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慧奴》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蔡慧奴》人物故事小傳
蔡慧奴,黃巖人,黃嘉文妻。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清兵收復上一年為耿精忠攻下的黃巖后,將她收為俘虜。蔡氏及其子女歸杭州駐防將官管理,將官艷羨蔡氏,欲娶之為兒媳,向蔡氏說明了旨意,蔡氏不受辱,取墻上刀自刎而亡。
〔正 史〕
黃嘉文妻蔡,名慧奴。黃巖人,康熙十三年,耿精忠之徒陷黃巖,明年,師復黃巖,以黃巖民嘗麗①賊,俘焉。蔡及其子女屬杭州駐防將,將艷②蔡,欲以為子婦。九月壬申,將召蔡喻指,蔡取壁間刀自剄死,將投其尸于江。時軍中得俘輒責③金贖,嘉文方求金杭州,至,則蔡已死,乃贖子女還。蔡父行求蔡尸,十二月丙子,風作,江潮涌,蔡尸及出,距④蔡死九十有九日。嘉文還,言子女得贖正同日。
《清史稿·列女傳》
〔注 釋〕
①麗:附著。②艷:羨慕。③責:索取,要求。④距: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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