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虎妻茅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朱虎妻茅氏》人物故事小傳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年間,朱虎犯法,其財產都被沒收,家人也被捕押往京師。太醫頭目師甲想納茅氏為妻。茅氏誓不相從,母子3人把衣袖結在一起,日夜悲哭。師甲估計茅氏寧死不從,便釋放她們母子。茅氏來到永明尼寺,不食而死。
[正 史]
朱虎妻茅氏,崇明①人。大德間,虎官都水監,坐罪籍②其家,吏錄③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師。太醫提點師甲乞歸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從,母子三人以裾④相結連,晝夜倚抱號哭,形貌銷毀。師知不可奪,釋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憂憤不食卒。
《元史·列女傳》
〔注 釋〕
①崇明:縣名,治所在今上海市崇明縣東。②籍:意為籍沒:指古代法律規定將某些罪犯的家人和財產登記沒收的制度。③錄:逮捕。④裾:衣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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