無咎”、六五“無不利”。至于上九,是極處卦終的唯一陽爻,代表事物“剝”而不盡、終將回復,其“碩果”獨存、陽剛不滅的形象寓意深刻:一方面生動地表明自然界以及人類社會“生生不止”的客觀規律;另一方面顯示了只有象徵“君子”的“陽剛”,才能使“碩果”萌發生機、轉“剝”爲“復”。《折中》引喬中和曰:“‘碩果不食’,核也,仁也,生生之根也。自古無不朽之株,有相傳之果,此‘剝’之所以‘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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