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妻張氏》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李英妻張氏》人物故事小傳
張氏,其夫李英在京城任職,她自己留居濰州。貞祐元年,元兵攻陷濰州。她家也來了一批元兵,張氏便給他們全部家產想求得寬恕,但元兵說她乃官宦之妻,應再為夫人。張氏誓死不依,于是被害。
〔正 史〕
李英妻張氏。英初為監察御使①,在中都②,張居濰州③。貞祐元年④冬,大元兵取濰州,入其家,張氏盡以所有財物與之。既而⑤,令張氏上馬,張曰:“我盡以物與汝,猶不見贖⑥邪?”答曰:“汝品官妻,當復為夫人。”張曰:“我死則為李氏鬼。”頓坐不起,遂見殺。追封隴西郡夫人,謚“莊潔”。英仕至御使中丞⑦,有傳。
《金史·列女傳》
[注 釋]
①監察御使:官名,隋始置,品秩低而權限廣。②中都:古代對都城的通稱,此處指金國都城,即今北京的前身。③濰州:州名,治所在今山東省濰坊市。④貞祜元年:公元1213年。貞祜:金宣宗完顏珣年號,公元1213—1216年。⑤既而:猶已而,不久的意思。⑥見贖:與后面的“見殺”一樣,由“見”構成被動結構。分別為“受到寬恕,可以贖罪”和“被殺”之意。⑦御使中丞:官名。漢代為御使大夫之佐,唐宋御使大夫常缺位,由中丞代行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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