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用臣》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宋用臣》人物故事小傳
宋用臣,生卒年不詳,字正卿,河南開封人,北宋宦官。以父蔭供職內省。為人聰穎機敏,神宗時主持修建東西府、汴州城等諸大工程,深受信任,權傾中外,同列宦官及無節朝臣競相攀附巴結,以希進用。官至登州防御使,加宣政使。哲宗時一度降為皇城使,謫監滁州、太平州酒稅。徽宗即位,調任蔡州觀察使、入內副都知,被稱為神宗時期宦官三朋“魁杰”之一。死后追贈安化軍節度使,謚“僖敏”。
〔正 史〕
宋用臣,字正卿,開封人。為人有精思,強力,以父蔭隸職內省。
神宗①建東、西府,筑京城,建尚書省,起太學,立原廟,導洛通汴,凡大工役,悉董其事。性敏給,善傳詔令,故多訪以外事。同列悉籍以進,朝士之乏廉節者,往往諂附之,權勢震赫一時。積勞至登州防御使,加宣政使。
元祐②初,言者論其罪,降為皇城使,謫監滁州、太平州酒稅。四年,主管靈仙觀。紹圣③初,召為內侍押班,進瀛州刺史。
徽宗④即位,遷蔡州觀察使、入內副都知。為永泰陵修奉鈐轄,卒陵下,贈安化軍節度使,謚僖敏。謚議謂用臣為廣平宋公,有“天子念公之勞,久徙于外”之語。豐稷論奏,以為凡稱公者,皆須耆宿大臣與鄉黨有德之士,其曰“念公之勞,久徒于外”,斯乃古周公之事,于用臣非所宜言也。止令賜謚,論者是之。
《宋史》卷四六七
[注 釋]
①神宗:宋英宗子趙頊,公元1067—1085年在位。②元祐:宋哲宗趙煦的年號,公元1086—1093年使用。③紹圣:宋哲宗的第二個年號,公元1094—1097年使用。④徽宗:宋哲宗弟趙佶。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即位,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傳位于太子趙恒,自稱太上皇,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被金所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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