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獻之》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王獻之》人物故事小傳
王獻之(公元344—386年),字子敬,王羲之之子,王徽之之弟。官至中書令,人稱“王大令”。為東晉著名書法家,尤以行草擅長,英俊豪邁,饒有氣勢。與父齊名,并稱“二王”。存世墨跡有行書《鴨頭丸帖》,小楷刻本有《十三行》。其正、行、草書帖札,散見于宋人所刻叢帖中。
[正 史]
獻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雖閑居終日,容止不怠。風流為一時之冠。年數歲,嘗觀門生樗蒲,曰:“南風不竟①。”門生曰:“此郎亦管中窺豹,時見一斑。”獻之怒曰;“遠慚荀奉倩,近愧劉真長。”遂拂衣而去。嘗與兄徽之、操之俱詣謝安,二兄多言俗事,獻之寒溫而已。既出,客問安王氏兄弟優劣。安曰:“小者佳。”客問其故,安曰:“吉人之辭寡,以其少言,故知之。”嘗與徽之共在一室,忽然火發,徽之遽走,不遑取履。獻之神色恬然,徐呼左右扶出。夜臥齋中,而有偷人入其室,盜物都盡。獻之徐曰:“偷兒,青氈我家舊物,可特置之。”群偷驚走。
工草隸,善丹青。七八歲時學書,羲之密從后掣其筆不得,嘆曰:“此兒后當復有大名。”嘗書壁為方丈大字,羲之甚以為能,觀者數百人。桓溫嘗使書扇,筆誤落,因畫作烏駁牸牛,甚妙。
起家州主簿、秘書郎,轉丞,以選尚新安公主。嘗經吳郡,聞顧辟疆有名園,先不相識,乘平肩輿徑入。時辟疆方集賓友,而獻之游歷既畢,傍若無人。辟疆勃然數②之曰:“傲主人,非禮也。以貴驕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齒之傖③耳。”便驅出門。獻之傲如也,不以屑意。
謝安甚欽愛之,請為長史。安進號衛將軍,復為長史。太元中,新起太極殿,安欲使獻之題榜,以為萬代寶,而難言之,試謂曰:“魏時陵云殿榜未題,而匠者誤釘之,不可下,乃使韋仲將懸凳書之。比訖,須鬢盡白,裁④余氣息。還語子弟,宜絕此法。”獻之揣知其旨,正色曰:“仲將,魏之大臣,寧有此事!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長。”安遂不之逼。安又問曰:“君書何如君家尊?”答曰:“故當不同。”安曰:“外論不爾。”答曰:“人那得知!”尋除建威將軍、吳興太守,征拜中書令。
及安薨,贈禮有同異之議,唯獻之、徐邈共明安之忠勛。獻之乃上疏曰:“故太傅臣安,少振玄風,道譽洋溢。弱冠遐棲⑤,則契、齊、箕、皓;應運釋褐⑥,而王猷允塞。及至載宣威靈,強猾消殄。功勛既融,投韨⑦高讓。且服事先帝,眷隆布衣。陛下踐阼,陽秋尚富,盡心竭智以輔圣明。考其潛躍始終,事情繾綣,實大晉之俊輔,義篤于曩臣矣。伏惟陛下留心宗臣,澄神于省察。”孝武帝遂加安殊禮。
未幾,獻之遇疾,家人為上章,道家法應首過,問其有何得失。對曰:“不覺余事,唯憶與郗家離婚。”獻之前妻,郗曇女也。俄而卒于官。安僖皇后立,以后父,追贈侍中、特進、光祿大夫、太宰,謚曰憲。無子,以兄子靜之嗣,位至義興太守。時議者以為羲之草隸,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獻之骨力遠不及父,而頗有媚趣。桓玄雅愛其父子書,各為一帙,置左右以玩之。
《晉書·王獻之傳》卷八○
〔注 釋〕
①南風不竟:南方習俗不改。竟,完,盡。②數:責數,責備。③不足齒之傖:不足掛齒的粗野人。傖,傖夫,罵人的話,猶言鄙夫。④裁:通“才”,僅僅。⑤遐棲:遠棲,指隱居。⑥釋褐:脫去布衣,換上官服,即做官之意。⑦韨:系印璽的帶子。投韨,即辭官的意思。
〔相關史料〕
鐘、張①方之二王,可謂古矣,豈得無妍質之殊?且二王暮年皆勝于少,父子間又為今古,子敬窮其妍妙,固其宜矣。然優劣既微,而會美俱深,故同為終古之獨絕,百代之楷式。
虞和《論書表》
王子敬自會稽經吳,聞顧辟疆有名園,先不識主人,徑往其家,值顧方集賓友酣燕,而王游歷既畢,指麾好惡,傍若無人。顧勃然不堪,曰:“傲主人非禮也,以貴驕人非道也。失此二者,不足齒人②傖③耳。”便驅其左右出門,王獨在輿上,回轉顧望,左右移時不至,然后令送箸門外,怡然不屑。
《世說新語·簡傲》
〔注 釋〕
①鐘、張:三國魏鐘繇、東漢張芝。②人:“之”字之誤。③傖:粗俗、鄙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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