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體乾、李永貞、涂文輔、劉若愚》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王體乾、李永貞、涂文輔、劉若愚》人物故事小傳
王體乾,生卒年不詳,昌平(今屬北京)人,明朝末期宦官,魏忠賢黨羽。天啟初年,由尚膳太監升司禮秉筆太監,悉心依附魏忠賢,假公濟私,迫害忠良。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莊烈帝定逆案,將其革職抄家。
李永貞,生卒年不詳,通州(今北京通縣)人,明朝末期宦官,魏忠賢黨羽。萬歷年間任內侍太監,因罪被押十八年。光宗即位,獲釋,投魏忠賢,由文書房升司禮秉筆太監,拼命攻擊東林黨。崇禎初年,被同類告發貪污,貶居鳳陽。后因偽造李實章奏,被處死。
涂文輔,明朝末期宦官,魏忠賢黨羽。初為客氏子侯國興授書,因阿附魏忠賢,由司禮監秉筆太監歷掌御馬監,總督太倉、節慎二庫,奪寧安大長公主宅第為官署,名為“戶工總部”,其地位居眾宦之首。崇禎初年,被貶居南京。
劉若愚,明朝末期宦官。擅長書法,好學有才。初隸陳矩名下,天啟初,由李永貞調入內直房,掌管公文書信。李永貞被誅,劉若愚也被判死刑,后獲釋。著有《酌中志》四卷,辯白其冤。
[正 史]
王體乾、李永貞、涂文輔,皆忠賢黨。
體乾,昌平人,柔佞深險。熹宗①初為尚膳太監,遷司禮秉筆②。
王安之辭司禮掌印也,體乾急謀于客、魏③奪之,而置安于死。用是一意附忠賢,為之盡力。故事,司禮掌印者,位東廠上。體乾避忠賢,獨處其下,故忠賢一無所忌。楊漣劾忠賢疏上,帝命體乾誦之,置疏中切要語不讀,漣遂得譴。萬燝之死,出體乾意。
忠賢不識字,體乾與永貞等為之謀立。遇票紅文書及票,動請御筆,體乾獨奏,忠賢默然也。及忠賢冒陵工、殿工、邊功等賞,體乾、永貞輩亦各蔭錦衣官數人。嘗疑選人錢受益、黃愿素為錢謙益、黃遵素兄弟,欲并禁錮,是阿媚忠賢如此。
及莊烈帝定逆案④,革體乾職,籍其家。
永貞,通州人。萬歷中為內侍,犯法被系有十八年。光宗立,得釋。
忠賢用事,引其黨諸棟、史賓等為秉筆。永貞入棟幕,與忠賢掌班劉榮為死友。棟死,寅緣得通于忠賢,由文書房升秉筆太監,匝月五遷,與體乾、文輔及石元雅共為忠賢心腹。凡章奏入,永貞等先鈐訓款要,白忠賢議行。崔呈秀聽獻諸錄,永貞等各置小冊袖中。遇有處分,則爭出冊告曰:“此某錄中人也。”故元得免者。永貞性貪,督三殿工,治信王邸,所侵沒無算。
莊列帝即位,永貞陽引退,行五十萬金于體乾及司禮王永祚、王本政求援。三人惡其反覆,首于帝,永貞懼,遂亡去。既而被獲,謫鳳陽。等以偽草李實奏,逮至,伏誅。
文輔,初為客氏子侯國興授讀,謅附忠賢,由司禮秉筆歷掌御馬監,總督太倉、節慎二庫。奪寧安大長公主第為廨,署曰“工戶總部”。騶從常數百人,部郎以下皆庭參,勢焰出諸閹上。莊烈帝立,復附徐應元,謫南京。
時有劉若愚者,故隸陳矩名下。善書,好學有文。天啟初,李永貞取入內直房,主筆札。永貞多密謀,若愚心識之,不敢與外廷通。
忠賢退,若愚為楊維垣所劾,充孝陵凈軍。已,御史劉重慶以李實誣高攀龍等七人事劾實,實疏辨言系空印紙,乃忠賢逼取之,令永貞填書者。帝驗書,墨在朱上,遂誅永貞,坐若愚大辟。久之,得釋。
若愚當忠賢時,祿賜未嘗一及。既幽囚,痛己之冤,而恨體乾、文輔輩之得漏網也。作《酌中志》以自明。凡四卷,見者憐之。
《明史》卷三○五
〔注 釋〕
①熹宗:明光宗長子朱由校。公元1620-1627年在位。②司禮秉筆:即司禮監秉筆太監,掌章奏文書,內閣票擬。③客、魏:客,即熹宗乳媼客氏;魏,即魏忠賢。④莊烈帝定逆案: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正月,崇禎皇帝大力清除魏忠賢亂黨。
〔相關史料〕
(天啟六年十月甲寅)魏忠賢已晉公爵仍加恩三等,蔭弟侄一人錦衣衛都督同知。司禮監掌印王體乾,秉筆梁棟、石元雅、涂文輔、李實、劉應坤,內官監李永貞各加恩三等,蔭弟侄一人錦衣衛指揮僉事世襲。劉忠三十七人各加恩二等,蔭弟侄一人錦衣衛百戶,俱給與應得誥命,各賞銀幣有差。
《熹宗實錄》卷七七
(天啟六年十二月己酉)內官監李永貞奏:“三王之國忠賢節省以數萬計,命賜敕獎勵蔭弟侄一人錦衣衛指揮使,仍賜銀弊、羊、酒。”
《熹宗實錄》卷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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